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1. 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會議議程

1. 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2. 聽取和審議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和1992年計畫(草案)的報告。
3. 審查和批准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和1992年計畫(草案),
4. 聽取和審議關於1991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2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
5. 審查和批准1991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2年國家預算(草案)。
6. 審議國務院關於興建三峽工程的議案,
7.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草案)》,
8.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修改草案)》,
9.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草案)》,
10.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11. 聽取和審議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12. 聽取和審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會議決議

1. 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 通過了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和199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
3. 通過了關於1991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2年國家預算的決議,
4. 通過了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
5. 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6.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7. 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8. 通過了關於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9. 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10. 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11. 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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