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爭端

南海爭端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1]對此我們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國際社會也長期予以承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占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案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當時的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派兵駐守。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基本信息

主權確立

南海爭端南海爭端
遠在秦漢時代,中國已經有了大規模的遠洋航海通商和漁業生產活動,南海已成為重要的中國海上航路。從此,中國人民頻繁航行於南海之上,穿越南海諸島,最早發現了這些島嶼礁灘,並予以命名。
華南沿海一帶從中國秦朝開始已經是中國領土,從中國西漢到唐朝末期現越南中部和北部是中國領土,南海已經是中國領海。中國元朝政府還多次派軍到越南北部平叛和越南南部(占城),中國元朝南方海軍經常在中國南海巡邏到婆羅洲(加里曼丹島)。中國明朝海軍多次通過南海下西洋,是南海的唯一正統力量,南海的東南亞國家的君主從元朝開始到清朝接受中國中央政府的冊封才是合法正統的,南海周邊國家從元朝開始到清朝是中國中央政府的藩屬國。海南島在中國西漢開始已經是中國領土,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中國人民最早發現這些島嶼礁灘,長期以這些島嶼礁灘為基地進行漁業捕撈生產和居住,世代相繼對這些島嶼礁灘進行辛勤的開發和經營,中國政府最早對這些島嶼礁灘實行管轄和行使主權,所謂越南等南海的東南亞國家擁有南海主權的說法根本就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二戰後的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南海周邊的地區也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檔案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曾明確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但並未包括南沙群島。1953年菲律賓憲法、1951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等也對此作了進一步確認,而馬來西亞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馬來西亞境內。南沙群島一共有五百多座島嶼,我國只占有九個。

主要爭端

國家政府和國際會議的決議也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的領土。例如,1955年在馬尼拉召開的國際民航組織太平洋地區航空會議通過的第24號決議,要求中國台灣當局在南沙群島加強氣象觀測,會上沒有任何一個代表對此提出異議或保留。許多國家出版的地圖也都標註南沙群島屬於中國。例如,日本1952年由外務大臣岡崎勝男親筆推薦的《標準世界地圖集》,以及1962年由外務大臣大平正芳推薦出版的《世界新地圖集》,1954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出版的《世界大地圖集》,1956年英國出版的《企鵝世界地圖集》,1956年法國出版的《拉魯斯世界與政治經濟地圖集》等都明確標註南沙群島屬於中國。越南1960年、1972年出版的世界地圖及1974年出版的教科書都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
二十世紀以來,許多國家權威性百科全書,如1963年美國出版的《威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73年的《蘇聯大百科全書》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鑑》都承認南沙群島是中國領土。

南沙之爭

南海,又稱南中國海,遍布大小島嶼,包括東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島。南海四大群島中,西沙、中沙群島被中國實際控制,東沙群島由中國台灣控制,而南沙群島的情況複雜得多:越南非法占據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賓非法占據了南沙東北部海域,馬來西亞非法占據南沙西南部海域。南海爭端爭執的焦點就在南沙群島!
南沙群島陸地面積雖然只有二平方公里,但是整個海域面積達八十二萬三千平方公里,而且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南沙群島地處越南金蘭灣和菲律賓蘇比克灣兩大海軍基地之間,戰略位置十分重要,扼西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衝,通往非洲和歐洲的咽喉要道。
名存實亡的“九段線”,好島嶼已被瓜分殆盡。
中國地圖的右下角,都附有一個南海諸島的小地圖,這個被海洋工作者常常提起的“九段線”分布著南海周邊國家爭奪的島嶼和海域。在南沙群島中,屬於中國控制的只有9個,其中中國大陸占8個,台灣占1個,而被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汶萊所占的卻多達45個。
依次列出南海群島既得利益者的名單:越南派兵搶占29個南沙島嶼,是最多的。菲律賓是8個,馬來西亞是5個,汶萊是2個,我國只占9個。
南海群魔亂舞背後是利益紛爭,不僅僅是大國角力,而且是日本軍國主義構建反華圈的藉口和工具。
南沙之爭,其本質是圍繞著石油資源而展開的爭端,是名副其實的“石油政治”問題,南沙問題背後是撲朔迷離的大國角力。
菲律賓參議院2009年年1月28日通過2699號法案(SenateBill2699),及眾議院在2009年2月2日通過第3216號法案(HouseBill3216),將南沙群島部分島嶕(包括太平島),以及中沙群島的黃岩島劃入菲國領土。
南亞有關當事國把東協作為區域共同體,基於共同立場,協力對抗中國,以達到其進一步侵食和霸占南海之目的。

