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非營利性的公益機構,成立於2006年12月19日,致力於開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視等公益工作。益仁平在北京和鄭州各有一個辦公室。

簡介

北京益仁平中心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非營利性的公益機構,成立於2006年12月19日,致力於開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視等公益工作。益仁平在北京和鄭州各有一個辦公室。
益仁平中心成立以來,協助了B肝攜帶者、愛滋病感染者、殘疾人、糖尿病患者、抑鬱症患者、色盲人士進行反歧視維權,其中大部分案件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影響性訴訟;同時,益仁平中心還積極參與到國家的立法、修法工作中,對於《就業促進法》、《食品安全法》、《勞動契約法》的制定做出了貢獻,同時為《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游泳場所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做出了貢獻。
益仁平並且積極關注了毒奶粉事件、鎳鉻烤瓷牙事件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受害者提供協助。

普法及健康教育

2007年5月,承辦了河南首屆“大學生與愛滋病論壇”;
2007年、2008年,在全國十多所高校開展了健康科普教育和反歧視普法宣傳;
2007年12月中旬,在北京舉辦了《勞動契約法》、《就業促進法》講座;
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在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武漢、長沙、天津、南京、深圳、鄭州舉辦系列“反歧視法律培訓班”。
2008年10月-2009年6月,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鄭州等地舉辦B肝團體治療及心理健康講座。
2008年9月起,為三鹿奶粉受害者家庭提供普法諮詢及幫助。

法律援助與公益訴訟

反就業歧視法律培訓班反就業歧視法律培訓班
益仁平中心成立以來,共協助了公益訴訟一百餘起,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影響性訴訟。例如:“中國相貌歧視第一案”、“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殘疾人訴北京捷運公司要求對捷運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案、訴北京市鐵路公安局違法核查旅客居民身份證案。並為三鹿奶粉受害者家庭提供法律諮詢及幫助。
2007年3月,協助B肝攜帶者起訴諾基亞公司,該案被《法制日報》等聯合評為“2007年十大勞動爭議案件”之一。
2007年5月,協助起訴北京網通壟斷服務並致信信息產業部要求查處中國電信、中國網通南北壟斷,該案被《檢察日報》評為《2007中國法治藍皮書》公益訴訟案之首。
2008年1月,為被歧視的糖尿病大學生提供援助,幫助這位大學生回到了校園。
高考移民第一案入選“2008年度十大教育新聞”;並獲選《南方周末》2008“年度十大影響性訴訟第七名”。
北京比德創展就業歧視案獲選《南方周末》2008“年度十大影響性訴訟”第六名。
春秋航空打折機票不退票案入選《檢察日報》社2008中國法治藍皮書"公益訴訟篇"。
反壟斷第一案起訴網通:入選《檢察日報》社2008中國法治藍皮書"公益訴訟篇"。
抑鬱症歧視第一案:入選《法制日報》“2008年十大勞動爭議案”。
2009年3月,協助被河南商水愛之學校辭退的四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教工進行反歧視維權。

政策倡導

益仁平中心還積極參與到國家的立法修法工作中,對於《就業促進法》、《食品安全法》、《勞動契約法》的制定做出了貢獻,同時為《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游泳場所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做出了貢獻。
2007年3月2日,益仁平呼籲NGO組織共同關注《就業促進法》非歧視條款遺漏B肝和愛滋歧視問題,並協助人大代表撰寫建議在“兩會”提交,成功促使該法添加了相關保護內容。
2007-2010年,協助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撰寫了十多部提案、議案,在全國兩會上提交。
2007年3月,益仁平法律顧問聯合北京地壇醫院主任醫師向全國人大提交“公民提案”建議審查易導致B肝歧視的十五部法律。
2007年5月,益仁平法律顧問致信信息產業部要求查處中國電信、中國網通南北壟斷。
2007年6月,益仁平致信國務院法制辦,建議清理易導致B肝歧視和愛滋歧視的19部法規及規章的建議。
2007年10月,益仁平與北京愛知行研究所聯合發表公開信,呼籲政府解除有關法規中對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外國人入境的禁令。
2008年3月14日,全國“兩會”期間,協助兩名民間愛滋病工作者向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寄出了一份“公民提案”,就我國現存的抗愛滋病病毒藥物供應短缺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2008年6月3日,與其他8個NGO共同發布了《關於倡議組織了賑災捐款的單位和組織公示捐款帳目及捐款去向的倡議書》。
2008年6月,益仁平受邀赴紐約聯合國總部參加聯合國愛滋病高級別會議。
2008年8月28日,益仁平法律顧問李方平和中國問題學者胡星斗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一份七千餘字的《公民建議書》,提出把新市民按居住期限劃分為三個階段賦予不同的北京市民權利,在京居住十年以上的新市民應享受所有的北京市民待遇。
2008年11月24日,致信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部,呼籲修改人事部、公安部2001年發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消除該標準對B肝攜帶者的歧視。
2009年,對《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等提出立法建議,建議修改其中有可能對B肝攜帶者和有精神病史者造成就業歧視的條款。

