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鄴區政協

南京市建鄴區政協,1962年1月成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籌備委員會,協商研究參加單位、名額分配、委員人選的產生原則、方法步驟和會議的有關工作。在此期間,區政協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圍繞全區的各項工作和人民民眾關心的重要問題,開展協商討論,提高思想認識,增強統一戰線內部團結,貫徹國民經濟“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克服困難,推進社會主義建設。

南京市建鄴區政協簡介

1951年1月,南京市第四區召開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成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簡稱區協商會)。區協商會協助區人民政府貫徹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政策法令和市、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決議,向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1954年,中共建鄴區委統戰部成立後,撤銷區協商會。
同年2月,召開區政協一屆一次會議,至1965年共召開兩屆。“文化大革命”期間,政協被迫停止活動。
1980年6月,區政協召開二屆常委擴大會議,恢復區政協組織機構,統一戰線工作逐步擴大。1984年7月,中共建鄴區政協黨組建立。1989年4月,中共建鄴區委轉發“區政協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加強了中共對政協工作的領導。至2003年共召開9屆會議。在新的歷史時期,區政協在中共建鄴區委的領導和南京市政協的指導下,高舉民主和團結兩面大旗,積極圍繞經濟建設中心,團結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和各界人士,認真貫徹執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協助區委和區政府對全區的重點工作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協商監督,發揮了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作用,做出了政協組織應有的貢獻。
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區政協一至六屆,每屆任期3年;從七屆起,每屆任期5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政協被迫停止活動。

區政協歷屆全會次數:

第一屆區政協(1962.01~1965.01)舉行3次。
第二屆區政協(1965.01~1980.10)舉行1次。
第三屆區政協(1980.10~1984.06)舉行5次。
第四屆區政協(1984.06~1987.04)舉行4次。
第五屆區政協(1987.04~1990.04)舉行3次。
第六屆區政協(1990.04~1993.02)舉行3次。
第七屆區政協(1993.02~1998.01)舉行5次。
第八屆區政協(1998.01~2003.01)舉行5次。
第九屆區政協(2003.01~2007.12)舉行5次
第十屆區政協(2008.01~
2007年12月召開政協建鄴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選舉楊書禮為主席,桂正榮、劉蒞、吳中群、熊寧寧、顏森林為副主席,楊治奇為秘書長及常務委員29名。經十屆政協第一次常委會議協商通過,第十屆建鄴區政協設有:辦公室,提案委員會,文史(學習)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城市建設與社會法制委員會,教衛文體委員會,民族宗教、港澳僑台和外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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