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杯

包公杯

包公杯即星巴克合肥城市杯,也是全球首款人物形象城市杯,杯子採用了合肥包公祠的包公坐像為主要形象。2011年8月,星巴克被合肥包公後裔指責濫用、歪曲包公形象,並被要求下架“包公杯”。關於包公該不該上城市杯,星巴克使用包公像算不算侵權,成為爭論的焦點。

簡介

包公杯包公杯

2011年8月,星巴克安徽首店將中國歷史人物“包公”的形象印在了合肥城市杯上,並以“包公杯”的名字出售。

城市杯是星巴克特有的紀念品,已有上千種城市杯在全球範圍內出現。合肥城市杯以白色為背景,主體是合肥的歷史文化代表人物包拯的正面坐像,並印有星巴克及合肥的英文字樣。

星巴克在其他城市推出的城市杯一般都以當地的旅遊景點作為主題,而合肥城市杯之所以會別具一格地將包公作為主題,則是因為包公祠是合肥當地的知名景點,而包公又是合肥的歷史名人。

8月7日,星巴克安徽首店在合肥開業第一天,就賣出了幾百隻包公杯,每隻售價90元。

被指歪曲包公形象

包訓安指包公杯侵權包訓安指包公杯侵權

8月10日,包公第36代後裔、包公精神傳承研究會會長包訓安表示:“包公是合肥的城市名片,是古代的清官代表”,“從整體外形看,星巴克包公杯上的包公形象與合肥包公祠的包公坐像接近,但臉部輪廓卻是一張洋人面孔,不倫不類,而真實的包公坐像面孔嚴肅,神情中透著睿智。”包訓安認為,包公杯上的包公與真實的包公形象差距太大,歪曲了包公的形象。
2011年4月,從宋代遺留下來的包公真人畫像已成功註冊成了商標。包訓安認為,星巴克將包公形象用於商業用途,卻從未與包公後代聯繫過,不僅傷害了包氏家族,更傷害了社會各界熱愛包公文化和精神的人士。
“開價90元,分明是在忽悠中國消費者。”包訓安說,“如果星巴克能儘快將包公杯撤下櫃檯,並召回所有已經售出的杯子,我們將不予追究,也不會要求其商業賠償。”

星巴克回應

星巴克大中華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星巴克自身也是智慧財產權的擁有者,因此一直以來對商標的使用等各方面都非常尊重和謹慎,公司內部已關注此事。
對於包公後裔的指責,該負責人表示不予置評,不過她強調,合肥城市杯上的包公像是根據合肥當地包公祠的包公塑像手繪而成。

2011年8月12日,沉默多時的星巴克終於開口。星巴克大中華區公關部經理勵靜表示,星巴克的杯子叫城市杯,不叫包公杯。每一個城市杯的圖案都是使用當地較有標誌性的建築或景點。合肥城市杯是根據包公祠的包公雕像為藍本設計的,是包公雕像的手繪圖,不過,對於是否停止銷售和召回合肥城市杯,目前不做任何回應。
包公後人包訓安在得知星巴克說城市杯不叫”包公杯“時有些氣憤。包訓安說,當初註冊“包氏大宗”商標是為了保護包公形象不被歪曲使用,是為了傳承包公文化。星巴克用包公的形象來謀取商業利益,這就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包訓安仍要求星巴克把“包公杯”撤櫃,把售出的產品召回。不過,如果星巴克出免費的工藝紀念品,他們協會願意免費提供正版包公像。

法律界評論

包公杯也引發了社會和法律相關人士的爭議。安徽睿政律師事務所蓋曉峰律師說,包公杯事件讓他看到了法律對歷史名人肖像、名譽保護力量的薄弱,現在我國法律對近親屬的界定只到孫子輩,也就是第三代,這就是法律上的一個空白,對於後人能否代行這樣一個權利,法律沒有規定。
安徽大學歷史學教授張子俠認為,商家在使用歷史人物像時,首先要尊重歷史人物形象,最穩妥的方式是應該先和歷史名人宗親會取得聯繫進行商榷,如果擅自過於隨性的將形象扭曲,對於後人的教育和文化傳承將是一大問題。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認為,包公距今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即使是後裔也是隔了幾十代了,因此肖像權受到保護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此外,如果是將畫像或是照片等直接拿來使用,則涉及到侵犯著作權,但由於星巴克的城市杯是手繪的,所以侵權的可能性也不大;至於是否侵犯了註冊商標專用權,則要看杯子上的圖案是否與商標圖案相同或相似,以及這一商品類別是否在註冊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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