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費用資本化

借款費用資本化

所借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其借款利息等財務費用在項目投產前要記入該投資項目的建設費用,該費用是形成固定資產價值的一部分,這個借款費用就是資本化了,它是資產的組成部分。 但項目正式投產開始,其尚未歸還的貸款所發生的利息等費用,則要記入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費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潤表上反映。

符合存貨

準則規定

根據本準則規定,企業借款購建或者生產的存貨中,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應當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

包括企業

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存貨,主要包括企業(房地產開發)開發的用於對外出售的房地產開發產品、企業製造的用於對外出售的大型機械設備等。這類存貨通常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建造或者生產過程,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其中“相當長時間”,是指為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所必需的時間,通常為1年以上(含1年)。

確定簡介

專門契約

(一)專門借款利息費用的資本化金額本準則第六條(一)規定,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為專門借款利息費用的資本化金額,並應當在資本化期間內,將其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成本。專門借款應當有明確的專門用途,即為購建或者生產某項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通常應有標明專門用途的借款契約。

一般借款

(二)一般借款利息費用的資本化金額

一般借款是指除專門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據本準則第六條(二)規定,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內,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應當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一般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所占用每筆一般借款本金×每筆一般借款在當期所占用的天數/當期天數)

輔助處理

處理規定

本準則第十條規定,專門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前,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後,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處理根據

上述資本化或計入當期損益的輔助費用的發生額,是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按照實際利率法所確定的金融負債交易費用對每期利息費用的調整額。借款實際利率與契約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契約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一般借款發生的輔助費用,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確定其發生額並進行處理。

暫停簡介

暫停規定

根據本準則第十一條規定,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正常中斷期間的借款費用應當繼續資本化。

暫停簡介

非正常中斷,通常是由於企業管理決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等所導致的中斷。比如,企業因與施工方發生了質量糾紛,或者工程、生產用料沒有及時供應,或者資金周轉發生了困難,或者施工、生產發生了安全事故,或者發生了與資產購建、生產有關的勞動糾紛等原因,導致資產購建或者生產活動發生中斷,均屬於非正常中斷。

非正常中斷與正常中斷顯著不同。正常中斷通常僅限於因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程式,或者事先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中斷。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階段必須暫停下來進行質量或者安全檢查,檢查通過後才可繼續下一階段的建造工作,這類中斷是在施工前可以預見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須經過的程式,屬於正常中斷。

某些地區的工程在建造過程中,由於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凍季節等原因)導致施工出現停頓,也屬於正常中斷。比如,某企業在北方某地建造某工程期間,正遇冰凍季節,工程施工因此中斷,待冰凍季節過後方能繼續施工。由於該地區在施工期間出現較長時間的冰凍為正常情況,由此導致的施工中斷是可預見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中斷,屬於正常中斷。

金額簡介

序言

借款費用包括四個有機的組成部分,準則對借款費用四個組成部分資本化的金額分別做出了不同的規定。

利息

1.利息資本化金額。利息資本化金額要與資本支出掛鈎,其量化公式是: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式中的兩因素又都有其相應的確定方法: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占用天數/會計期間涵蓋天數)

對資本化率,如果為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該項借款的利率;如果為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其公式為: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式中的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按如下公式計算: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借款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以月數作為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折價

2.折價或溢價攤銷金額。專門借款的資金如果是採用發行債券的形式籌集的,則有可能發生折、溢價的問題。那么每期應攤銷的折、溢價金額應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折、溢價的攤銷方法可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採用直線法。

輔助費用

3.輔助費用資本化金額。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屬於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則應在發生時全部予以資本化。如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行債券的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在符合資本化的條件下,可在實際支付時全部予以資本化。

外幣借款

4.外幣借款匯兌差額資本化金額。如果專門借款為外幣借款,匯兌差額資本化金額為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也就是說,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安排的外幣借款,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匯兌差額發生的當時全部予以資本化。

利息包括

5.利息(包括折價和溢價攤銷)資本化金額的限額。如果出現所計算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超過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的情況,準則規定其資本化的金額“不得超過當期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賬務處理

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賬務處理

對於當期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同時,為了準確反映企業在建工程成本中借款費用所占的金額比重,向企業管理當局和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其決策有用的信息,應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單設一個“借款費用”明細科目,來反映企業每期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這樣,在每一會計期末或者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企業應根據當期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金額作如下賬務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借款費用

貸:長期借款

應付債券

預提費用

銀行存款等

對於外幣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發生匯兌損失時,借記“在建工程—借款費用”,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若是發生匯兌收益時,則借記“長期借款”等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借款費用”。

對於不能資本化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借款費用,則應通過“財務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另外,對於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不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在其發生時應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根據其發生額,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在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應當將其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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