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 (九)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簡介機構名稱: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地點:十堰市北京中路11號(市政府對面)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機構職能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行政機構,正處級,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機構職責(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具體辦法和措施,組織實施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全市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准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受省工商局委託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 (九)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機構設定工商工會商標廣告監管科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科監察室財務審計科市場(契約)規範管理科市場規範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科法規科人事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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