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文學

侗族文學

侗族文學,有多種,包括侗語民歌、漢語民歌、神話、傳說、故事、侗戲等民間文學以及晚清歌師文學和當代作家文學。

侗族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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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有 142萬餘人(1982),主要聚居於貴州湖南廣西毗鄰地區以及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和宣恩等縣。語言屬漢藏語系壯侗語族,1958年創製新文字,通用漢文。侗族文學包括侗語民歌、漢語民歌、神話、傳說、故事、侗戲等民間文學以及晚清歌師文學和當代作家文學。
侗族神話內容豐富,形式古樸。廣泛流傳於侗族民間,在侗族文學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比較著名的神話作品有《嘎茫莽道時嘉(遠祖歌)》、《洪水滔天》、《丈良丈美》、《侗族祖先落寨歌》等。這些神話形象地反映了侗族先民對天地開闢、人類起源、萬物生成的認識,部分神話作品講述了侗民族的形成和歷史以及遷徙等。民間傳說中,歌頌農民起義領袖的吳勉的傳說膾炙人口,婦孺皆知。由於流傳時間的久遠,這一傳說已和原歷史人物的原型相脫離,情節神奇化並和侗族地方風物緊緊聯繫起來。此類傳說還有《姜映芳》、《姜梓林》、《李元華》、《陸大漢》、《抗劉官》等。民間故事題材廣泛,構成侗族民間文學的主要部分。反映婦女命運的“侗家三梅”:《娘梅》、《劉梅》和《述梅》,機智人物故事《卜寬》、《陸本松》、《天神哥》等以及眾多的動物故事,表現了侗族人民熱愛生活追求幸福的美好感情。
侗語民歌分“嘎”、“耶”、“款”三大類,也有人主張分“大歌”、“小歌”、“敘事歌”、“禮俗歌”四類。“嘎”為侗語音譯,即“歌”,獨唱或二人二聲部合唱。“耶”為侗語音譯,即“耶歌”。歌隊集體合唱。“款”為侗語音譯,即“款詞”,只誦不歌。
“嘎”包括用樂器伴奏的琵琶歌笛子歌牛腿琴歌、木葉歌和無伴奏的玩山歌、河邊歌、去山歌、雙歌、攔路歌、酒歌、賴油歌、走寨歌、細聲歌、祝福歌、兒歌等,多屬抒情歌。“耶”可分“耶”和“大歌”兩種。“款”包括“法律款詞”、“禮儀款詞”、“神話款詞”、“歷史款詞”、“祝禱款詞”等內容,多在村寨與村寨之間集體訪問作客時誦念,常用駢偶體韻文。其他不歌而誦的韻文如吉利詞、疊詞、白話等,也可劃歸“款”類。
侗族漢語民歌,侗語南部方言區多用漢歌曲調唱,北部方言區多用侗歌曲調唱。也有一些歌手能用同一侗歌曲調兼唱侗語、漢語兩種歌詞。
有些膾炙人口的敘事長歌和抒情長歌,屬於晚清歌師文學。如貴州黎平歌師陸大用的《要什麼樣的頭人》,廣西三江歌師吳朝堂的《秀銀與吉妹》,龍勝歌師知歌的《獨郎茶妹》等。侗族的作家文學興起較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了迅速發展,成長起一批作家。苗延秀的長詩《大苗山交響曲》、《元宵夜曲》,短篇小說集《南下歸來》在侗族當代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新成長起來的作家還有滕樹嵩張作為劉榮敏譚覃袁仁琮、黃鐘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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