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區鹽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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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能:
任城區鹽務局是任城區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負責本區域內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的法律、法規、政策。
2 、研究制定全區鹽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
3 、責任全區碘鹽普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區食鹽專營工作,對加碘鹽的生產、加工、運銷、經營和質量檢測實行統一管理,提高碘鹽普及率,確保人民民眾食用合格碘鹽,維護人民民眾的健康。
4 、負責鹽政管理工作,對全區的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全區食鹽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保障全區鹽業市場的規範、有序。
5 、加強行業管理,推進所屬企業體制和機制改革,指導企業搞好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
6 、對小業鹽實行計畫管理。
7 、統一管理鹽業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鹽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 、組織領導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 、承辦區委、區政府和省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業務專營科、鹽政稽查大隊、鹽業供應站。
領導班子:
張立設,局長 黨支部書記,負責全面工作、分管人事、 財務工作 ;
謝新華,副局長、黨支部副書記,分管工會、食鹽專營業務工作 ;
韓金格,副局長,分管辦公室、鹽政執法 和鹽政管理工作 。
附註:任城區鹽業公司是山東省鹽業總公司的下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與區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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