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是指關於信用及信用關係的“制度安排”,是對信用行為及關係的規範和保證,即約束人們信用活動和關係的行為規則。這種制度安排既包括正式的,又包括非正式的。前者如有關信用的法律(如契約法)、信用管理制度等,後者如信用觀念、信用習慣等。其中信用管理制度是國家為確保信用活動的正常進行而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信用徵集、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保證等信用活動中的工具採納、機構設定、法律責任、監督管理等。狹義上指國家管理信用活動的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

背景資料

信用制度信用制度

前資本主義信用制度與小生產者、自耕農和手工業主占優勢的情況相適應,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形成以高利貸信用為主體的信用形態。其特徵是,信用形式單一,沒有規範的信用機構和信用工

具,具有實物性、消費性和破壞性,很少體現調節性和生產性。由於不具備基本的信用要素,所以,在前資本主義條件下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對經濟發展起推動作用的信用制度。諾思教授認為,“制度是為人類設計的,構建著政治、經濟和社會相互關係的一系列約束”。它是由生活在其中的人們選擇和決定的,反過來又規定著、約束著人們的行為,決定人們的行為方式和社會特徵。制度的最大功能在於為人們在廣泛的社會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一個基本框架,使人們在一定程度上相信,他們與別人的交往將按他們的預期進行,使他人的行為變得可預見,由此協調人們的各種行為,建立起信任關係,並減少信息蒐集的費用,從而降低交易成本。 同樣,信用制度的一個主要功能就是減少經濟活動和聯繫中的不確定性,幫助人們形成穩定、可靠的預期。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既有競爭又有合作,由於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人自身不可能處理好競爭與合作的關係,而信用制度的建立為人們從事廣泛的經濟往來提供一系列的行為規則,規範人們之間的信用關係,這在複雜的非個人交換形式中,顯得尤其重要。通過規範經濟當事人之間的相互關係,減少信息成本和不確定性,把阻礙契約得以進行的因素減少到最低限度。信用制度的建立為節約交易費用提供了有效途徑,而交易費用的節約則是市場秩序穩定有序的主要標誌。

信用制度信用制度

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能夠規範和約束經濟主體的交易行為,便於交易主體間的信息傳遞,從而有利於穩定的市場秩序的形成,實現信用環境的最佳化。信用制度作為經濟主體間交往行為的規則和制度,不僅僅是道德規範的選擇,也是一種利益的必然選擇。信用制度約束人們信守諾言、履行約定,在獲取一定利益的同時,出讓相應的利益或履行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實現利益的互置。信用制度就是對這種利益關係規範,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規則。信用制度構成經濟交往基礎的社會“信任結構”。當某一經濟主體和另一經濟主體進行經濟交往時,首先是基於相互間的信任,這種信任包括對行為結果會獲得預期利益

的信心和交易對方會有助於這一利益實現的信任。如果人們互不信任,一般很難發生經濟交往關係。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經濟交往主體常常是互不相識的,但他們之間對相互的可預見行為都寄予了很大信任。如居民把錢存到銀行,零售商把大件耐用消費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給消費者等,這些經濟交易的產生,大多是基於對交易對方履行其承諾能力的一種信任。之所以產生這種信任,主要是因為在經濟社會裡,交易主體都要受制於信用制度—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商業行為規則。所以說,信用制度構成了經濟交往的信任基礎。

相關理論

一、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市場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信用經濟,任何一個經濟主體都必須依靠信用與其他經濟主體發生聯繫。企業作為經濟活動主體,其信用狀況不僅決定著企業自身的命運,而且影響著銀行等利益相關主體的經濟活動。目前我國企業信用狀況不容樂觀,信用問題已經影響到整個經濟運行的效率和市場秩序。因此,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十分迫切,對其必要性認識應該進一步深化。

