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伊西斯

博伊西斯,A.M.S.(Boethius,Anicius Manlius Seve-rinus) 約公元475或480年生於義大利羅馬;約公元524或525年卒於義大利帕維亞(Pavia)附近.邏輯學、數學、音樂、哲學、神學.

事跡

博伊西斯出身於古羅馬貴族世家.祖父當過地方行政長官.父親曼柳斯(Manlius Boethius)曾任古羅馬執政官.博伊西斯年輕喪父,受到羅馬顯貴西馬丘斯(Symmachus)的保護和資助.後來娶西馬丘斯的女兒魯斯蒂恰娜(Rusticiana)為妻.有關博伊西斯的生平文獻很少,根據史料推斷,他本人早年可能在亞歷山大學習,也可能去過雅典,受到正統的希臘文化教育,有淵博的學識.約在公元510年任東哥特(Gothic)王國執政官,逐漸成為國王寵臣.約於520年當上首席執政官,掌管元老院的部分事務.他的兩個兒子不久也當上了執政官.據可靠史料記載,他在公元522年遭監禁.當時羅馬政治家阿爾比納斯(Albinus,?—約公元524年)犯有背叛國王罪,博伊西斯為他在元老院做辯護演說,被西奧多里克(Theodoric)國王指控為謀反罪,在帕維亞被捕入獄,囚於附近一城堡中.兩年後與阿爾比納斯等人一起被處決.
博伊西斯主要以政治家和哲學家留名青史.在政治上他有過輝煌時期,死後被認為是殉道者.在哲學上他最早將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工具論》(Organon)中的《範疇篇》(Categories)和《解釋篇》(De interpretatione)等著作譯為拉丁文傳到西歐,還對其中一些著作做了注釋,並聲稱要翻譯並注釋所有能找到的亞里士多德和柏拉圖(Plato)兩人的著作.他將哲學分為思辨哲學和實踐哲學兩部分:思辯哲學包括自然哲學、數學和神學;實踐哲學包括倫理學、政治學和經濟學.他提出的“共相”是否真實存在的問題。成為經院哲學唯名論與實在論爭論的焦點.其代表作有在獄中寫就的5卷本《哲學的安慰》 (De Consolatione Philosophiae,公元523—524年)和對希臘學者波菲利(porphyry,約公元234—約305年)的哲學著作《導論》 (Isagoge)所作的注釋(約公元507年).這些論著充分反映了他的宗教思想與道德哲學觀點,被譯為多種文字廣泛流傳.他的哲學是古希臘羅馬哲學到中世紀經院哲學的過渡,在西方哲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博伊西斯的數學著作主要有《算術入門》二卷(De institutione arithmetica)和《幾何學》(Geometria),寫作年代不詳.現存有流傳於中世紀的一些版本,例如在巴塞爾(Basel)出版的博伊西斯《全集》(Opera Omnia,1493).《算術入門》包括算術的基本概念和術語,乘法表,比例,素數與合數等方面的知識等,基本取材於希臘數學家尼科馬霍斯(Nicomachus of Gerase)的同類著作《算術入門》(Introductionis Arithmeticae),但刪掉了許多在當時較新穎的命題和證明,其目的是為教會學校學習算術知識提供一個初級手冊.《幾何學》主要取材於歐幾里得(Euclid)《幾何原本》前幾卷的內容,同樣刪掉了許多必要的證明,成為一本非常淺顯易讀的幾何課本.由於博伊西斯被教會認為是殉道者,因此這兩本書在中世紀被定為教會學校的經典教本,流傳近千年.這種情形反映出中世紀數學相對於希臘數學繁榮時的蕭條.希臘文化通過羅馬人傳到中世紀的很少,其中大部分體現在博伊西斯的著述中.
