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 [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定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定考場。(完)
考試科目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經濟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
註:專業知識與實務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遊經濟和建築經濟。。
報名條件
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4、5月份[2](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方法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資料
考試寶典軟體系列/輔導軟體列表:
初級經濟師考試寶典(經濟基礎知識)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郵電經濟)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經濟基礎知識)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工商管理)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商業經濟)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財政稅收)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人力資源管理)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房地產經濟)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建築經濟)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金融)
中級經濟師考試寶典(保險)
合格分數
全國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專業代碼 | 科目 | 中級 | 初級 |
經濟基礎知識 | 84 | 72 | |
01 | 工商管理 | 81 | 72 |
02 | 農業 | 84 | 72 |
03 | 商業 | 73 | 72 |
07 | 財政稅收 | 84 | 75 |
09 | 金融 | 84 | 79 |
10 | 保險 | 83 | 75 |
11 | 運輸水路 | 84 | 78 |
12 | 運輸公路 | 74 | 72 |
13 | 運輸鐵路 | 81 | 73 |
14 | 運輸民航 | 84 | 80 |
15 | 人力資源管理 | 82 | 84 |
16 | 郵電 | 79 | 77 |
17 | 房地產 | 79 | 84 |
19 | 旅遊 | 72 | 81 |
21 | 建築 | 82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