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業執照

企業營業執照

企業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工作。企業必須憑營業執照的遺失啟事,並填寫《企業營業執照遺失補辦申請表》後,方能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新照。

辦理

企業營業執照的辦理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到工商部門審核企業名稱

二、到事務所領取驗資所需要的表格,到銀行投放資金,驗資

三、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四、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機構代碼證辦理

五、到轄區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六、到銀行開設基本賬戶。

當然,您也可以找代理機構辦理。只要您提供相應資料,代理公司會幫你辦理好這些。

使用須知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置於住所醒目位置。 2、企業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及時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換髮新照。未經核准變更登記,企業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記機關對企業進行年度檢驗。同時在營業執照正、副本上加貼年檢標記。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工作。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不得在營業執照上貼上除年檢標記以外的任何東西。

5、企業因辦理有關報批、備案手續或其他原因需向有關部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經登記機關批准後方可複印,並在營業執照複印件上加蓋登記機關專用章,否則該複印件無效。

6、《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發生遺失或損毀的,應立即在報刊上登載有關啟事,聲明所遺失或損毀的營業執照作廢。企業必須憑營業執照的遺失啟事,並填寫《企業營業執照遺失補辦申請表》後,方能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新照。

7、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處3萬元以上罰款;公司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未將營業執照正本置於企業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記機關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9、企業不得自行複印營業執照,凡未經登記機關許可擅自複印的,一經發現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年度檢驗-提交材料-企業法人5。 2008年應改為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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