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帶號碼

可攜帶號碼

可攜帶號碼是指用戶在搬家或調動工作時,可以不改變自己的電話號碼,而用不到顧及新地址與老地址是不是屬於同一個電話局,或同一個運營公司。

簡述

1998年,香港電信向用戶提供了“可攜帶號碼”服務。這對保持用戶對外聯絡不受影響,特別是對維護局業用戶的經營活動不受影響方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遷址而不改變電話號碼是需要作一定技術處理的,也需要一定的費用投入。開放這樣業務實際上就是把用戶的“麻煩”轉移交新的運營公司,由他們去解決。

概念

可攜帶號碼來源於 號碼可攜帶(Number Portability,NP),是近幾年來比較熱門的話題,主要是指企業、團體、商業機構或個人在遷址後、改變運營商或改變服務種類時仍能使用原來的號碼,避免了更換電話號碼所帶來的一系列麻煩。

種類

(1)地理位置變化的可攜帶:指用戶的地理位置改變後,用戶的電話號碼不改變,這在許多國家都是比較常見的; (2)業務改變的可攜帶:指用戶從一種業務轉變為另一種業務時,用戶的號碼不變,例如,從固網轉變到移動網上,號碼不變,或從模擬電話變為ISDN等; (3)運營商改變的可攜帶:指在有幾個運營商存在的情況下,用戶改變了運營商後不改變電話號碼,是電話號碼可攜帶中最主要,也是最受關注的。

現狀

我國的香港地區於1995年就開始了電話號碼可攜帶業務,截止到2004年5月,全球共有23個國家和地區實現了電話號碼可攜帶業務(見下表全球電話號碼可攜帶情況,資料來源:各國或地區電信管制機構的相關資料和檔案以及Europeanommission (2002),INTUG(2003) )。這些國家和地區主要分布在電信市場發育較成熟的歐洲以及其他電信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18個分布在歐洲,3個在亞洲以及北美的美國和大洋洲的澳大利亞。實施這一業務後,這些國家和地區都有相當多的用戶使用了這一服務。該業務實施一年內,英國大約有160萬移動用戶在保留原號碼的情況下更換了運營商,西班牙、荷蘭和丹麥相應為53萬、25萬和21.4萬。而亞洲韓國的SK在實施後的半年時間內就流失了145萬的移動用戶。

時間 國家和地區
1998 新加坡(4月1日)
1999 英國、荷蘭(1月1日),香港(固網為1995年7月,1999年3月1日全面實施)
2000 瑞典(固網1月1日,行動電話2001年9月1日),瑞士(3月1日),西班牙(10月1日)
2001 丹麥(固網1月,行動電話7月,2004年4月 全面),澳大利亞(9月25日),挪威(11月1日)
2002 德國(2月1日 行動電話),比利時(10月1日),義大利(行動電話6月30日),葡萄牙
2003 芬蘭、法國(6月30日),美國(11月24日 100個最大的區域市場,2004年3月24日全面實行),盧森堡(12月),愛爾蘭
2004 韓國(SKT 1月1日,KTF 7月,LGT 2005年1月),奧地利,希臘,匈牙利

實施號碼可攜帶後,不但強化了電信業的有序競爭,也提高了用戶的權益,帶來了很大的社會效益。如,據英國0FTEL 1998年測算,其中移動號碼可攜帶帶來的社會淨效益為9800萬英磅。而按照香港0FTA 1998年的測算,實施移動號碼可攜帶後,服務成本整體降低而帶來的淨社會效益為7.69~13.96億港元,但由於測算出的移動用戶增長大大低於實際的增長,故而實際淨社會效益將大大高於測算值。

理論分析

從理論上講,電話號碼資源是無窮無盡的,而不是稀缺的。但在一個有限理性的人類社會裡,由於人類處理和記憶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有些號碼是要比其他的號碼更有價值。這裡有限理性並不意味人類在行為上的非理性,而是人類在收集、處理和儲存信息時要付出相當的成本,即要有一定的代價。相對於電話號碼而言,一些號碼的確要比其他的一些易於記憶,如,114,112等號碼,這就意味著這些號碼本身就比其他的號碼更有價值。 電話號碼資源在我國是歸國家所有,但目前這一資源為各電信運營商所壟斷支配。如果用戶更換運營商,則必需更換電話號碼。這給用戶帶來極大的不便,也不利於運營商提高和最佳化其服務,降低成本費用,進而最佳化市場環境。