博伊西斯除傳播希臘數學外,也做出自己的一些貢獻,主要是在《幾何學》中記載了一種羅馬算盤的構造及其用法.這種算盤不同於已出土的羅馬算盤實物,它不用卵石小珠球一類的東西做算盤子,而是用一種類似於錐體的小圓台(apices)當運算元.它的頂部分別標有1—9的數碼字,以表示各自代表的值.使用時放入算盤的不同檔中,表示該檔應有的運算元數目.博伊西斯書中運算元上描繪的數字引起數學史家的興趣,因為它們的形狀與後來出現於西阿拉伯的印度數碼非常相像.人們推測,在公元2世紀左右,亞歷山大的數學家就直接或間接地從印度獲得了印度數碼,後來將其傳入西阿拉伯.由於博伊西斯的手稿已散失,現在見到的原著都是後人重新刊刻的,因此不能確定這些數碼的形狀是否是他本人採用過的.但他的著作對印度—阿拉伯數碼的傳播確實起了一定的作用.此外,博伊西斯還在書中闡述了計算所依據的10進位制的數系.該數系中的數分為三類:第一類是1—9這9個數,稱之為“手指數”(digiti,意思是用手指可以表示的數);第二類數指10的倍數,如10,20,700,850等,稱為“關節數”(articuli,指手指關節可以表示的數);第三類數是由前兩類數構成的自然數,如23,857等,稱為“聯合數”(numeri compositi).這是古羅馬記數法的一種改良形式,由簡單羅列個別數碼符號向位值制記數法邁進了一步.博伊西斯除給出數字的形狀描述外,還給出了數字的乘除法則.由於他的著作在中世紀廣泛流傳,以致於後人曾錯誤地認為他們使用的10進位值制數碼(印度—阿拉伯數碼的早期形式)及其算法是博伊西斯的發明.G.賴施(Reisch)在1503年出版的《哲學珍寶》(Margarita philosophica)一書中給出一幅插圖,畫的是一位算盤家和一位算法家在進行計算的情形.其中使用運算元計數板的人作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的化身,而另一位使用印度—阿拉伯數碼進行筆算的人則是博伊西斯的化身.他們被認為是其使用工具的發明者.這幅插圖後來出現在許多數學史專著中.
博伊西斯在他的著作中較早地使用了大量拉丁文數學辭彙,例如加、減、乘、線、面、三角形、角、分、秒、素數、比例、相等、和數等等,使古希臘的學術用語得以保存.他給出幾個物體每次取兩個的組合數法
多邊形等問題做了闡述.
博伊西斯在《算術入門》的引論中提出一個計畫,說要為算術、音樂、幾何、天文四門學科各寫一本手冊.他認為這些都是數學的學科,稱之為“四道”(quadrivium,四條道路).在中世紀的大學裡,這四門學科被列為高級學科,統一用博伊西斯確立的名稱“四道”表示.除《算術入門》和《幾何學》外,他還寫了一本《音樂入門》(De institutione musica),用數學語言表述音樂的一些基本原理及術語.他以數關係為標準劃分出三種音樂:宇宙的音樂、人類自然音樂和某些樂器的音樂,並指出最後一種音樂才是我們唯一能聽到的音樂,但只是音樂的一種.這為解答音樂是什麼和將音樂作為一門科學進行研究提供了參考.博伊西斯是否寫過一本天文學手冊是有疑問的,目前還沒有發現保存下來的文獻,可能他的計畫沒能全部實現.
博伊西斯在邏輯學上也有建樹,他創造了大量拉丁文邏輯術語,確定了屬加種差的定義和發生定義,並試用了一些邏輯符號.他發展了命題邏輯,將假言命題分為簡單的和複合的,提出了10個假言三段式(A則B,A,所以,B;A則B,非B,所以,非A,等等).其邏輯著作對中世紀教士的訓練起了支配作用.
作為古羅馬學者,他的神學論著亦有一定影響.他除討論了“三位一體”涉及的教義學說外,還對“自然”的各種含義做了詳細論述,其《哲學的安慰》集中表達了他以認識神為獲得至善境界,以哲學沉思為莫大安慰的思想.
近現代有關博伊西斯的研究打破了盛讚的傳統,對他的論著內容、影響乃至真偽以及他個人的經歷提出許多質疑,指出其知識陳舊,內容缺乏創造性等不足.不過人們還是一致肯定了他在中世紀文化中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博伊西斯的眾多著作為傳播希臘羅馬文化,為普及百科知識,在長達千年的歷史上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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