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二象性

光的二象性

光的二象性(dualistic nature of light)是指光既有波動的性質又有粒子的性質,也即光同時具有波動性與粒子性的本性。關於光的本性,17世紀後期有兩種學說:一種是以牛頓為代表的微粒說,認為光是微粒流;另一種是以惠更斯為代表的波動說,認為光是波動。光究竟是什麼只能由實驗來判斷。19世紀光的干涉和衍射實驗顯示光有波動性,光的偏振實驗進一步顯示光具有橫波的性質。後來麥克斯韋的電磁理論和赫茲實驗表明,光是電磁波。另一方面,其後黑體輻射、光電效應和康普頓效應等實驗又表明,光具有微粒性。20世紀初,愛因斯坦將光的不能再分割的能量子取名為光量子,現在稱為光子。綜合來看,光具有波粒二象性。

概念說明

光的二象性是用習慣的巨觀概念看待光的結果,認為 光波就像看到的水面上的波浪那樣,而光子就像看到的空中飛行的子彈那樣。實際上並非如此。以 單色光的 雙狹縫干涉實驗為例,通常情況下螢幕上呈現的 干涉圖樣與波動說的計算結果符合。但在 光源的 光強非常微弱的情況下差別就被顯示了出來。根據波動說,光源的光強逐漸減小時,干涉圖樣應按比例逐漸變暗,而它的 幾何形狀則不變。但實驗結果卻不是這樣。這時由於光非常弱,改用 光電倍增管代替 螢幕來接收光,可探測到單個 光子。實驗顯示,光逐漸變弱時干涉圖樣逐漸消失,代之出現的是一個個到達的光子,到達原亮紋處的光子多些,到達原暗紋處的光子少些或沒有。統計結果表明,光子的 空間分布與原來的 干涉圖樣符合。由此可見,光波並不像是水面上的波動,也不像空中飛行的子彈,因為子彈不可能發生干涉現象。 量子電動力學解決了 光的二象性的矛盾。量子電動力學認為光是由光子組成的,光子是 微觀世界的 客體。光子具有粒子的性質,但與巨觀世界裡飛行的子彈不同,光子從一點到另一點並不是沿一條 軌道走,而是同時沿各種可能的 路徑走,每一條路徑都有一定的 機率。如雙狹縫干涉實驗,每個光子都有一定的機率同時通過兩個狹縫,這樣才能產生干涉圖樣;如果能設法探測出每個光子所經過的是哪個狹縫,就不會出現干涉圖樣。對於光子只能計算出它的機率(如走某條路徑的機率、到達某個地點的機率等),而不能知道更多的細節。

理論詮釋

在人們探索光的本性的過程中,牛頓曾假設光由粒子所組成,惠更斯則認為光是波動。現今所說的二象性不是這些樸素思想的簡單結合。光的波動性指光是 電磁波,粒子性則指光的 量子性。這兩種性質通過光子的 能量與動量的公式聯繫著(見 光的量子理論、 光的電磁理論),然而又相互矛盾,不能歸結為一種屬性。於是說 二象性是光的本性。 波動性與量子性的矛盾從下面的簡單分析即可看出。當認為光是由光子組成時,就無從引入 位相概念,因而無法解釋 光的干涉、 光的衍射等波動現象。反之,假如從波動性出發,則必然認為 光能是連續分布於空間的。這樣光與電子的 相互作用就不是 量子化的,因而也無從解釋 光電效應、 康普頓效應等。 有一種說法,光在 傳播過程中表現出波動性,在與物質相互作用時表現出量子性,這是不確切的。人們可以通過特定的實驗分別觀察到光的波動性或量子性,但並不意味著此時另一種屬性就沒有了。事實上,當人們觀察光電效應時, 光電子的角分布與 入射光的偏振方向是有關的。另一方面,當人們在光的干涉實驗中把光的 強度減弱到每一時刻只有一個光子射入,仍然觀察到光的干涉。這就意味著每一個光子是與它自己干涉。波動性是每一個光子的屬性。 光的二象性導致人們引進統計解釋。當人們觀察弱光干涉時,每個光子射到照相底片上形成一個斑點。經過長時間曝光後,許多斑點的 分布形成有規則的 圖像。這就是在光學中所說干涉強度的分布。因此,在考慮二象性以後,干涉強度分布代表光子照相底片上形成斑點的幾率分布。單個光子的波動性是通過這種 統計規律表現出來的。 人們不能用簡單的圖像來表示光的二象性。但是可以建立起一套理論同時概括 光的電磁理論和 光的量子理論,這個理論叫 量子電動力學(見 波粒二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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