中越爭端

2007年3月份,越南宣布在越南北部海防市東七十多公里的海域發現石油儲量豐富的安子油田,並公開邀請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等國家的公司進行公開招標,同時邀請俄羅斯作為南沙石油的開發夥伴。4月份,越南正式啟動與英國石油公司(BP)推進在南沙建設天然氣田和管道的計畫。4月12日,越南外交部發言人就南沙群島的所有權公開發表聲明,稱“有充分的歷史根據證明越南擁有南沙群島的主權”。
2007年4月,越南政府進一步劃定了南沙部分油氣招標區塊,並將在南沙舉行所謂“國會代表”選舉;越南還將和英國BP公司合作在南沙修建天然氣輸送管道。不但如此,越南還放出硬話,狂妄地宣稱“擁有南沙全部島嶼的主權”,其官方《西貢解放報》甚至聲稱“決不放棄一寸土地”,並“不惜與中國一戰”。
可是在一個多月前2007年04月09日的越南國會主席阮富仲來中國訪問時,和中國只談兩國經濟合作、友好睦鄰,從頭到尾筆者就沒有看到在雙方會談中有關中越南海問題的議題。大概是越南的這位議會的議長沒有被授權,所以對中越之間的敏感問題是避而不談。
越南海空軍的現代化和越南對南沙群島的侵占情況
過去三十年越南人對南沙群島的蠶食的情況、和導致越南人現在野心膨脹的所謂現代化海空軍事力量的實力。
1、1973年7月至1974年2月先後侵占南沙群島的鴻庥島、南子島、敦謙沙洲(沙島)、景宏島、南威島和安波沙洲,並派軍駐守;1975年2月14日發表的白皮書,聲稱對西沙和南沙群島擁有“主權”。
從1975年4月至1991年11月,越南先後共侵占南沙島礁27個。它聲稱擁有南沙全部海域。迄今,越南巳完成對南沙島礁的軍事控制部署;加強所占島礁的基礎建設,增強島礁防禦作戰能力同時加緊對油氣資源的掠奪。
2、越南空軍目前裝備了從俄羅斯引進的可以進行對海精確打擊的蘇—30MK2戰機,和可以進行遠程空戰的蘇—27Sk戰機。但是越南國土南北端相距1600公里,縱深最窄處僅50公里。這種缺乏戰略保護縱深的地理特徵決定如果開戰越南空軍可能連他自己的本身防護都成問題,所以就是越南空軍完成他所謂的現代化改裝,而且進口的那二十幾架俄制三代戰機全部到位,他依然只是一支以國土防空為主業防禦性的戰術空軍。
3、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越南人民軍的發展就受到武器裝備陳舊老化的制約。隨著越南經濟的發展,軍方開始把相對寬裕的資金加強海軍實力。越南海軍現有各型作戰艦艇120餘艘,包括護衛艦、炮艇和袖珍潛艇等。它們大多是當年蘇聯援助的陳年舊貨,由於缺乏保養和零件供應,使得越南海軍與周邊海軍比起來,實力實在是難以啟齒。基於傳統合作關係,越南把發展海軍的重心放在與俄羅斯合作上。
總之就是越南海軍購買的俄羅斯戰機、軍艦全部到位,越南海軍一樣脫離不了近岸作戰防禦型海軍的範疇。這也是一支把護衛艦作為海上作戰編隊主力艦的越南海軍的無奈和悲哀。

中馬爭端

南海博弈之跳梁小丑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副首相納吉(DatukSeriNajibTunRazak)2008年8月赴南沙群島燕子島,宣示主權。台“外交部”昨天重申,“中華民國”擁有南沙群島主權,並重提“南沙倡議”,主張以環境保護取代主權爭議,吁南海周邊各國優先考慮劃設海洋生態保育區,“中華民國”願透過協商對話,和平解決南海爭端。
馬來西亞總理巴達維2009年3月5日中午登入南沙群島的彈丸礁(馬來西亞稱拉央拉央島)和光星仔礁(馬來西亞稱烏比烏比礁),首次以總理兼國防部長的身份宣示馬來西亞擁有其“主權”。

