台灣全民黨

台灣全民黨依據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及《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一條第一項皆規定“任何國家地區人民,享有以自決決定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的權利”法源。推動台灣建州運動,台灣全民黨要以選舉方式進入國會,再發動全民公投,讓全台灣人民自己決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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