(一)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信用乃現代社會之基。生活中,無信用則無交換可言;無信用,金融無從談起;無信用,市場經濟無法存在。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市場的內在缺陷和市場失靈,主要表現為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對稱,客觀上要求發揮信用的強大功能,從而有效地維護市場秩序,擴大交易規模和範圍,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目前我國企業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企業不講信用成風,企業之間的“三角債”十分嚴重,企業信用問題已成為影響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看看我國私營企業的經濟糾紛案件和民營企業的虛假出資問題,就可以發現企業信用問題的嚴重性。據對北京市x區人民法院X執行庭在2000年1月至2000年9月受理的經濟糾紛案件的調查發現:期間信用糾紛案總發生數為489起,私營企業涉案數為173起;其中購銷糾紛和借貸糾紛分別為132和256起,私營企業涉案數分別為64與48起,分別占購銷糾紛和借貸糾紛的48.48%和18.7%,兩項累計高達67.23%。此外,據對×市工商所調查得知,有大約70-80%的民營企業存在著虛假出資現象。註冊資本金不實使企業信用根基受到了損害,結果是企業之間相互拖欠,“三角債”問題嚴重。為改變不良狀況,提高企業的信用質量,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已成為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是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條件下金融市場的一種必然的制度選擇

信用制度信用制度
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是金融市場的一個明顯特徵。在金融市場上,資金的借貸受到交易雙方信任程度的限制,而信任上的困難最終又在於雙方之間缺乏了解即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對金融市場造成了一系列不利的影響,具體表現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逆向選擇是指,由於借款人對自己借款的用途乃至收益具有較大的了解,而貸款人則並不掌握借款人的這些“私人信息”,資質差的借款人在爭取貸款時較為積極,貸款人最後往往選擇了他們。道德風險是指,由於資金借貸是一個過程,在訂立貸款契約轉移資金的使用權之後,還必須等到借款人付清全部本息,交易過程才算完成。但在契約訂立到債務還清之前的這段時間內,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會誘使借款人脫離監控,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增大資金運用的風險。要使金融市場正常運作,關健是保證信息的充分揭示。信息、信任與信用交易之間的鎖鏈關係,使信息問題成為金融制度演進的重要決定因素。為克服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所造成的資金交易障礙,金融體系在長期的演進過程中形成了一些特定的解決辦法。其中由專門的資信評估機構對企業信用進行評估,進而建立企業信用制度,就是克服由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所帶來的種種金融交易困難的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

(三)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是重塑銀企關係,防範銀行信用風險的需要

“無倌則不立”,沒有健全的企業信用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觀念,就不會有融洽的銀企關係。

企業作為經濟活動主體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有著密切的信用關係往來,銀行提供的信貸資金是其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銀行作為經營貨幣資金的企業,其主要客戶也是企業,兩者有很強的相互依存性。企業信用狀況直接關係到銀行信貸資金使用的好壞和效益的高低,對銀行信用風險有重要影響。學術界對不良貸款成因看法不一,歸納起來可分為三大類:(1)從微觀層面通過考察資金交易全過程,分析企業、銀行、政府在不良貸款形成中的作用,這是一種主流的觀點。(2)從巨觀層面通過考察金融交易發生的金融經濟環境,分析不良貸款形成的歷史的、體制的原因。(3)從金融交易的制度背景考察,強調信用制度、金融制度等制度因素的作用,這是一種比較新的見解。與此同時,實業界也對不良貸款成因作了許多個案分析。人民銀行朔州市中心支行課題組為尋找國有商業銀行新增不良貸款的主因,對當地國有商業銀行新增不良貸款進行了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在新增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中,企業信用制度因素占52%、銀行因素占29%、國家政策因素占19%。企業信用度下降、企業信用制度不完善是導致不良貸款剝而又增的主因。無論是理論分析還是個案調查都表明:企業是不良貸款產生的直接源頭,即企業信用狀況決定著銀行信用風險的大小,是造成不良貸款之根源。當前進行的壞賬剝離處置工作及改革傳統信貸體制都只是治標之策;要從根本上遏制不良貸款的增長,必須建立企業信用制度,這才是治本之策。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的制約因素分析及對策