中菲爭端

1950年,民間人士進占南沙太平島及其他諸島,大肆盜採磷礦。
1956年,自稱所謂的探險者,登上了南沙。
1971年,聲稱8島為卡拉揚(Kalayaan)非屬南沙,也非為任何人之主權,據以劃定領海線。
1972年,指定屬巴拉望省。
中菲黃岩島之爭
對於黃岩島是中國領土的立場,菲方過去從未表示過異議,但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專屬經濟區的法規頒布實施來,菲方突然以黃岩島位於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為藉口,先是宣稱對黃岩島擁有海洋管轄權,後公開叫嚷對黃岩島擁有主權。據統計,從1997年以來,菲在黃岩島抓捕和騷擾我漁民的事件平均每年二三起。每次事發後,我國政府高度重視,並提出了抗議和交涉,但菲方充耳不聞,侵犯行為非但沒有收斂,反而呈變本加厲之勢。菲教育部在新版地圖中將黃岩島,甚至整個南沙群島列入了菲國版圖,將地圖送往了4萬所公立學校圖書館。更為嚴重的是,菲政府竟然企圖把南沙群島是菲律賓領土列為修憲的內容,妄圖以法律的形式進行領土擴張。
菲律賓參眾兩院2月正式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將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列為菲“所屬島嶼”,該法案最後由總統阿羅約簽署後正式成為法律。
菲律賓參議員勞薩斯更是囂張地表示:“別太把中國的抗議當回事。”而美國已公開由它的智囊向菲建議,說不用管中國的相關的法律或者中國的抗議,美國會承認或支持菲律賓的占據島嶼行動。
2009年1月28日下午,菲律賓參議院三讀(即最後一讀)通過了2699號法案,即“制定菲律賓領海基線的法案”,該法案將中國所有的
兩處島嶼劃為菲律賓所屬島嶼。中國專家表示,在如今南中國海局勢相對穩定的情況下,菲律賓通過這個法案無疑會給周邊局勢投下變數,對菲律賓自身也不會有好處。
據報導,菲律賓眾議院2007年12月二讀通過“制定菲律賓領海基線的法案”之後,菲政府內部就出現了對這個法案可能引起爭議的擔憂,菲總統府文官長厄米塔曾給菲國會寫信,建議修改該法案,僅將菲律賓主群島列入領海基線範圍內,而把南沙群島和黃岩島列入菲律賓所屬的島嶼。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如果列入領海基線範圍之內,不僅有12海里的領海主權,還將擁有200海里的經濟專屬區。如果只是作為所屬島嶼,則只擁有領海主權。菲律賓參議院28日三讀通過的這個法案,就吸納了菲總統府的建議。
中國社科院一位東南亞問題專家稱,這個看似立場有所“軟化”的法案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與修改前的差別不大,因為無論如何解讀,這個法案都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在世界各國都在為應對經濟危機而展開合作時,在中菲經貿關係近年來進展順利的情況下,菲方卻主動製造爭議和緊張,實在不是什麼明智之舉。

南海爭端

南海局勢升級後,一些大國或地區集團出於各自不同的戰略目的,積極擴大在南海地區的影響力,染指南海地區事務,力圖使南海問題國際化程度進一步加深。
美國介入南海問題的企圖由來已久。《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後,美國對南海的基本政策由“不介入”轉為“介入但不陷入”。
俄專家認為,此次事件表明中美在中國南海和黃海的資源與戰略要地爭奪戰進入了新階段。歐巴馬上台後,中美形成了戰略同盟關係並表示會共同應對金融危機。現在的事件說明,上述結論還為時過早。
日吁東協聯手抗華
隨著南海蘊藏著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被發現,各國開始打這一地區的主意。日本政府在南海主權爭議中立場明確,希望東協國家連手,採取一致行動對抗中國。藉此實現日本在該地區的戰略目標。
印度為了實現其地區霸權的戰略目標,也提出了“東進政策”。自2000年以後,印度加強了同越南、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國的軍事聯繫,試圖擴大對南海問題的發言權。此外,澳大利亞以及某些歐盟大國,也以“南海航行權”關係到其國家利益為由,表示“不能對此視而不見”。這些大國插手南海事務,削弱中國、混水摸魚的意圖十分明顯。

主權受侵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開始,越、菲、馬等國以軍事手段占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開發活動並提出主權要求。對此中國政府一再嚴正聲明,這些行為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是非法的、無效的。這些國家的所謂法律依據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歷史依據

