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度史》

《中國制度史》

《中國制度史》是呂思勉先生的史學論著之一,《中國制度史》主要論述我國歷史上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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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第1版(2009年4月1日)
平裝:489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542630223,7542630229
條形碼:9787542630223
商品尺寸:23.6x16.6x2.6cm
商品重量:699g
ASIN:B0027IRG46

內容簡介

《中國制度史》是呂思勉先生的史學論著之一,《中國制度史》主要論述我國歷史上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中國制度史》分成17個題目,從遠古時代一直到民國時代,通貫古今,追本溯源,《中國制度史》內容博贍豐實,結構條理系統,便於讀者了解各種重要制度的源流和變化。《中國制度史》是我國現代史學大師系統講述中國經濟、政治制度源流的變化的史學經典。

編輯推薦

《中國制度史》是我國現代史學大師系統講述中國經濟、政治制度源流的變化的史學經典。

作者簡介

呂思勉(1884-1957),字誠之,江蘇常州人。歷史學家。主要著作有兩部通史:《白話本國史》和《呂著中國通史》;五部斷代史:《先秦史》、《秦汊史》、《兩晉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呂著中國近代史》;八部專史:《先秦學術概論》、《經子解題》、《理學綱要》、《宋代文學》、《中國制度史》、《中國民族史》、《呂著史學與史籍》和《文字學四種》。此外他還著有大量歷史通俗讀物。

目錄

第一章農工商業
第二章財產
第三章錢幣
附錄一論金銀之用
附錄二續論金銀之用
第四章飲食
第五章衣服
第六章宮室
第七章婚姻
第八章宗族
第九章國體
第十章政體
附錄一三皇五帝考
附錄二廣疑古篇
第十一章戶籍
附錄論中國戶口冊籍之法
第十二章賦役
第十三章征榷
第十四章官制
第十五章選舉
第十六章兵制
第十七章刑法

