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華[革命烈士]2008年4月22日,劉國華同志在處警過程中,捨身保護民眾,壯烈犧牲。4月22日上午11時30分,中行派出所接到中行鎮良畲村民眾張佛榮報案求助,稱其被鄰居張捷發毆打致傷。值班民警劉國華副所長和余春興同志立即前往處置,在與報案人張佛榮一起到張婕發家了解情況時,張婕發突然從房內拿出柴刀衝過來,劉國華同志為掩護民眾,以身抵擋,不幸被柴刀砍中頭、頸部,當場壯烈犧牲。劉國華同志犧牲後,被省公安廳確認為因公犧牲。被市委、縣委追認為優秀共產黨員。2008年11月5日被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為革命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