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992年8月,國務院決定成立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將證券業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 1998年,國務院決定成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保險業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1984年起,中國形成了中央銀行專業銀行的二元銀行體制。人民銀行履行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的綜合監管。1992年8月,國務院決定成立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將證券業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1998年,國務院決定成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保險業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銀監會,建立了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工明確、互相協調的金融分工監管體制。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主要職責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範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職能機構: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部(研究局)、銀行監管一部、銀行監管二部、銀行監管三部、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統計部、財務會計部、國際部、監察局(紀委)、人事部(黨委組織部)、宣傳工作部(黨委宣傳部)、民眾工作部(黨委群工部)、監事會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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