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官

侯官,舊縣名,西晉改東侯官縣置,以西漢曾在此置候官得名。

概述

舊縣名。“侯”本作“候”,清以後通作“侯”。西晉改東侯官縣置,以西漢曾在此置候官得名。治所在今福州市。隋改名閩縣。唐初分閩縣復置,治所在今閩侯東南,貞元時移治今福州市,與閩縣同城。1912年和閩縣合併為閩侯縣。瀕海產鹽,唐置鹽官。唐、宋與閩縣同為福州治所;元同為福州路治所;明、清同為福州府治所。

建制沿革

未置本境

唐虞屬揚州
按,閩,古揚州地。鴻荒之世,東南外徼,淪於水國,未通大陸。唐虞以降,與中國交通否尚無所考。其劃歸揚州區域者,一以《禹貢》為斷。《舊志》,星野其度數固多妄測,萬不及今日經緯之審,然古人推步,亦有可考者。地望,附在揚境東南,《省志》、《續志》、《重纂志》、《府志》,無不詳載。故隸揚州。
夏商屬揚州
按《山海經》,《海內南經》。閩在海中,其西北有山,一曰閩中,山在海中。意者既為禹跡所經,當時相土定名,必有依據,當別為閩,不應牽混揚州。然《山海經》疑晉人撰,偽托伯益,未足昭實。故從《禹貢》,不取山經。
周屬七閩地
按,《周禮·職方氏》掌八蠻七閩。閩字始見於經。徐注《說文》云:閩、東越,蛇種。故字從蟲門,蠻字亦從蟲。陸雲士《峒溪纖志》則以蛇種屬之蜑人,所以沒水多日,不患鮫龍。賈公彥疏,“楚叔熊自濮如蠻,子孫分七種,故謂七閩。”鄭司農註:“閩,蠻之別也,七者周所服國數。”其義較賈為長。考《史記·楚世家》,韋昭《國語解》,叔熊為鬻熊十四世孫,系周宣王時人。若七閩是其子孫,不應先掌於周官。故《舊志》注多黜賈而申鄭,今從之。大抵閩當周時,風化未開,與上國隔絕。閩蠻雜處,種族競爭,各推雄黠為長,必分無數小國,如泰西古代希臘市府之制。周所征服僅七國,《周官·司寇》有閩隸之掌,當是陪臣侍子,出執隸役於王朝,約如後世俘虜例。七閩之置,實昉於此。
春秋屬越國
按,《史記·越世家》:夏少康封庶子無餘於會稽。時未置郡,特浙中一山而已。山有禹冢,故封之以守墓。自無餘二十餘傳而及勾踐,滅吳,稱霸揚州全境。據《禹貢》注,揚州西北距淮,東南至海。幾盡為所占領。閩土屬越雖無確證。要之繇後溯前,可以臆斷。詳見下。
戰國屬楚國,或曰自立君長,不肯降楚。
按勾踐六傳至無疆,為楚威王所滅,越人散處東南海上,諸族子爭立,或為君侯,世及者。或為豪長,推舉者。蓋分百越。多服朝楚。大致楚對越,如唐羈縻州,越對楚,如今半主國。然又有謂嶺表之南越臣楚為芋姓賜姓。之越,閩中之東越自立為姒姓之越者。亦非無據。
秦屬閩中郡
按,秦並天下,分三十六郡,遷書未嘗悉數其名。《漢志》有會稽無閩中。惟唐修《晉書》,其志謂始皇置郡後,興師逾江,平取百越,增四郡一閩中。閩中置郡之說,實昉於此。雖錢氏大昕以為無據,辨之甚悉。然各《舊志》於建置沿革表,皆因《晉志》而列閩中,今姑從之。
漢屬閩越國,元封后為冶縣地,屬會稽郡。
按,《史記·越世家》及《東越列傳》,無疆滅於楚,七世至騶無諸,自立為閩越王。秦並天下,廢為君長。漢興,無諸從諸侯滅秦,佐高帝擊楚有功,復王閩中,都冶。冶即侯官。《方輿紀要》侯官漢冶縣。《漢書地理志》會稽郡冶。師古注本閩越地。武帝元封初,以閩越數叛,徙民江淮,墟其地。後逃亡者稍出,多居留甌閩者,不皆越之土人。立為冶縣。《舊唐書·地理志》,馬氏《文獻通考》皆作自立為冶縣,竟似逃亡山谷之民,出而竊據,私立名號,非漢所置,恐“自”字衍文,今刪之。隸會稽郡。此西漢以前未置侯官,本境之歷史也。

