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概述
何女士篤信基督教,樂於社會服務,讀書時即組織同學去農村舉行衛生講座、基督教布道及兒童識字運動。1926年曾代表華南基督教教育會赴上海出席全國基督教教育會大會。1928年與曹思晃牧師結婚,旋即僑居香港,被聘為聖保羅女書院教席,1930年代表香港女青年會到上海出席全國代表大會。1934年被選為香港女青年會會長,香港反對蓄婢會副會長1935年廣州真光中學在香港設分校,她出任校長。何女士擅長國小教育,對於兒童心理學、兒童故事、兒童自表方法、國小教管方法特有研究。1936年又被推為聖保羅堂婦真事務團主席,後出任港澳教區婦女服務團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