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役稅

人役稅

中國西藏民主改革前農奴制下農奴主對農奴徵收的一種稅。藏語稱“米潑”,意為“人租”。體現的是農奴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係。舊西藏的農奴制度,就是農奴本身都沒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他們不過是農奴主可以隨意處分的財產。

簡介

人役稅,中國西藏民主改革前農奴制下農奴主對農奴徵收的一種稅。藏語稱“米潑”,意為“人租”。體現的是農奴對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係。當農奴離開莊園不能為領主直接服役支差時,經領主同意每年繳納一定數量的人役稅以代替支差(一般從16歲繳至60歲),分實物、貨幣等類,多少不等。領主為限制農奴外流或使外出者回歸,常採用增加人役稅的辦法。逃亡的農奴還可通過繳納人役稅依附另一個農奴主。民主改革後,此稅廢除。

在舊西藏,占人口總數95%的農奴由“差巴”、“堆窮”等階層組成。占農奴60%-70%的“差巴”,是給農奴主支差的人。“堆窮”意為小戶,主要是差巴破產後形成的,其社會地位比“差巴”低,生活比差巴苦,約占農奴的30%-40%。“朗生”,意為“家裡養的”,是奴隸,占西藏總人口的5%。他們沒有任何生產資料,沒有絲毫人身權利,被農奴主視為“會說話的牲畜”。
寺院、官家、貴族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場和絕大部分牲畜。這些生產資料主要是達賴喇嘛封賜的。他們擁有對土地的支配權、世襲權和經營權。

西藏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同生產資料一樣,被農奴主作為財富占有,沒有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農奴主之間可以隨意將農奴及其子女互相轉讓、抵押、贈送或買賣。農奴結婚,要經農奴主同意,嫁出或外贅的繳納贖身費。不能支差或出外謀生者,要繳納人役稅,以表示對農奴主的依附關係。對於喪失勞動能力的,農奴主可以收回他們耕種的差地和牲畜、農具;死亡無嗣的,則沒收其財產。

以下是一份把人有償轉讓的契約,現將其抄錄如下:

茲有乃瓊寺扎倉的屬民索南普尺之女,名拉巴,其母逝後曾由埃丁巴撫養。乃瓊寺大喇嘛之大管家,已付給埃丁巴撫養費白銀十二章嘎。現將該女轉讓給差巴沖堆巴,立約支付追加差役,言明今後差巴沖堆巴應無條件全部支付其內外等所有差役,並應隨時接受活佛官員的任何指派,該女亦應全力以效。今後該女婚嫁與否均可由你等考慮決定,但該女之後代的人身隸屬關係,仍列於乃瓊扎倉之差簿,此條不得有違,一旦發生奸猾之類的行為,不僅不容,並不論何人,一律嚴管懲處。

立契人:沖堆家

拉巴(手印)

保人:傑布(手印)

藏曆火龍年二月十日立

最野蠻稅種:“人役稅”

數天前的一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節目中,看到一位藏族老大爺站在“西藏民主改革五十年圖片展”的展品前,非常激動而又鄭重地對說:我們的這些歷史一定要向子孫後代們傳下去!從某種意義上說,達賴喇嘛及藏獨集團之所以能夠在國際上興風作浪,甚至博取到一些不明真相的外國人的同情,和人們多年來忽略了有關西藏解放和民主改革的必要宣傳很有關係。現在在內地已經有不少的青少年不知道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雷鋒王鐵人他們,更何況是先輩們在舊社會的苦難生活,由此也可以推想出西藏的青少年——內地的青少年更不用說——恐怕對五十年前的西藏情況也是相當的陌生。而這是相當不利於他們抵制達賴喇嘛和藏獨集團的造謠蠱惑的,也更不利於在國際宣傳戰線上取得應有的勝利。

先從“人役稅”這個名稱說起。眾所周知,舊西藏的農奴制度,就是農奴本身都沒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他們不過是農奴主可以隨意處分的財產。比如曾經擔任過全國人大代表、西藏拉薩市哈爾麥區區委書記的欽差同志,他13歲就給頭人多吉當牧工,1956年(當時西藏已經和平解放5年但尚未進行民主改革)另一位名叫扎希拉加的頭人用一個鼻煙壺就把18歲的他換了去,成為新頭人家的朗生(即農奴)。所謂“人役稅”,就是體現農奴對領主的人身歸屬關係及其收益歸
屬的一種稅。藏語稱“米潑”,意為“人租”。當農奴離開莊園不能為領主直接服役支差時,經領主同意每年繳納一定數量的人役稅以代替支差(一般從16歲繳至60歲),分實物、貨幣等類,多少不等。領主為限制農奴外流或使外出者回歸,常採用增加人役稅的辦法。逃亡的農奴還可通過繳納人役稅依附另一個農奴主。領主們對人役稅是看得非常重要的,因為它不僅體現財產收益,還顯示著領主對農奴的絕對支配權威。在西藏民主改革正式開始之前,廣大農奴在黨組織及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以及開明上層人士的支持下,針對這極其野蠻踐踏人權的人役稅,就展開了激烈的衝突和艱巨的鬥爭。
早在解放軍帶領大批藏族民工開闢和修建川藏公路的過程中,“人役稅”就成為農奴民工的殘酷鎖鏈。解放軍築路部隊先是給農奴民工們用現金髮工錢,結果全部被領主奪去;後來解放軍為讓民工們得到實惠改為發衣服、鞋子、糧食等實物,依然都要落到領主手中(估計今天的某些精英會把這種作法看成什麼“勞務派遣”的當然之舉吧)。這些情況看在解放軍戰士眼裡,氣憤在他們心裡,但為了團結領主促進和諧,他們也只能暫時按住怒火。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和農奴的覺醒,反抗終於在1957年9月爆發了。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名叫旺傑平措的農奴參加黨和政府組織的學習活動,未能向他當時所屬的江孜頭人本根卻珠繳納人役稅,就被頭人狠狠地進行了毒打!此事引起了廣大農奴的強烈憤慨和眾多開明人士的強烈譴責,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都在《西藏日報》上公開表態要對頭人進行嚴懲。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對此高度重視,於12月30日舉行了第23次常委會,作出了《關於重判本根卻珠毒打學員旺傑平措案件的決定》,通過了《關於免去西藏各族人民參加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員的人役稅的決議》。免除部分人員人役稅的決議得到了廣大農奴的堅決擁護和熱情歡呼,當時的其他尚未免除的農奴都說共產黨就是偉大,能給人民辦到從來沒有人辦過的好事情,什麼時候我們農奴都免去人役稅就好了。不過我們相信能有這么一天的。

利益決定這樣的免稅決議肯定要遭到領主集團的激烈反抗。西藏三大寺的喇嘛(按舊西藏政教合一體制,喇嘛基本上都是享有特權的領主貴族即農奴主階層)集體向籌備委員會上書進行抗議,要求廢除免除人役稅的決議。但這明顯逆歷史潮流而動而且用今天的人權理念來審視分明屬於野蠻黑暗的掙扎注定要被歷史的車輪碾得粉碎。到民主改革完成的時候,人役稅這箇中國甚至是人類歷史上最踐踏人權尊嚴的稅種,終於被徹底而永遠地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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