文摘

第一章 農工商業
人民之生業,必始自漁獵,進於畜牧,乃漸及於農耕。畜牧種植之利,皆在日後,非演造太淺之民所知也。
寒地之民好肉食,熱地之民則多食草木之實。我國古者蓋兼此兩者而有之。禮記禮運曰:“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王制曰:“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此蓋皆食草木之實。又曰:“西方曰戎,被發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此蓋皆食鳥獸之肉。中國未進化之時,地偏於東南者,其俗蓋與夷蠻同;偏於西北者,其俗蓋與戎狄同也。然我族之進化獨早。
古史考曰:“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實,穴居野處。山居則食鳥獸,衣其羽皮,飲血茹毛,近水則食魚鱉螺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腸胃。於是有聖人以火德王,造作鑽燧出火,教人熟食,鑄金作刃,民人大說,號日燧人。”①白虎通曰:“燧人鑽木取火,教民熟食,養人利性,避臭去毒。”含文嘉曰:“燧人鑽木取火,炮生為熟,令人無復腹疾。”此並足征燧人為遊獵之世首出庶物之主。伏羲之號,蓋謂其能馴伏羲牲。亦日庖羲,則謂其取犧牲以充庖廚也。伏羲蓋遊牧之世首出庶物之主也。燧人、伏羲、神農並稱三皇,②儼然代表生計進化之三時代焉。其年代不可確考。姑以通行之說計之,夏四百年,商六百年,周八百年,三代合乾八百年,五帝在其前,約計二百年,三皇距周末當在二千年左右也。神農事跡明見易繫辭傳曰:“庖犧氏沒,神農氏作,斷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此確為教民稼穡之君。我國數千年來以農立國之基,肇於此矣。
黃帝、顓頊、帝嚳之時,人民生計如何,古書難可確考。然繫辭傳云:“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則下文所述九事,蓋皆指黃帝、堯、舜時言之也。其九事,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①惟農業盛,故蠶織與之並興也。曰“刳木為舟,剡木為楫。”曰“服牛乘馬,引重致遠。”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惟農業盛,故蓋臧多須謀守御,而數石之重,中人弗勝,非如畜產可軀而行,故陸運有待於馬牛,水運必資於舟楫也。曰“斷木為杵,掘地為臼。”其與農事相資,尤不俟論。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戎器皆資於木,亦耕稼之世,民斬伐樹藝,故能然也。曰“上古穴居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惟去獵牧,事耕農,不得不去岩穴而居平土,故所以蔽風雨者必資棟宇;亦惟種樹既盛,材木日繁,故宮室棺槨鹹有所取資也。曰“上吉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書契者,九家易曰:“百官以書治職,萬民以契明共事。”鄭云:“書之於木,刻其側為契,各持其一,後以相考合。”蓋周官質劑之論。農業盛,故通工易事,隨之而盛也。以情事度之,黃帝以降,穡事之日興,無可疑矣。②而堯、舜之盡力於民,事尤有明徵。孟子述洪水之禍曰:“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不登,禽獸逼人。”③此容以後世之情形推度古事,然堯典詳載堯命羲和四子“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授時為古代農政要端。又禹貢於兗州言“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與孟子言“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及治水功成,“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合。④居於平土,固耕稼之民所急也。即謂此等皆不可盡信,而生民一詩,實周入自頌其始祖之辭,后稷教民稼穡,必非後人所附會明矣。然則當時之洪水,以正當農業既盛之時,故覺其為禍之烈也。
唐虞以後,農業之盛,可以書之無逸為征。是篇首言“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下文歷舉殷之賢君中宗、高宗、祖甲以至周之太王、王季、文王,蓋皆重農之主也。①史記周本紀曰:“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②后稷卒,③子不窗立。不窋末年,夏後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窯以失其宮而奔戎狄之間。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慶節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毀喻立。毀喻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高圉卒,子亞圉立。亞圉卒,子公叔祖類立。公叔祖類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宣父復修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周之先世,蓋皆以能修農業而興者也。讀公劉、綿、七月諸詩,而其世德可見矣。
禹貢一篇,或謂非夏時史官作,蓋誠然。然無以證其非追述禹時事。後史追述禹事,誠不敢必其可信,亦無以必其不可信也。古人考證,誠不如後人之精,然風氣質樸,偽造之事亦必少。如今人疑古之說,幾於古書十八九皆出作偽,實予所不敢從也。禹貢述九州之田,雍州居最,而周人實以農業興,即其可信之一證矣。何休稱周官為六國陰謀之書,其所述蓋皆東周后事。合二書所載九州土田及農牧所宜,可見古代農業之一斑矣。列表如後(見下頁)。
三代之世,我國既已重農,而田獵畜牧之事,遂退居其次。其時非不田獵,然特以祭祀賓客所須,習慣相沿,不能不有取於此。①又其所重者在講武,意不在於得禽也。②“從獸無厭”,“棄田以為苑囿”,並為人君之大戒,而田獵之意,亦以為農除害。③畜牧之事,特行之遠郊之地,任之敷澤之民。④農耕與田獵畜牧之重輕,昭然可見矣。至於漁則僅足以供口實,不足以肄武事,而古人於口實之中,亦不以此為貴,⑤故尤視為鄙事,為人君所弗親。
斯時可供獵牧之地,蓋已不多,故所以管理之者甚嚴。①“國君春田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②“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③雖日仁不盡物,亦無暴天物之意也。④漁獵畜牧之事,一切設官管理,雖所以導民,亦珍惜其物主意也。⑤“國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七十者可以食肉”,庶人少壯之食,止於魚鱉,仍設“數罟不入灣池”之禁,可見口食之艱矣。此田獵畜牧所由進為農耕耶。
田獵畜牧所得有為國用所資者,則設官掌之,或征賦於其地之民,如月令所記水虞漁師之事,⑥及逐月之牧政。⑦周官所設獸人、⑧人、⑨鱉人、⑩牧人、①牛人、②充人、③跡人、④角人、⑤羽人、⑥掌蜃、⑦囿人、⑧雞人、⑨羊人、⑩服不氏、11射鳥氏、12羅氏、13掌畜、14校人、15趣馬、16巫馬、17牧師、18度人、19國人、20犬人、21冥氏、22穴氏、23哲蔟氏、24庭氏25諸職是也。其中以馬政為特重,蓋為戎事所須。民間所養有六畜,而馬牛亦特重,為縣師所簡閱,亦以其有關戎事,兼利交通,非若雞豚狗彘,徒厭口腹之慾也。曲禮曰:“聞庶人之富,數畜以對。”管子八觀曰:“六畜有徵,閉貨之門也。”乘馬數曰:“若歲凶旱水決,民失本,則修宮室台榭,以前無狗後無彘者為庸。”知耕農之世,畜養雖非正業,亦有關於貧富矣。
東遷以還,農業彌重。管子治國曰:“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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