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軍興

語出:《漢書·趙廣漢傳》:“又坐賊殺不辜,鞠獄故不以實,擅斥除騎士乏軍興數罪。”《漢書·黃霸傳》:“坐發民治馳道不先以聞,又發騎士詣北軍馬不適士,劾乏軍興,連貶秩。”

乏軍興
拼音:
解釋:1.古代違反軍律的一種罪名。耽誤軍事行動或軍用物資的徵集調撥,叫"乏軍興"。官府徵集物資叫"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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