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南陽無線電管理局前身為南陽市無線電管理處。根據河南省編委關於調整無線電管理機構設定的通知精神,原南陽市無線電管理處於2010年1月1日更名為南陽無線電管理局,2010年4月22日從南陽市政府1號樓遷入位於南陽市張衡東路的無線電監測大樓辦公,2010年10月10日正式揭牌。南陽無線電管理局業務及人、財、物由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統一管理,是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正處級直屬機構,下設辦公室、監督檢查科、頻率管理科、台站管理科、無線電監測站和人事科共6個內設機構,實有人員47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執行國家、省有關無線電管理規定。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性檔案。
(三)依據授權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無線電管理,並按規定收取無線電管理規費。
(四)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批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台(站)的建設,規劃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工作,對電磁環境兼容情況進行分析,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核定的項目進行工作。
(六)負責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協調和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通信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的初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協調召開市無線電管理聯席辦公會議。
(九)承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一)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
(二)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
(三)承擔計畫生育、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
(四)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
(五)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監督檢查科:
(一)負責研究擬定全市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
(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私設電台,濫用、盜用頻率,無證進口、研製、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等非法行為。
(四)貫徹依法行政原則,按規定核定徵收無線電頻占費。
(五)承辦無線電管理工作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應訴工作。
(六)承辦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工作。
無線電監測站:
(一)負責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開展工作。
(二)及時發現、確定干擾、非法設台、盜用頻率的位置、性質等技術參數,提出處理意見並為查處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三)負責測定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協助完成無線電台(站)的年審檢測工作。
(四)負責新設台(站)的技術論證、電磁環境測試、台站選址和工程驗收的技術工作,並提供技術報告。
(五)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依法查處非無線電發射設備對無線電業務的有害干擾。
(六)承辦市無線電監測網路系統的軟硬體建設,管理和維護系統的運行。
頻率管理科: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技術標準和規範。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頻率、呼號的規劃和指配及與周邊地市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工作。
(三)協同負責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地理信息系統的製作。
(四)承辦市無線電管理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和管理。
台站管理科: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技術標準和規範。
(二)受理設定無線電台(站)的申請,並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規劃布局和台址建設。
(三)負責本轄區無線電台(站)的驗證、管理和新建台站的驗收工作。
(四)負責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地理信息系統的製作。
(五)指導無線電應急網路規劃建設,及時處理無線電緊急突發事件。
(六)按照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實行無線電管制。
人事科:
(一)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資管理等工作。
(二)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三)負責黨的建設和廉政工作。
(四)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