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證制度

北京居住證制度

圍繞破解“城市病”的難題,落實中央關於“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要求,科學制定人口總量中長期調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完善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等人口調控措施。落實人口調控屬地責任。實施居住證制度。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正式發布,“暫住證”將升級“居住證”。根據該辦法,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

基本信息

簡介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裡聚集了越來越多的人口。人口的聚集,引起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膨脹、交通擁堵、環境惡化、住房緊張、就業困難等“城市病”,加劇了城市負擔,同時也制約城市化發展。據相關統計,北京人口2012年就已超2100萬,由此導致的交通擁堵、大氣污染等,更是北京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在本次市委全會上,這些問題的解決之道,也成為會議決定的重要內容。

制定原因

大多數城市都有人口規模的目標,北京在2004年前制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人口達到1800萬,而據2012年的統計已超過2100萬。下一步,城市規劃中有關人口的總規劃如何制定,人口總量如何制定是一個需要多方衡量論證的事情。“是回到1800萬還是放寬到2500萬,下一步怎么做很有學問。”陸傑華認為,人口的總規劃需要參考的指標很多,包括城市經濟發展、資源容量等。
北京要做新的人口總規劃,應該先將城市定位明確。陸傑華說,1993年提出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對北京的定位是國家首都政治文化中心、歷史名城,人口規模的控制則主要從經濟和就業角度考量。但的城市發展和局面不一樣了,北京未來會將城市功能定位成怎樣的,直接影響到人口調控的效果,只注重數量上的巨觀概念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口問題。以業控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的管理模式並不創新,而是後置的末端管理手段。陸傑華認為,要落實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還是得回到城市發展功能定位上。

相關評論

坦白而言,對於北京這樣的大型城市而言,人口之多、管理之雜、房價之高,已經達到了“不宜人類居住”的地步。但即便是這樣,因為北京的資源多、機會多,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仍然選擇加入浩浩蕩蕩的“北漂”大軍。城市的管理者,面對無法破題的“城市病”如霧霾、堵車和逢雨便澇也是愁上眉梢——控制人口事宜就便擺上了桌面
“自由遷徙”說的永遠是候鳥,而不是國人;完全放開北京的戶籍,可能引發的是北京人口的幾何倍數增長,這自然很不現實。但是,只管理、不服務的暫住證制度,已經飽受詬病,不僅僅加劇了城鄉二元戶籍體制下的身份歧視,還導致了社會的不公。在北京居住了一二十年,卻還是“暫住”,聽起來就是個“中國式笑話”。於是乎,在暫住證和戶籍制度之間,也便發明了居住證。
居住證,當然有其進步意義。就上海、深圳等已經實行了此制度的城市而言,居住證制度在當下這種戶籍制度之下,最大程度上還原了城市福利的公平。而北京市相關負責人也表態,“居住證制度可以附載社會服務功能,比如與社保福利掛鈎”。同時,居住證如果開始實施,意味著為1984年開始實施的“暫住證時代”畫上了句號。這都是值得稱讚的地方。
但是,居住證畢竟不是戶籍。在北京獲得居住證,雖然能夠在某一些福利方面可以等同於北京市民,但是,居住證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關於居住證,也便產生了這樣一個悖論:如果居住證能夠被賦予和城市戶口一樣的社會福利,那么,居住證也阻擋不住全國人民往北京湧入的勢頭,即便房價再高,也是一往無前;如果居住證不能解決更多的福利問題,則可能就是暫住證的一個更名,但實際上,也確實沒有多少意義。
說得好聽一些,居住證是“最不壞”的一項選擇;說得難聽一些,居住證制度就是一項“好人主義”下的畸形改革,既打破不了現行的戶籍制度窠臼,難以實現真正的社會公平,也可能無法肩負起控制城市規模的重任。或者,也可以這樣說,居住證制度,非常符合我國的中庸思想,管理者既不想得罪城市原有居住者,也不想得罪新遷入者。
城市之所以有大小之別,有先進和落後之分,在於城市與城市之間的資源分配不均。不是說,每個城市都應該獲得同樣的發展機會,或擁有同樣的發展規模,也不是說市民都應該有同樣的收入,而是說,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和居民,都應當擁有同樣的權利和福利。比如說,在北京市的聯考生,能夠上北大清華的幾率,不應該比其他城市高,各種醫療資源也不應該過於集中。唯此,社會才能更加公平,城市規模才有可能達到“大河有水小河滿”式的共同發展願望。

2015年規劃

醞釀了6年的北京市居住證制度,今年有望有重大突破。昨晚,在北京兩會政務諮詢現場,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總隊長劉濤接受代表詢問時多次表示,北京市居住證制度“加快研究出台”;“預計應該能在今年出台”。
“居住年限”參考暫住證辦理情況
今年是北京市提出居住證制度的第六個年頭。早在2009年北京市綜治辦相關負責人就曾提到,相關部門已開始採集流動人口、出租房信息,2010年起啟動居住證制度。
劉濤表示,北京市的居住證制度也將提速,目前正在研究是否採用積分制、是否“追溯過往”等問題。“追溯過往”即在京居住年限、社保繳納情況等過往表現。“對於居住證制度,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負責的調研內容主要是居住年限,什麼情況下能過渡到戶籍”,劉濤說,“居住年限”考核會考慮到暫住證辦理情況,“是不是持續辦理”。
“積分制”繫上海等已推出居住證地區的普遍做法。劉濤強調,北京的居住證制度會不會採用“積分制”,現階段正在調研,但北京不同於上海,居住證制度會基於首都的功能定位做出制度設計。
居住證不以人口調控為目標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高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總隊,據其介紹,三年前市政府就成立了關於居住證制度的領導小組,囊括了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社保局、北京市公安局等20多個職能部門。他強調,居住證核發會考慮合法住所、合法職業、社保繳納情況等“關鍵指標”。
近年來,人口管控是北京面臨的主要問題。昨晚,有代表詢問,居住證制度是否會考慮到北京的人口調控現實局面?居住證正式推出後,是否會使北京的流動人口有所減少?對此劉濤反問,“人口管控通過產業結構調整,效果是不是更好?”他強調說,北京的居住證制度不會將人口管控作為制度設計的目標。

申領居住證

北京居住證制度北京居住證制度

2016年8月11日,北京居住證制度實施辦法出台。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符合條件的還可以參與積分落戶。《北京市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11日正式發布,並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這意味著“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

所謂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北京就業6個月以上;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北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北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實施辦法指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如實提供證明及有關材料。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