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乃沂

劉乃沂

劉乃沂,1903年出生,葫蘆島海軍學校畢業後,任海軍上尉連長,後來東北系的海軍投效中央,他便一帆風順,做了海軍教導總隊的大隊長。在此期間,他曾兼任選雷業務,賺了一大筆錢。嗣後,因為人事摩擦,1944年初曾被調往軍政部。抗戰勝利後,又調回海軍服務,以華北區海軍專員辦公處平津分處主任的身份,進駐天津,擔任接收海軍敵偽產業的工作劉乃沂是蔣介石下令槍斃的大貪官1947年1月12日10時,蔣介石親自下令:在北平將一個國民黨海軍上校執行槍決,一時之間轟動全國,他就是當時天津的接收大員劉乃沂。

基本信息

五子登科

抗戰勝利後,面對全國各收復區不下4萬億元的日偽產業,國民黨政府派出大批軍政官員前往接收,一時間各種接收機關林立,僅平、津、滬、杭四地就有此類機關175個。這些接收大員們趁機大肆營私舞弊,貪污盜竊,紛紛“五子登科”(占房子、搶車子、奪金子、撈票子、玩婊子),接收淪為“劫搜”,致使民怨沸騰,正所謂:“想中央,盼中央,中央來了更遭殃。”全國各地輿論譁然,公開指責國民黨政府的貪污腐敗。蔣介石也發現接收工作存在“嚴重錯誤”,認為接收工作的混亂黑暗已經貽笑中外,成為“政府最大之恥辱”。

為了挽回一點面子,國民黨政府被迫決定對收復區接收處理敵偽物資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清查”。1946年7月底,“接收處理敵偽物資清查團”成立,清查團分七區十八組,於8月份赴各地。冀察熱綏區接收處理工作清查團於同年8月18日下午6時抵津,以團長李嗣聰為首的一行8人,在津開始了為期兩周的清查工作。這期間,該團共查獲三起大案,其中數額最大、在全國最有影響的就是“劉乃沂貪污案”。

捕劉乃沂

清查團在北平時,就屢次接到有關劉乃沂舞弊的密告信,來津後又收到十餘封檢舉信,信中稱:“劉乃沂趁接收之機,扣留天津日人小蒔洋行及協盛貿易公司巨量物資,匿不呈報;且盜賣鋼鐵50餘噸、白糖數十噸,價值在數千元,均飽私囊。”

清查團分頭暗中調查,經過近10天的縝密暗查,終於查出劉乃沂確有貪污巨額敵產的嫌疑。8月26日,北平行轅乃令行轅駐津高級參謀盧濟清,會同九十四軍軍長、警備司令部司令牟兼,憲兵第二十團團長曾家琳協助緝拿劉乃沂。27日下午,盧濟清親自給劉乃沂打電話,約劉到興安路臨時參議會議事。下午4時許,劉乃沂的汽車緩緩駛入臨時參議會院內,憲兵第二十團團長曾家琳迎上前來,與剛下汽車的劉乃沂熱烈握手,寒暄後二人攜手走進會議廳,而劉的3名衛兵卻被客氣地擋在門外。

搜捕

穿過會議廳往左一拐,曾家琳往前跨一步推開客廳大門,伸右手說:“劉上校,您請!”劉乃沂剛一邁進大門,兩隻胳膊即被門兩邊埋伏的衛兵扭到背後,一名士兵飛快地繳獲了他腰間的手槍,此刻劉乃沂並沒有掙扎,只是問道:“你們準備把我怎樣?”曾家琳答道:“你在接收敵偽產業中有貪污嫌疑,我們只是把你請來調查調查,希望你能配合。至於怎樣處置,還要看調查的結果。”

曾家琳將劉乃沂送上車後,遂令士兵分乘3輛吉普車,連同劉所乘的汽車,一併押回憲兵第二十團團本部看管。

封門抄家

清查團將劉乃沂誘捕後,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率同軍、警、憲,處理局及海關等40餘人分四組,分赴第一區北平道海軍專員辦公處及劉乃沂的3處寓所清查。

清查團從27日下午6時至晚12時,28日晨9時至下午2時,在各處共查獲劉公館3處、汽車兩輛、黃金2000餘兩、美金1萬元、養珠1萬餘粒、皮筒150餘件、赤金鐲12隻、金表3隻,其他物資還有洋灰、白糖、鋼鐵等。經查其接收日人小蒔洋行、太田洋行及中裕洋行的物資也未呈報。劉乃沂藏匿物資總價值在10億元以上。

28日晚,清查團及各到場機關人員,共同將物資清點後,由津海關加貼封條,仍置放原處,並由警察局派警駐守。清查團對劉乃沂貪污舞弊一案,業已證據確鑿,並將清查經過呈報國防部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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