更有效地利用電話號碼資源來看

作為一種稀缺的資源,如何更有效地加以利用是關鍵。電話號碼屬於國家所有,即為公共財產,但目前在我國為各電信運營商所壟斷和支配,國民事實上並未享有對這一財產的所有權,這也造成了事實上的號碼產權的缺位。在未實施電話號碼可攜帶之前,對於如何有效地利用電話號碼這一稀缺資源,電信運營商們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只不過是在號碼資源緊張時擴充位數而已,如從7位擴到8位。但由於技術上的限制,這並不是個好辦法。 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止,全國固定電話用戶總數為3.124億,行動電話用戶總數為3.348億,號碼資源已相當緊張。事實上,目前國內固網的號碼採用地區號+本地號碼的命名規則,除移動市話(PHS)外,資源相對需求趨緩,而移動號碼在全國範圍內是較少見的,且移動通信增長空間很大,故其資源壓力比較大。尤其隨著3G時代的到來,隨著新移動牌照的發放,相信會有更多的運營商加入進來,移動通信領域的競爭必將更加白熱化,必然導致大量用戶轉網,屆時移動號碼資源的供應將會更加緊張。實施號碼可攜帶,可以降低消費者轉網的費用,賦予消費者電話號碼的使用權和有限產權,這樣用戶可以處置自己的號碼,可以帶號轉網到自己所選擇的運營商,提高號碼資源的利用效率。

從交易費用的角度來看

電話用戶在使用電話服務的過程中,通過長時間的積累,使自己電話號碼的價值不斷的增加,己成為一份寶貴的資產。對於個人用戶來說,長期使用某個電話號碼,一旦改變號碼,要花費很大的精力和時間應對這一變化,但仍然不能避免錯過一些關鍵的電話。對於企業用戶,在多數情況下,是企業用戶而非電信運營商對電話號碼進行投資,如,用戶會在印刷品、目錄、信箋以及名片上印上自己的業務號碼或常用號碼。許多公司還對自己公司的電話號碼進行廣告宣傳,以便潛在的顧客能夠記住它們。這些活動增加了這些特定電話號碼的價值,故當用戶因種種原因需要搬遷或轉網時,如果沒有電話號碼可攜帶的實施,就要被迫更換號碼,從而面臨較大的轉網代價,也就是要付出很高的交易費用。企業不僅要更換文銷用品、更換廣告等,有時甚至可能失去重大的商業機會,造成了事實上的交易費用不經濟的問題,影響了社會效率的提高。 當電話號碼的所有權不歸用戶所有時,會產生“攔截”(holdup)的問題,也就是說電信運營商截取了用戶保留自己電話號碼所帶來的超額利潤,而這就可能產生投機行為。當用戶預料到這一問題時,就會儘量減少投資,必然會影響到用戶投資的積極性和投資的效率,從而不利於電信市場的效率的提高和競爭環境的改善。

從市場競爭效率的角度來看

如果電話用戶不具有號碼的所有權,在轉網時,只能面臨兩個選擇:放棄原號碼,或者付出昂貴的轉網費用。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場中的競爭,提高了行業進入壁壘,從而不利於社會效益的整體提高。同時,在位的主導電信運營商手中握有大量閒置的電話號碼,使得新加入的運營商手中只有有限的號碼資源,限制了新運營商的發展,間接的提高了進入門檻。實行電話號碼可攜帶將打破市場上主導電信運營商對電話號碼的壟斷,降低電話用戶更換電信運營商的成本,而且隨著新運營商的加入,電話用戶有了更多的選擇,可以選擇符合自身需求的運營商。一旦實施這一措施,隨著帶號轉網用戶的增加,將會深化電信市場上的有效競爭,迫使各運營商不斷採用新技術以提高服務質量,同時將服務價格降到一個合理的位置,形成有效的電信市場競爭秩序。  隨著電信競爭的加劇,電信業務日趨同質化。而電話號碼可攜帶的引入,使各運營商壓力倍增,促使他們開發新業務,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同時,可以使電信運營商沒有動力虛報成本,有利於監管的透明化,提高監管效率。

現有號碼可攜帶技術及特點

目前號碼可攜帶技術上的實現方法有:呼叫前轉、迂迴選路、呼叫前轉和智慧型台相結合以及智慧型網技術等,它們特點各異,適用於不同階段。

呼叫前轉

它是主叫用戶呼叫可攜帶號碼時,該號碼用戶利用呼叫前轉業務將呼叫前轉至移機後的該用戶。呼叫前轉是最簡單的技術實現方案,不存在設備升級的問題。但當NP用戶主叫時顯示的是該用戶的新號碼,當NP用戶被叫時,主叫用戶無法得知NP用戶的新號碼。如果NP用戶數量大的話,將會導致遷出網路和接收網路之間的流量加大,從而使得運營商必須加大交換機的容量,而且通話轉移需要耗費遷出網路的資源(如交換機、線路等)。故而呼叫前轉只能作為提供NP的一種過渡方案,或轉網人數很小時的一種選擇。