發現

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最早發現可以上溯到漢朝。東漢楊孚《異物志》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的記載。這裡的"漲海"是當時中國人民對南海的稱呼,"崎頭"則是當時對包括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的島、礁、沙、灘的稱呼。三國東吳將領康泰所著《扶南傳》不僅提到了南沙群島,而且對其形態描述道:"漲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盤古,珊瑚生其上也。"唐宋年間,許多歷史地理著作將西沙和南沙群島相繼命名為"九乳螺洲"、"石塘"、"長沙"、"千里石塘"、"千里長沙"、"萬里石塘"、"萬里長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長沙"為名記述南海諸島的書籍多達上百種。元代,對南海諸島地理位置的記載更為詳細。汪大淵所著《島夷志略》中有"萬里石塘,由潮州而生,迤邐如長蛇,橫亘海中......原其地脈。歷歷可考。一脈至爪哇,一脈至渤泥及古里地悶,一脈至西洋遐崑崙之地"。其中"萬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內的南海諸島。明代《混一疆理歷代國都之圖》中標有石塘、長沙和石塘。從圖中標繪的位置看,後一個石塘是今南沙群島。清代《更路簿》記載了中國海南島漁民所習用的南沙群島各個島、礁、灘、洲的地名具體方位,其中南沙計73個地名。

開發

中國人民至遲明初就到南沙群島從事開發漁業生產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鋪前港和清瀾港漁民及文昌縣漁民到南沙群島去捕撈海參等物。
1868年《中國海指南》記載了我國漁民在南沙群島活動情況,鄭和群礁有"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貝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亦有久居礁間者,海南每歲有小船駛往島上。攜米糧及其他必需品,與漁民交換參貝。船於每年十二月或一月離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風起時返。"清末以來,我國海南島和雷州半島各地漁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島去捕魚,其中以文昌、瓊海兩縣最多,每年僅從此二地去的漁船就各有十幾條到二十多條。
《更路簿》是中國人民明清以來開發南海諸島的又一有力證明。它是中國海南島漁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島進行生產活動的航海指南,積累了許多人航行實踐經驗的集體創作,它孕育於明代,後不斷完善,記載了漁民從海南島文昌縣的清瀾或瓊海縣的潭門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島各島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國以來我國漁民開發經營南沙群島的史實,中外史料均有記載。日本小倉卯之助《暴風之島》記載1918年他組織的探險隊到達北子島時發現三位"文昌縣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調查時看到北子島有中國人2名、南子島有中國人3名住在那裡。日本《新南群島概況》記載,中業島有漁民"栽種之甘薯","昔時有中華民國漁民居住於此島,並種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管轄

遲至元代,南沙群島已歸我國管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圖敘》記載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島。其中《元史》記載了元朝海軍巡轄了南沙群島。
明代《海南衛指揮僉事柴公墓誌鉻》記載:"廣東瀕大海,海外諸國皆內屬","公統兵萬餘,巨艦五十艘",巡邏"海道幾萬里"。表明南沙群島屬於明代版圖,明代海南衛巡轄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
在清代,中國政府將南沙群島標繪在權威性地圖上,對南沙群島行使行政管轄。1724年的《清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地量全圖》和1817年《大清一統天下全圖》等許多地圖均將南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1932年和1935年,中國參謀本部、內政部、外交部、海軍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員會共同組成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專門審定了中國南海各島嶼名稱共132個,分屬西沙、中沙、東沙和南沙群島管轄。
1933年,法國侵占我國南沙群島的太平、中業等九個島嶼,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島生活和從事生產活動的漁民強烈反抗,中國政府也向法國政府提出抗議。1935年,中國政府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編印《中國南海各島嶼圖》詳細標明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各島礁的具體名稱。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諸島。1946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國內政部會同海軍部和廣東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前往接管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並在島上立主權碑。
日本投降後,時任國民黨海軍海防第二艦隊司令的林遵率“太平”、“中業”兩艦接收南沙群島,將南沙主島以所乘軍艦艦名改為“太平島”,並在島上樹立刻有“太平島”字樣的紀念碑。
1947年,中國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並公布施行。
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授權公布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標準地名。
綜上所述,大量詳實的史實證明,南沙群島是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和開發經營的,中國政府早已對其行使管轄和主權。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理依據

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據的。
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占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案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當時的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派兵駐守。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中外史料

