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漢字]

十[漢字]

十(拼音:shí)是現代漢語常用字,最早見於甲骨文。十是數目字,為九加一之和,引申指十倍、十來個。古人認為十是數字完備的標誌,所以“十”又表示完備、齊全、達到極點,如十分、十足。又通“什”,指繁雜,如古代的“什錦”也作“十錦”。 基本信息欄主要參考資料

基本信息

字源解說

演變流程圖 演變流程圖

指事字。甲骨文(圖1、2)的十,原是一縱豎,模擬豎放的算籌(豎置一籌表示數字十),也可能是針的象形初文。商周金文由於鐫刻和鑄造的關係,所以金文(圖4)的“十”字的豎筆,中間加肥,像個紡錘形;晚周金文(圖12-15)則把豎中加肥的部分改成一團圓點,以區別於一般的豎筆。春秋以後(圖5-8),又進一步把這一團圓點變為一橫,於是,在這基礎上,就發展成為圖的漢隸(圖9-11)和楷書的“十”。傳說上古結繩記事,每到第十結時,便結一大疙瘩(繩結),圖12的“十”便是直繩之上打大疙瘩的形象,字的構形大概是由此而來,但這值得存疑。還應注意的是:“甲”字的金文也寫作“十”。“七”字的甲文和金文也與十相似;“十”字的小篆也寫作“十”,這很容易造成混亂。所以,古人便在“十”的上頭加“宀”,作為“甲”。又把“十”的豎腳彎曲作為“七”。這樣,便把“十”“七”“甲”三字區別開來了。

漢字釋義

詞性釋義英譯例句例詞
數詞數目字,九加一之和。ten《周易·繫辭上》:十有八變而成卦。十室九空;十有八九;十指連心
表示完備甚至達到極點。topmost;many;full;complete《詩經·豳風·東山》:親結其褵,九十其儀。十分;十數;十相具足;十全十美
〈文言〉特指十倍。tenfold《漢書·韓安國傳》:臣聞利不十者不易業,功不百者不變常。
〈文言〉表示約數。猶言十來個。潘岳《西征賦》:辱十城之虛壽,奄鹹陽以取雋。
〈文言〉指十分;十份。tenth《商君書·去強》:國以難攻者,起一得十;國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文言〉序數的第十位。tenth揚雄《甘泉賦》:惟漢十世,將郊上玄。十月
形容詞〈文言〉通“什”。雜。miscellaneous白珽《西湖賦》:亭連棟為十錦,碑蝕苔以千言。十錦
量詞古代戶籍單位,指十戶。後作“什”。《管子·君臣下》:上稽之以數,下十伍以徵。尹知章註:“既得其定數,下其什伍名以徵之也。”
參考資料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從十。是執切(shí)【譯:十,(十進位)數字完備的標誌,一表示東西,丨表示南北(一丨相交為十),那么,東南西北和中央都完備了。凡是十的部屬都從十。具:完備】

說文解字注

數之具也。

漢志。協於十。

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是執切。七部。凡十之屬皆從十。

康熙字典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並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於一,成於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為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弦。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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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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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提示

十[漢字] 十[漢字]

❶整字居中。

❷首筆橫從橫中線起筆,略向右上斜行。

❸第二筆豎沿豎中線下行,與橫相交,橫筆以上豎段短,以下豎段長。

書法欣賞

篆書、隸書 篆書、隸書
楷書 楷書
行書 行書
草書 草書

(書法圖來源 )

音韻匯集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韻目韻部調韻系韻攝
廣韻是執緝A入二十六緝入聲三等開口侵A
中原音韻齊微齊齊微入聲作平聲齊齒呼
洪武正韻寔執八緝入聲
分韻撮要第十七金錦禁急陽入

(音韻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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