我國企業信用狀況差決非一日之寒,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亦決非朝夕之功就能為之;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是一項長期而複雜的系統工程,當前應注意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傳統信用文化約束——培育新的信用文化是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制度的前提

傳統信用文化是制約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的關鍵因素之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每個社會價值觀念的形成都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不同的社會、不同的經濟形態有不同的信用文化。小農經濟、計畫經濟、市場經濟,其經濟運行是建立在不同的信用文化之上的;反過來,不同的信用文化又反作用於不同的經濟形態。在西方已開發國家,市場經濟可以說就是信用經濟,其信用文化十分發達,講信用蔚然成風;信用已作為商品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信用就是財富,信用就是生命,在西方國家已根深蒂固。在我國歷史上,“童叟無欺,誠實信用”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並在小農經濟、計畫經濟條件下都得到了維持。傳統的信用文化十分重視信用的作用,如古語有曰:“君子,無信而不立”,“人若無信,不知其可”。但這只是把信用作為一種美德去廣為傳誦;作為一種觀念,僅僅用道德去約束。現階段我國處於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傳統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被打破,而新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信用市場的“格雷欣法則”——失信者驅逐守信者,失信者得利,守信者遭殃表現得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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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信用文化,建立新的企業信用制度,客觀上需要深化對信用的認識:(1)信用不僅僅是一種美德,而且是一種商品;信用的商品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企業信用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二重性,企業信用的質量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良好的企業信用將擴大企業購買能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占有率,給企業帶來種種收益;而信用不良者將遭到市場經濟的淘汰。也就是說,信用是把雙刃劍,既能給企業帶來收益,也具有風險。(2)企業信用可以創造。影響企業信用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常包括企業的素質、經濟效益、經營管理、資金信用、發展前景等。企業應在日常經濟活動中注意培養和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在信用建立的初期階段,企業需要大量的投資,而這種投資在信用建立起來之前是無法獲得收益的。此外,在企業信用的建立和喪失過程中存在著極度的不對稱性,失信容易守信難,因此企業信用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需要長抓不懈。(3)信用不只是一種心理現象,也不只是一種活動,它是“制度”。信用的心理特徵是信任,信用的經濟學意義就在於它構成了社會的“信任結構”。信用往往涉及到時間間隔,由於經濟生活中的不確定性和時間間隔的存在,信用是維繫“現在”和“將來”之間這一段行為上的空白的紐帶。培育信用文化是建立企業信用制度的前提,是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當務之急。

(二)企業信用市場約束——培育企業信用市場是建立企業信用制度的基礎

企業信用市場是企業信用制度建設的平台,企業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也就是培育和完善企業信用市場的過程。歐美是企業信用市場最為發達的地區,他們的企業資信評估機構對開展企業信用評估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一套科學的評估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1)企業資信的收集和登記。數據是形成徵信產品的第一環節,構成企業信用的信息數據多且複雜。西方國家在進行企業信用調查時一般將調查指標分為兩大類,即廣度指標和深度指標。廣度指標為企業信用分析提供了一般性構架和準則,包括企業素質、資金信用、經營管理、經濟效益、發展前景等五個方面。深度指標是對上述指標的深化,具體包括:營運資產/總資產(WC/TA)、留存收益/總資產(RE/TA)、稅息前利潤/總資產(EBIT/TA)、權益市值/總債務的賬面值(MVE/TL)、銷售收入/總資產(S/TA)、流動比率、總債務/淨價值、長期負債/資本金等指標。須注意的是,數據的準確性和商業機密的保護是企業資信收集過程中應注意的兩個問題。(2)企業信用數據的加工處理和企業信用評估。要形成徵信產品,散亂無序的信息首先必需經過分類、比較、計算、判斷、編撰等加工處理過程,然後對企業信用進行評級和打分,最終形成徵信產品並標以價格。企業信用的評估是區分不同企業信用質量的關鍵。如果不能有效地區分企業信用質量的好壞,信用市場的“格雷欣法則”就不可避免,就不能有效地制裁“濫竽充數者”。主觀評級法和客觀經濟計量模型量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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