既置本境

東 漢
侯官縣屬會稽南部都尉 按,《晉書·地理志》,後漢省冶縣,非省也,改縣名也,見下。改為侯官都尉,侯官之名始此。地兼甌閩。范書《郡國志》但云:章安故冶,閩越地,章安下有東部侯國,先儒多疑為東侯官之訛。東部解:見下,侯國“國”字當是“官”字訛文。又按《三山志》,後漢置南部都尉治冶,與《晉志》所述不同。其實東侯官,即南部也。因南部都尉治侯官縣,亦曰侯官都尉耳。如今日福建之興、泉、永道治廈門,亦稱廈門道。江蘇之蘇松太道治上海,亦稱上海道是也。稱東侯官,以別上郡張掖之侯官。《後漢書·郡國志》,上郡、張掖兩屬國都尉所轄之邑,皆有侯官之名。稱南部都尉則又對會稽東南全境而生分別也。冶在會稽南,其地得閩之全,浙之半。《宋書·地理志》後漢分冶地為會稽東南二都尉,東部臨海,南部建安。侯官特建安之屬縣。漢末,建安領縣五:建安、南平、漢興、一未詳、一即侯官。時侯官雖名為縣,其地統今福、興、漳、泉四府與後世侯官但囿一邑者迥異。
三 國

侯官縣屬建安郡 按,《三國志》吳永安三年,吳主休年號。以會稽南部為建安郡,非新郡,沿漢舊。領縣十,建安、建平、吳興、東平、將樂、昭武、綏安、南平、侯官、東安。侯官屬焉。先是東漢改冶為東侯官,見上。建安元年,省“東”字。《吳志·賀齊傳》王朗奔東冶,侯官長商升為之起兵,策遣齊討平之,是建安初已省東字矣。厥後入吳領土,其名遂屢見於書。《賀齊傳》一見,又永安三年吳主休黜兄亮為侯官侯,又《呂岱傳》東冶五縣亂,岱與蔣欽等討之,五縣平。《府志》五縣作建安、侯官等縣。

侯官縣屬揚州沿舊。江州元康元年改隸。之晉安郡。太康三年析置 按,《晉志》太康武帝年號。三年,析建安郡地置晉安,屬建安者縣七、曰建安、吳興、東平、建陽、將樂、邵武、延平。領縣八,原豐、新羅、宛平、同安、侯官、羅江、晉安、溫麻。隸揚州刺史。元康元年惠帝年號。置江州,以晉安等郡改隸焉。《晉志》,元康元年,有司奏荊、揚二州疆土廣遠、統理尤難。於是割揚州之建安、晉安、荊州之武昌等十郡,因江水為名置江州。
南 朝

侯官縣屬江州之晉安郡、昌國郡、元嘉間改,未幾復故。晉平郡。泰始四年改。 按,《宋書地理志》晉安未敘昌國。改復。仍屬江州,領縣五,侯官,原豐、晉安、羅江、溫麻。省新羅、同安、宛平三縣入焉。泰始時,明帝年號。改晉安為晉平。《宋書·明帝紀》,泰始四年改晉安郡為晉平,山陽王休裕改封晉平王。尋復舊。

侯官縣屬江州之晉安郡

侯官縣屬東揚州之晉安郡 按,《梁書·武帝本紀》,普通五年,分揚州、江州,置東揚州。先是天監中,析晉安地為南安郡,按各志均云:天監中析置南安,而《梁書本紀》不載,《通典》、《通考》皆無之。惟《隋志》南安下注云:舊曰晉安,置南安郡,亦不詳其年代,舊志斷為天監,未知何據。今姑從之。南安約今興化、漳、泉三府地。合建安共三郡,既置東揚,因並隸之。

侯官縣屬閩州、豐州之晉安郡 按,《府志》陳永定初高祖年號。置閩州,以侯官世豪陳寶應為刺史,封侯官縣侯,《隋·地理志》述梁、陳事,注云:舊曰原豐,改東侯官,然寶應籍貫及所封邑,史無“東”字,未足據。領晉安三郡。天嘉三年文帝年號。寶應誅,州罷,晉安仍隸東揚州。《舊志》均作六年,誤。光大二年廢帝年號。分東揚州晉安諸郡為豐州,至是又昇州治矣。

縣境併入原豐,原豐又改名閩縣,屬泉州、閩州、建安郡隋後,州不轄郡,忽而州,忽而郡。 按,隋平陳,廢郡為縣。見《地理志·注》晉安郡廢入原豐,蓋即省侯官各縣,合於首邑。改閩州為泉州。諸志每作開皇九年,惟平陳雖九年事,改置泉州,隋志不詳何年,紀又未載,今闕之。大業初煬帝年號。復舊,尋改州為郡,曰建安。領縣四,閩、按《隋志》原豐注,十二年改曰閩,當指開皇時。建安、陳郡所改。南安、郡改。龍溪以險遠未裁併,至是侯官附入閩縣矣。