大量詳細的中外史料對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提供了豐富的證據。早在二千年前的漢代,中國人民在長期的航海和生產實踐中發現了南沙群島。這在東漢楊孚《異物志》、三國時萬震的《南國異物志》、東吳將領康泰的《扶南傳》等書里均有記載。這些記載是中國人民對自己居住和生產經營的土地的認識,在國際法上具有重要意義。從國際法發展的過程來看,古代中國對南海群島的發現足已證明中國對南沙群島享有無可爭辯的領土主權。南沙群島不是"無主地",而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以任何名義改變南沙群島屬於中國這一法律地位。

經營管轄

中國人民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開發經營以及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的實際管轄進一步加強了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中國人民在發現南沙群島後,最遲自唐宋以來就一直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從事捕撈、種植等生產經營活動。晉代的斐淵在《廣州記》中對中國漁民在南海捕魚和采珊瑚作了記錄。明清以來,海南島文昌、瓊海的漁民經常於每年冬季利用東北信風南下至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捕撈水產,至第二年颱風季節到來之前利用西南信風北返。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居住並從事捕撈、種植等生產活動,從自發到有組織,得到中國政府的準許和支持。即使南沙群島在古代不適宜居住,仍有中國漁民長年居住於南沙群島。在漫長的歷史中,中國人民常年往來於中國海南島、廣東省與南沙群島之間生產經營,並向中國政府繳稅納賦。
政府行為
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行使管轄還表現在一系列持續和有效的政府行為。自唐貞元以來,中國已將南沙群島列入了中國的版圖,至明、清則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大量的中國官方檔案、地方志和官方地圖都記載了中國歷代政府對南沙群島的管轄,並將其列入中國的領土範圍。直至本世紀初,中國政府一直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對南沙群島行使著和平管轄。
本世紀初以來,歷屆中國政府都持續不斷地維護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20世紀30年代,法國曾侵占南沙群島的九個小島,中國政府及時進行了外交交涉,中國漁民進行了有組織的抵抗。民國時期,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積極維護主權的措施,如給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作業的中國漁民和漁船發放中國國旗,組織對南沙群島的歷史和地理調查,由政府地圖出版審查機構重新命名和審定南海諸島包括南沙群島的群體和個體名稱等。
二戰期間,日本侵占了中國的南沙群島。中國為收復被日本占領的南沙群島進行了不懈努力。1943年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宣布,此次戰爭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當時的南沙群島被日本劃歸台灣管轄,《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歸還的中國領土當然包括南沙群島。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了中國收復失地的立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國於1946年收復南沙群島,同時以一系列法律程式向全世界宣告中國恢復行使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包括舉行接收儀式和派兵駐守,繪製南沙群島地圖,重新命名南沙群島及其群體和個體的名稱,編寫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島地理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南沙群島先後被劃歸廣東省和海南省管轄,中國政府一直堅持並採取實際行動積極維護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綜上所述,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享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有的國家聲稱南沙群島在其大陸架或專屬經濟區內,並據此主張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根據國際法和海洋法,領土主權是海洋權益的基礎,海洋權益是從領土主權派生出來的。任何國家都不能將海洋管轄權擴展到別國的領土上,更無權以主張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為由侵占他國領土。總之,任何國家對南沙群島島礁的軍事占領或其它行動,都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侵犯,在國際法上都是非法和無效的,不構成主張領土要求的依據,也不能改變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主權這一無可爭辯的法律事實。

中國立場

中國政府一貫主張以和平方式談判解決國際爭端。根據這一精神,中國已同一些鄰國通過雙邊協商和談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決了領土邊界問題。這一立場同樣適用於南沙群島。中國願同有關國家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和現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法律制度,通過和平談判妥善解決有關南海爭議。這已明確寫入1997年中國-東協非正式首腦會晤發表的《聯合聲明》中。中國政府還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願意在爭議解決前,同有關國家暫時擱置爭議,開展合作。中國政府不僅是這樣主張的,也是這樣做的。近些年來,中國與有關國家就南海問題多次進行磋商,交換意見,達成了廣泛共識。中菲、中越、中馬等國的雙邊磋商機制正在有效運行,對話取得不同程度的積極進展。在中國-東協高官磋商、中國-東協對話會中,雙方也就南海問題坦誠交換意見,一致贊同以和平方式和友好協商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
2013年7月2日,外交部長王毅在汶斯里巴加灣市出席東協地區論壇(ARF)外長會時,針對菲律賓在會上聲稱黃岩島和仁愛礁被“侵占”事,闡述了中國政府的嚴正立場。
王毅介紹了南海問題的事實經緯,強調中方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有著充分歷史和法理依據,為歷屆中國政府所堅持,得到中國人民廣泛支持。我們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同時,我們致力於同當事國通過協商談判解決爭議。這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作出的規定,也是中國-東協共同作出的承諾。
中國國內戰略界出現了分化
一部分人認為應該保持克制,繼續為中國現代化贏得戰略機遇期;
另一部分人則認為中國應當採取強硬態度,甚至不排除選擇打的可能。