社會行動

2007年3月,益仁平研究員當選“全球基金理事會開發中國家NGO代表團成員”席位,代表亞洲地區NGO組織;
2007年7月,益仁平總協調人赴香港參加我國首次反B肝歧視示威,《南方周末》、《新民周刊》、深圳電視台等予以報導。
2007年10月,主辦了我國首次B肝攜帶者代表大會,並於2009年和2010年舉辦了第二屆、第三屆。
2007年12月,參與主辦了我國首次“中國病人權利維護”研討會。
2008年5月,組織系列活動,迎接首個“世界肝炎日”。其中包括:在十餘個省市組織B肝攜帶者放飛翡翠風箏,祈福震區人民;
2008年5月,代表B肝社區和愛滋社區向國家商務部遞交關於發布抗病毒藥物拉米夫定強制許可的呼籲信,該呼籲信共有1843人聯名。
2008年6月,在香港舉辦記者招待會,呼籲中央政府調查反歧視網站“肝膽相照論壇”被禁止事件。
2008年8月,益仁平派員參加第17屆世界愛滋病大會,並積極參與營救伊朗兩名愛滋病醫生行動。
2008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高等教育B肝歧視調查報告》。
2008年11月,益仁平總協調人赴芬蘭諾基亞公司總部,抗議諾基亞東莞公司的就業歧視行為。
2008年12月1日“世界愛滋病日”,參與向國家商務部提交一條數百人簽名的橫幅,橫幅內容為“呼籲政府對拉米夫定發布強制許可”。
2009年3月,鎳鉻烤瓷牙有可能導致腎病的的問題被曝光,益仁平中心支持了民間自發的關注組織“關注鎳鉻烤瓷牙問題工作組”。
2009年5月,與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共同舉辦“女性權益保障暨鄧玉嬌事件”研討會並表演行為藝術“誰都可能成為鄧玉嬌”。

調查研究

中國首部《公民健康狀況與受教育權年度報告》(2007年4月)
中國首部《公民健康狀況與就業權年度報告》(2008年6月)
《中國高等教育B肝歧視調查報告》(2008年10月)
《2008外企B肝歧視調查報告》(2009年2月)
《北京市區體檢中心入職體檢服務中的B肝檢測狀況調查報告》(2009年10月)
《B肝攜帶者就業歧視的形成與矯正分析報告》(2009年11月)
《就業歧視法律維權手冊》(2007年9月)
《中國反歧視法律行動通訊》(2008年9月創刊)

常務工作及項目

承擔“公民健康狀況與受教育權工作組”秘書處的工作,旨在維護弱勢人群的平等受教育權利。
作為“愛滋病工作民間組織全國(工作網路)聯席會議”的“政策倡導工作組”成員,參與聯席會議的政策倡導工作。
“公益法律人”項目,旨在為律師、法官、法律學者及政法記者提供一個參與公益事務的平台。
“反歧視法律倡導”項目,旨在促進中國反歧視相關法律的制訂、完善和實施。
“反就業歧視法律援助”項目,旨在協助受到歧視的勞動者依法維權。
2005年底,我中心負責人入選著名周刊《南方周末》“年度人物評選”候選人前十名;
2007年底,我中心負責人入選《法制日報》“2007年度法制人物”候選人;
2008年初,我中心負責人入選了《檢察日報》“2007中國法治藍皮書人物篇”;
2009年初,我中心負責人被《大河報》評為“公益之星”;
2009年11月,我中心負責人獲得義大利的普里茲國際獎(PremioInternazionalePadrePinoPuglisi);
2009年12月,我中心負責人與大學生雷闖一起被人民網、央視網、人民法院網評為“2009年度法制人物”。

NGO組織之醫療健康協會

NGO,是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縮寫。它是指是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 組織。雖然從定義上包含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但該名詞一般僅限於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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