復設侯官縣,屬福州長樂郡 按,《新唐書地理志》福州長樂郡,本泉州建安郡治。武德六年高祖年號。別置。武德初改建州,至是復為泉州。景雲二年,睿宗年號。曰閩州。開元十三年,玄宗年號。更州名。天寶元年,玄宗年號。更郡名,領縣十,閩、長樂、福唐、連江、長溪、古田、梅溪、永泰、尤溪。侯官其一也。侯官當隋時已並於閩。武德六年又置。八年省。長安二年武后年號。析閩復置。元和三年,仍省德宗年號。五年遂置至今。見《新唐書·地理志》注。舉廢殆如置棋,此隋、唐侯官沿革之特別史耳。 五 代

侯官縣屬閩國之福州大都督府長樂郡

侯官縣或名閩興縣,屬閩國都城長樂府

侯官縣屬閩國南都福州 按,《新五代史·閩世家》,王審知據閩,六傳,審知傳延翰,翰傳鏻,鏻傳昶,昶傳曦,曦傳延政。歷梁、唐、晉三朝。梁太祖貞明六年,審知封閩王,升福州為大都督府。唐長興四年,明宗年號。鏻更稱長樂府,改縣曰閩興。清泰二年,廢帝年號。復為侯官。此條參考《方輿紀要》。晉開運元年,少帝年號。延政建殷國,都建州。二年仍改號閩,以福州為南都。三年南唐兵破建州,虜延政,王氏亡,福州亦歸南唐。逾年為吳越錢氏所取,錢入腹之讖至是始驗。

侯官縣屬吳越國之福州威武軍軍無支州,州亦稱軍。

侯官縣屬吳越國之福州彰武軍 按,《方輿紀要》,晉開運四年是年,契丹挾少帝北遷,漢遂代晉。吳越錢鏐據兩浙傳元瓘及佐,至是已歷三世。取福州按《吳越世家》,是年佐遣統軍張筠等率兵赴閩,大敗李景兵,獲其將楊業、蔡遇等,取福州而還。仍以為福州威武軍。方審知之襲封也,當唐乾寧昭宗年號。四年,初王潮據閩,唐即以為福建觀察使,潮卒,審知代立唐升福州為威武軍,拜審知節度使,後屢改稱。詳見上。至是復舊。周廣順初,太祖年號。又改為彰武軍。及宋太平興國三年,太宗年號。錢氏納土歸朝,地遂入宋。

侯官縣屬福建路之福州 初仍為威武軍。雍熙二年太宗年號。改置福建路,統州六福、建、泉、南劍、漳、汀。軍二,邵武、興化。而福州為首府,後端宗景炎元年即位,福州復升為福安府。領縣十二閩、侯官、福清、古田、永福、長溪、長樂、羅源、閩清、寧德、懷安、連江。侯官實稱望縣焉。

侯官縣屬福建行中書省省之稱起此。之福州路 按,《元史·地理志》至元十五年,世祖年號。置福州路,按《省志·續志》改府為路,福州路即宋末之福安府也。隸福建行中書省。按《續省志》至元十五年,置福建行中書省以統各路。領縣九,閩、侯官、懷安、古田、閩清、長樂、連江、羅源、永福,較前代實省其三。及考《續省志》,稱至元二十三年,升長溪縣為福寧州。元貞元年,升福清縣為福清州,惟寧德不詳,疑改隸福寧州。而侯官又降為中縣矣。

侯官縣、懷安縣地,並屬福建布政使司之福州府 按,《明史地理志》,太祖吳元年是年十二月平陳友定。改福州路為府,為福建首郡。按《地理志》洪武二年仍置福建等處行中書省,七年改置福州都衛,八年復改為福建都指揮使司,九年又改為承宣布政使司,厥後此制遂定。領縣十。閩、侯官、懷安、長樂、福清、連江、羅源、古田、閩清、永福、元時福清升為州、至是仍復為縣。侯官居其一。本境歷宋、元、明皆無更革,及萬曆八年,廢懷安縣,以其地併入侯官而侯官,所轄之境益大焉。國朝因之。
此東漢以來既置侯官縣境之歷史也。

校 注

⑴原文作日,“日字”誤,當為“曰”字。
⑵原文作日,“日”字誤,當為“曰”字。
⑶原文作纖,“纖”字誤,當為“讖”字。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