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建交聯合公報

1978年12月,中美兩國分別在北京和華盛頓公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簡稱中美建交聯合公報。美國政府在聯合公報中接受中國提出的建交三原則:同台灣斷交、撤出軍隊和設施、廢除美蔣條約。兩國宣布雙方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認並正式建立外交關係,這是兩國關係中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轉折,中美關係從此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名稱

中美建交聯合公報

介紹

1978年12月,中美兩國分別在北京和華盛頓公布了兩國建交公報,即中美建交聯合公報。這是美國面臨蘇聯擴張壓力,中國面臨蘇聯北部重兵壓力,中美兩國戰略調整,兩國關係發展的產物。公報的主要內容是:1979年1月1日起,兩國正式成立外交關係,相互承認。美國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關於台灣,美方承諾撤軍、斷交、廢約,並不和台灣保持任何官方關係,在此基礎上和台灣保持民間經貿關係。兩國重申中美都不在太平洋亞洲、以至世界範圍內謀求霸權,也反對任何國家旨在建立霸權的努力。中美聯合公報的發表,實現了兩國關係正常化,建立了外交關係,促進了中美兩國關係的改善與經貿等領域的合作與發展,同時也有力地反對了霸權主義。但是,此後美國又通過了與台灣關係法,違反了中美聯合公報的原則,為中美關係的發展蒙上了陰影。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