中國主張

中國主張有關各方在南沙問題上採取克制、冷靜和建設性的態度。近些年來,越南、菲律賓等出兵強占南海一些無人島礁,摧毀中國在南沙無人島礁所設主權標誌,抓扣或以武力驅趕我國在南海作業的漁民,對此,中方始終堅持通過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與有關國家商討解決有關問題。這充分體現了中國維護地區穩定和雙邊友好關係的誠意。
中國高度重視南海國際航道的安全暢通。中國維護南沙群島的主權和海洋權益並不影響外國船舶和飛機根據國際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事實上,中國過去從未干預過外國船舶和飛機在此地區的通行自由,今後也不會這樣做。中國願同南海沿岸國家一道,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國際航道安全。
南海爭端的根本在於各方是否否定了“主權歸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共識。對於那些違反了“主權歸我”原則、試圖改變主權事實的行為,不管屬於哪一方,中國應該採取明確的態度,不排除採取包括戰爭在內的一切捍衛主權事實的選擇。當然,只要各方仍然認可國際法和一系列國際檔案所確認的主權歸我的事實,中國也無須過激反應,仍可堅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

南海問題

第一類問題是島嶼主權問題。島嶼主權是一個雙邊問題,無須納入國際化的多邊軌道。
對於目前有爭議的南海諸島礁及其12海里中國領海海域,中國在明確宣示主權基礎上,歡迎一切基於主權事實原則的雙邊對話和談判,願意以最大的誠意開闢談判解決問題的空間。但對一切試圖侵犯中國領土和領海主權的行為,中國也應採取明確果敢的應對措施打掉各種幻想。這與中國堅持和平發展道路的基本政策是不矛盾的,中國歡迎一切和平發展的努力,但也堅決反對侵犯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
第二類問題是南海航海自由和無害通過的問題。航海自由和無害通過是一個國際海洋法問題,應該交給海洋法和國際法專家通過聯合國多邊平台解決,不應該被誤當做政治問題。
中國歷來堅持南海的航海自由,從來沒有限制各國船隻基於和平發展目的的自由航行。對於中國歷史性水域也就是中國的傳統“U形線”,中國可以根據聯合國海洋法的精神,明確表示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框架內承擔相關國際義務,明確保證其他國家船隻的無害通過和航海自由。問題的關鍵是一些國家在該地區的艦機航行並非無害通過,而是基於軍事監聽和偵查目的,那就不是無害通過的問題了。
第三類問題是油氣資源和漁業、旅遊等資源開發的問題。資源開發是一個國際公共利益的分配問題,應該納入一個地區相關者共同參加的多邊平台解決,無須域外大國以軍事或者其他威懾手段高調介入。

各方挑釁

美國
美國國務院兩次對中國海軍的動向都做了表態,用詞或輕或重,保持了美國可以隨時介入南海問題的姿態。
美國新換了國務卿,希拉蕊個人咄咄逼人風格帶來的一些附加東西在凋謝。但美國仍是美國,其在南海對中國的擠壓不會有南轅北轍的變化。中國明里同菲律賓、越南摩擦,實則與美國在南海博弈,這樣的複雜性和緊張感都不會消失。
菲律賓
中國通過對菲越挑釁的強有力反制,改變了以往的被動。中國一直非常擔心南海摩擦會惡化周邊環境,損害中國的戰略機遇期。這一輪博弈幫助中國打消了大部分顧慮,也磨鍊了中國對摩擦尺度的把握。
菲律賓計畫推出“南海6島渡輪游”包括仁愛礁,在南海爭議地區開發旅遊並不是菲當局的新創意,不過以前沒有“6島渡輪游”這樣具體的方案。[2]

各國態度

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2015年6月4日在坎培拉表示,在南海領土爭端中不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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