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南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南英,男,漢族,1954年4月生,陝西漢中人,1969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二級大法官。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69.12-1975.03,解放軍後字201部隊戰士

1975.04-1977.03,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書記員

1977.03-1980.02,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生

1980.02-1983.0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書記員

1983.04-1985.07,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助審員(副處級)

1985.07-1992.10,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正處級)

1992.10-1998.11,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其間:1995.09-1996.07,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班學習;1997.09-1998.10,掛職任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8.11-2000.09,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00.09-2004.09,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4.09-2005.01,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5.01-2009.06,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9.06-2017.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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