迂迴選路

它是發端控制,需要發端局和落地局配合才能實現,一般用於本地電話。迂迴選路減少了大量的迂迴流量,能有效地利用網路,不需對支撐系統做改動,但它不是標準的7號信令實現,會涉及到不同網路設備的互操作性問題,可能有較大的潛在成本。故迂迴選路一般只適用於本地網的同一運營商網內的號碼攜帶。

呼叫前轉和智慧型台結合

此方法在中國的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廣州、天津等地已有套用,它可以實現完全的號碼可攜帶業務,主要套用於本地網範圍內。但其中的NP平台必須具有話路、呼叫處理和資料庫管理的能力,當NP用戶增多時,對資料庫的大小和話路的數量要相應的提高,因此適用於過渡階段。

智慧型網

這是在原有通信網基礎上設定的一層疊加網路,國內目前還沒有運用智慧型網。智慧型網的基本思想是把傳統交換機的交換功能和業務控制功能分開,原有交換機僅完成基本的接續功能,在交換網上設定一些新的功能部件,所有新業務的提供和控制由這些功能部件協同原有交換機共同完成。其實現號碼攜帶的方法有三:落地端觸發、發話端觸發以及落地端觸發和迂迴選路方法。目前國外NP的實施多採取智慧型網技術,但這些國家或地區(美國除外)的網路規模都很小。 在技術上,我國目前已經成功開發出信令引擎新技術,能獨立於現有通信網,快速穩妥有效地實現網內和網間的NP業務,同時還適應網路向3G的發展演進,並能提供全方位的號碼類網路智慧型業務。它突破了現有網路智慧型技術的局限,避免了對現網上交換設備和信令設備改造升級,保證了通信服務質量,這為我國實施號碼可攜帶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我國實施號碼可攜帶面臨的一些問題

實施電話號碼可攜帶畢竟是一項比較複雜的工程,還有很多問題等待解決。  實施電話號碼可攜帶需要高額的費用,其中的主要部分為投在相應電信設備上的固定資產費用,而可變費用則比較少。據有關資料表明,號碼攜帶政策的實行將在4年內帶給美國運營商200億美元的成本。導入該制度初期費用10億美元,第二年以後的維護費用為每年5億美元。 雖然技術問題基本解決,但仍有很多的現實問題有待解決。在目前號碼資源被運營商所壟斷的情況下,號碼中包含著相應運營商的一些關鍵屬性,如運營商的區分、電話服務的種類、計費規則等。在實施號碼可攜帶後,用戶的號碼雖然沒有變,但號碼本身的屬性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其中網間結算是關鍵的問題。事實上,國內電信業實行的是不對稱的網間結算與資費體系,隨著新移動牌照發放及單向收費壓力的增大,網間結算與資費體系改革前景的不明朗也成為制約號碼可攜帶實行的重要因素。 同時,我國電信競爭環境仍比較混亂。雖然我國電信業整體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於電信業的歷史很短,長期的壟斷經營,儘管電信市場的競爭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改進,也基本解決了互聯互通的問題,但人們的法律意識淡薄,惡性競爭的例子依然是常見諸於報刊雜誌,如某某運營商的電纜被砍斷等。這說明我國的電信市場競爭遠未充分和成熟,競爭環境還不完善,運營商的競爭意識還不強,電信業的法律、法規仍待健全。 目前,我國的管制政策還不能適應和解決號碼攜帶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實現號碼攜帶業務,需要監管機構的介入,監管機構要通過各種措施來保證其順利實施,這將對原有的管制政策產生衝擊,特別是對監管機構對價格戰的控制能力提出挑戰。標準的制定方面,2001年信息產業部出台了《號碼可攜帶的業務規範》,而此後相關的設備、技術標準等均未出台。而要推行號碼攜帶政策,還需要一系列的技術規範、標準作保障,以利於監督和實施。 綜合以上論述,儘管從整體上看實施電話號碼可攜帶的時機尚未成熟,但仍要早做好準備。(1)我們已經掌握相關的關鍵技術,完全可以獨立的實施;(2)有充分的理論支撐,有利於電信業的發展和用戶權利的實現;(3)實施電話號碼可攜帶己在世界上很多國家實施,技術上可行,經濟上有效,利國利民。  因此,在時機成熟時,適時引進電話號碼可攜帶,必將加速我國電信市場的改革和發展,使電信市場的競爭更加有序,更加有效。為此,(1)要加強通信市場的環境建設,健全通信法律、法規;(2)加強管制,監管政策應當在最小的市場進入機制上強行規定,以利於新興運營商進入市場,同時監管政策還要保證市場競爭的有序、公平和合理規範各運營商的企業行為,強化互聯互通,杜絕人為的不聯不通;(3)做好網間結算工作,對資費體系進行合理調整;(4)努力提升技術,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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