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式家具

京式家具,一般以清宮造辦處所制家具為主。

“京仿”的家具俗稱“京式”家具。京式家具到清代中葉時已完全形成了與明式家具不同的裝飾風格,成了“清式”家具,故京式家具常常都是清式家具。參見“清式家具”。

清代京式家具的風格特點

京式家具一般以清宮造辦處所制家具為主。造辦處中設有單獨的木作,從全國各地招募優秀工匠到皇宮服役。由於廣州工匠技藝高超,又在木作中單設一廣木作,全部由廣州工匠充任,所製作家具帶有濃厚的廣式風格。它與純粹廣式家具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在用料方面,京作家具較廣作家具用料小。在造辦處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地區招募優秀工匠,其做工趨向蘇式。不同的是,他們在清宮造辦處製作的家具較之江南地區用料要大,而且沒有摻假的現象。從紋飾上看,京作家具較其他地區又獨具風格。它從皇家收藏的古代玉器,銅器上吸取素材,巧妙的裝飾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礎上又發展的更加廣泛了。明代多限於裝飾翹頭案的牙板和兩腿間的鑲板,清代則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使用。明代多雕刻蟲離虎龍(北京匠師多稱其為拐子龍或草龍);而清代則是夔(KUI)龍紋最為常見,其他還有夔鳳紋、拐子紋、螭(chi)紋、虬(qiu)紋、蟠紋、饕餮紋、獸面紋、雷紋、蟬紋、勾捲雲紋等。根據家具造型的不同特點,而施以各種不同形態的紋飾,顯示出古式古香、典雅的藝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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