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總理大臣

內閣總理大臣,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的政府首腦,日本的內閣總理大臣俗稱“日本首相”,中國在清末時期和朝鮮王朝後期也曾經仿效日本設立這個職務。

基本簡介

日本首相的正式名稱為內閣總理大臣,有時簡稱總理,雅稱宰相日本第一任的首相為伊藤博文,最初的時候是由推翻德川幕府明治維新有功的人擔任首相。日本憲法中沒有關於首相的規定。根據憲法的內閣的規定,具有政治實力的人組成的樞密院推薦首相,由天皇任命首相。日本國憲法議會提名首相,由天皇任命。同時,根據日本國憲法的第66條第2項,軍人不能成為內閣總理大臣。

首相許可權

根據日本國憲法,首相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如下:

組織內閣,任命並任意罷免國務大臣(憲法68條)

允許對在任國務大臣起訴(憲法75條)

代表內閣向國會提出議案(憲法72條)

代表內閣向國會報告一般國內事務與外交關係(憲法72條)

代表內閣指揮監督各個行政部門(憲法72條)

與專職國務大臣共同簽署法律及政令(憲法74條)

主持內閣會議(內閣法4條2項)

指定內閣總理大臣及專職國務大臣的代理人(內閣法9條、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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