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計薪日

制度計薪日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

計算方法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加班費計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資3000元,春節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費計算如下:

前3天為法定節假日,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300%;

後4天為雙休日調整的,公司可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200%;

以上兩項總計: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無其他加班,工資總計: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費只與“制度計薪日”或日工資有關。

節日假期

現行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14年全年公休假放假安排

節日放假時間調休上班日期放假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1月31日~2月6日 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 7天
清明節 4月5日~7日 3天
勞動節 5月1日~3日 5月4日(周日) 3天
端午節 5月31日~6月2日 3天
中秋節 9月6日~8日 3天
國慶節 10月1日~7日 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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