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

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

《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雜誌是衛生部為了促進中藥新藥的研究和中藥臨床藥理學科的發展而於1990年創辦的學術期刊, 1999年由於國家機構的調整,轉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現為雙月刊。

基本信息

期刊簡介

編委組成

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編輯部是出版雜誌的具體職能部門,是雜誌與編委、作者、讀者溝通的橋樑,負責編輯、發行雜誌及處理日常事務。現有4名專職編輯,1名編務人員。已組建了四屆編委會,指導雜誌的出版工作。第四屆編委會(2000年12月-2003年12月)聘主編、副主編4人(主編:歐明;副主編:王寧生、王建華、謝培山),編委94名,都是工作在藥學界第一線的知名專家、教授和藥政管理幹部。

辦刊方針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以“三個面向”為指針,堅持“雙百”方針,以《藥品管理法》和《新藥審批辦法》為辦刊宗旨,積極宣傳和報導中藥新藥及臨床藥理的研究成果和進展。以促進中藥現代化進程為使命,為我國創新藥物的開發和參與國際藥品市場的競爭,提供最新信息和交流園地,,為中藥現代化建設服務。

主要欄目

設有論壇、專題報導、專家筆談、綜述、學術探討、學術爭鳴、臨床研究、臨床用藥、藥效與毒理學研究、質量分析和工藝研究、合理用藥和不良反應、新藥研究動態、藥政法規、企業之窗、信息、書評等欄目。

優勢特色

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是一份全面報導中藥新藥研究與開發的學術雜誌,主要報導中藥新藥和臨床藥理研究的新成果、新技術、新方法、新經驗和新思路。具有人才薈萃、信息渠道快速多樣、所刊稿件學術水平高、政策導向權威準確等優勢和特點,堅強的學術後盾,鮮明的辦刊特色,緊扣經濟發展主鏇律的辦刊方式,都是其脫穎而出成為粵版精品中醫藥期刊的最佳保障。塑造高質量的《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雜誌將對中藥現代化的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收錄情況

《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為我國優秀中醫藥期刊、“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CD)”的源期刊及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萬方數據數位化期刊群、中國科技期刊資料庫、解放軍醫學圖書館資料庫(CMCC)、中國生物學文摘、中國生物學文獻資料庫的源期刊。

投稿須知

1.1一般要求 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並有理論和實踐意義。來稿要求文字通順,結構緊湊,層次清晰。文稿中的英文縮寫詞須註明其中文全稱;請註明英文字母和符號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及除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種(如拉丁文)等;動植物拉丁學名務必準確無誤。
1.2 文題 題名須簡明確切,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20字,儘量不用副標題。避免使用化學式、公式及不太為讀者所熟悉的縮寫等。
1.3 作者及單位 作者是論文的法定權人和責任者。作者署名應按參加者對論文工作的貢獻大小排序,並徵得本文其他作者的同意。附第一作者簡介,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學位、職稱(職務)、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編、電話、電子信箱等。作者的中英文單位要寫全名,並附郵政編碼。作者如多單位,則應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標註阿拉伯序號,並將單位名列在最後作者之後,用“()”隔開。
1.4 摘要 中、英文摘要一般採用結構式摘要,即摘要內容要明確列出四個要素,即目的:為研究、研製、調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務,所涉及的主題範圍;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論、模型、對象、材料、工藝、結構、手段、裝備等;結果:實驗或研究的結果、數據等;結論:對結果的分析、研究、比較、評價、套用,提出問題、啟發、建議、預測等。
英文摘要(abstract)寫在中文關鍵字之下,其間空一行。摘要的英文題名、作者、工作單位和關鍵字均應與中文一致,Abstract內容可比中文摘要詳細些,亦應明確列出摘要的四個要素,即Objective(目的)、Method(方法)、Result(結果)、Conclusion(結論)等,要寫得具體。力求用詞、語法、拼寫、含義和邏輯正確。
1.5 關鍵字 應標註能反映論文特徵內容、通用性較強的,符合主題詞表的術語,一般3~8個。中英文關鍵字相對應。
1.6 前言(引言或序言) 一般勿超過250字。概述本題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可列出主要的參考文獻),並明確提出本文目的。

注意事項

1.文稿(可用複印件)要求列印在16開白紙上,字跡清楚,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七個單位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體書寫,並註明文種、大小寫和正斜體。圖請用白紙單面墨繪,尺寸應較計畫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請用光面紙印出,要求清晰、層次分明。圖和照片不得摺疊和出現劃痕,背面請註明圖號、作者、文題和上下向。
2.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表中列出。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列入參考文獻,必要時可在文中加注,說明作者、文題和來源。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本刊採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排序,並用方括弧標註。
3.來稿請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後未接到本刊採用通知時,作者可自行處理。
4.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以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徵得作者許可。如作者不允許對內容修改,務請在來稿中註明。
5.來稿請第一作者所在單位領導審核並附單位介紹信。來稿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如該稿曾在學術會議上宣讀或在內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種發表過,請在投稿時加以說明。
6.來稿首頁作者單位後請註明單位所在城市名稱及郵編。此三項請列於首頁正文下方,並用橫線隔開。項目資助課題請註明資助單位及編號。為方便聯繫,請留電話號碼或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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