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艾

古艾

古艾--為吳、越、楚的屬地。秦統一全國(公元前221年),推行郡縣制,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在淮南設九江郡,管轄範圍達到江西地區。艾屬九江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公元1949年10月1日),武寧設武寧縣人民政府,屬九江專區。公元1955年3月,縣人民政府改稱縣人民委員會。公元1968年6月,成立縣革命委員會。公元1981年3月,成立縣人民政府。

武寧正式建縣始於唐長安(公元704年),建縣前,曾為艾、海昏、建昌、西安等縣屬地,分並析合,較為頻仍。武寧在商代(約公元前16-11世紀)為艾侯領地,艾曾先後為吳、越、楚的屬地。
秦統一全國(公元前221年),推行郡縣制,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在淮南設九江郡,管轄範圍達到江西地區。艾屬九江郡。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秦滅,改九江郡為淮南國,封黔布為淮南王,艾屬淮南。漢高組六年(公元前201年)以秦郡太大,增加郡治,在江西境內設豫章郡,艾屬該郡。漢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由艾轄地分設海昏,同屬豫章郡十八縣中之二縣。艾為今修水、銅鼓,海昏為今永修、安義、奉新、靖安、武寧。海昏城初設奉新,後移今永修縣境內,已沉沒於鄱陽湖。
王莽篡漢,稱新莽(公元9年)。艾改為治瀚,海昏改為宜生。漢光武復國(公元25年)仍復原名。
漢和帝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從海昏分設建昌。
漢獻帝建安四年(公元199年),三國鼎立,江西屬吳。增設郡縣,從海昏、建昌劃出另立西安縣,縣治在高城鄉之西安里(即今石渡新峰)。豫章郡轄縣十六,艾、海昏、建昌、西安為其中四縣。
晉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西安改名豫寧。南朝陳武帝永定三年(公元559年),於豫寧縣立豫寧郡,轄縣五:艾、永修、建昌、新吳(即今奉新)、豫寧。
隋統一全國後,行政區劃又有大的改變。開皇九年(公元589年)文帝下令並省郡縣,撤消豫寧郡,將永修、豫寧、新吳、艾四縣合併為建昌縣,屬洪州總管府。煬帝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洪州改為豫章郡,建昌屬之。
唐代繼承隋的制度,同時有新的發展。唐初,全國劃十道,江西地區屬江南道。後劃為十五道,江西分為東西兩道,江南西道簡稱江西,管轄八州三十七縣,建昌屬之。武后長安四年(公元704年),分建昌設武寧縣,縣城仍在西安里,武寧縣名自此始。睿宗景雲元年(公元710年),改武寧復為豫寧,縣城由西安里遷新縣(今石渡新華)。玄宗天寶四年(公元745年),縣城由新縣遷玉枕山前(即老縣城古艾鎮)。代宗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因避代宗諱(代宗名李豫),豫寧復名武寧。德宗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
分武寧八鄉(高、崇、奉、武、仁、西、安、太)設分寧縣(即今修水、銅鼓縣)
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武寧縣南朱家山以南至鐵門檻一部分劃出,與建昌、奉新兩縣各劃出之地設靖安縣,均屬江南西路管轄。
宋代(公元960—1279年),江西地區的州縣分別屬於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管轄,縣的設定基本穩定。武寧屬洪州,洪州屬江南西路管轄。
元代實行行省制,江西稱“江西行中書省”,省下屬為“路”,武寧原隆興路。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隆興改為龍興。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武寧置寧州,俠武寧、分寧兩縣。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分寧改稱寧州,武寧屬龍興路。
明代(公元1368年—1644年)廢行中書省,初改“江西都衛”,後改“指揮使司”。洪武九年(1376年)稱“布政使司”,改路為府。龍興路初為洪都府,後為南昌府,武寧屬南昌府管轄。
清代(公元1644—1911年)承襲明代建制,後改布政使司為省,武寧仍屬南昌府管轄。
中華民國成立(公元1911年),廢府,武寧直屬江西省都督府。民國3年(公元1914年),江西省設巡按使,下設四道,武寧屬巡陽道,道尹公署設九江。民國15年(公元1926年),國民革命軍克復江西,廢道,武寧直屬省轄。民國21年(公元1932年),江西一度設區、縣黨政軍委員會,區委駐修水,武寧屬之。不久,劃全省為十三行政區,區設行政長官,武寧屬第二行政區(轄縣六:武寧、永修、靖安、奉新、修水、銅鼓),行政長官駐武寧。民國24年(公元1935年)4月24日,縮改全省八行政區,區設行政督察專員,武寧屬第一行政區(轄縣十:武寧、永修、靖安、奉新、修水、銅鼓、安義、南昌、進賢、新建),行政督察員駐武寧 。民國26年(公元1937年),復設湘鄂贛邊區特別區政治局四處,其中九宮山區於6月1日成立,局長駐武寧,翌年6月1日撤銷。民國28年(公元1939年)3月,江西省會南昌淪陷,贛北各縣為日軍盤踞,全省劃為十一行政區,武寧屬第一行政區(轄縣三:武寧、修水、銅鼓),專署駐銅鼓。民國31年(公元1942年)8月,全省改劃為九個行政區,武寧屬第九行政區(轄縣九:武寧、瑞昌、九江、德安、星子、永修、靖安、奉新、安義),專署駐武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公元1949年10月1日),武寧設武寧縣人民政府,屬九江專區。公元1955年3月,縣人民政府改稱縣人民委員會。公元1968年6月,成立縣革命委員會。公元1981年3月,成立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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