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州歌頭·吊武穆鄂王忠烈廟

《六州歌頭·吊武穆鄂王忠烈廟》為南宋文學家劉過所作的一首詞。該詞感情十分激越,以氣勢取勝。既歌頌了岳飛的武功,又表達了對朝廷當權者的憤怒控訴,觸及封建最高統治。

基本信息

名稱:《六州歌頭·吊武穆鄂王忠烈廟》

作者:劉過

朝代:宋

體裁:

詩詞原文

中興諸將,誰是萬人英?身草莽,人雖死,氣填膺,尚如生。年少起河北,劍三尺,弓兩石,定襄漢,開虢洛,洗洞庭。北望帝京,狡兔依然在,良犬先烹。遇舊時營壘,荊鄂有遺民,憶故將軍,淚如傾。說當年事,知恨苦;不奉詔,偽耶真?臣有罪,陛下聖,可鑑臨,一片心。萬古分茅土,終不到,舊奸臣。人世夜,白日照,忽開明。袞佩冕圭百拜,九原下、榮感君恩。看年年二月,滿地野花春,鹵簿迎神。

詩詞題解

今存《龍洲詞》中,有三首風格相類、峻切悲涼的《六州歌頭》。前二首寫吊岳廟,抒發人民對民族英雄無比懷念的悲憤深厚感情,此其一。《宋史·岳飛傳》,孝宗時“建廟於鄂,號忠烈”,此岳廟位於武昌蛇山附近,已廢。另一首詠游揚州感懷。

詩詞鑑賞

起筆就將岳鄂王推向“中興諸將”的最高峰,感情十分激越。“誰是萬人英?”無疑而問,連岳飛之敵也不敢有第二種回答。《六州歌頭》多三字短句,適合表現激動涕零哽咽情狀。岳飛出身農民,故云“身草莽”,一抑;“人雖死”,二抑;“氣填膺,尚如生”,陡然龍王掉首,鄂王英烈之氣,氣壯山河,填滿生人胸膺,鄂王自然“尚如生”!抑後連揚,如連發利箭穿楊,不可阻擋。上片主要頌岳飛武功,“年少起河北”後,寫得過關斬將,百戰百勝,神威凜凜。史傳稱岳飛“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一“石”是一百二十斤,這裡說“弓兩石”,是紀實。岳飛於北宋末宣和四年(1122)從軍,“定襄漢,開虢洛,洗洞庭”,平定湖南北江漢流域,目的在穩定後方以北圖恢復。南宋紹興中,岳飛部號令已至伊、洛太行,復淮河流域及河南,進軍朱仙鎮,距汴京(開封)四十五里,正“唾手燕雲,復讎報國”(岳飛上表語)之時,被秦檜、宋高宗投降派以一日十二金字牌召回。“狡兔依然在,良犬先烹!”莫須有千古奇冤,“遇舊時營壘,荊鄂有遺民,憶故將軍,淚如傾。”岳飛三十九歲,正當盛年遇害。

下片主要論岳飛之“罪”。多用反語,與其說是在“認罪”,勿寧說是在憤怒控訴。“不奉詔,偽耶真?”所謂岳飛“不奉詔”的罪名,一是軍事上誣兵飛玩忽職守,万俟禼等奸人所劾:“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與(張)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俱似是而非的馬後炮或猜測之辭(見《宋史·岳飛傳》)。一是誣岳飛要謀反,“万俟禼等曰:‘相公既不反,記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題寒門何日得富貴乎?’眾人(眾審訊人員)曰:‘既出此題,豈不是要反也?’”(《三朝北盟會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正是秦檜所稱“莫須有”(也許有)的罪名。《宋史》記,岳飛系獄近年,無可證者,歲暮,秦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岳飛是被毒死的。

“不奉詔,偽耶真?”是反問也是質問。矛頭直指高宗皇帝:“臣有罪,陛下聖,可鑑臨,一片心?”氣勢凌厲,怒不可遏,什麼君臣父子的封建秩序都拋棄了。恐也是岳飛獄中心情。“人世夜,白日照,忽開明。”指孝宗朝的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後悉官之,建忠烈廟,謚武穆,封鄂王等一系列翻案做法。所以氣氛鬆弛,“袞佩冕圭百拜,九原下、榮感君恩。”岳飛泉下頂禮拜謝。“看年年二月,滿地野花春,鹵簿迎神。”萬民歡騰,以王公儀仗迎接祭奠岳飛,天下太平。可嘆僅屬善良願望。

全詞以氣勢取勝。觸及封建最高統治時,不免觳觫匍匐退,有岳飛、劉過一世為人根本在。

作者簡介

劉過(1154~1206)南宋文學家。字改之,號龍洲道人。襄陽人,後移居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縣)。少懷志節,讀書論兵,好言古今治亂盛衰之變。曾多次上書朝廷,“屢陳恢復大計,謂中原可一戰而取”。為韓侂胄客,不識侂胄之敗事,識力遠不及辛棄疾。又屢試不第,漫遊江、浙等地,依人作客,與陸游、陳亮、辛棄疾等交遊。後布衣終身,去世於崑山,今其墓尚在。著有《龍洲集》、《龍洲詞》。存詞7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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