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駐部紀檢組轉發中紀委、監察部、國資委三部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中紀委駐部紀檢組轉發中紀委、監察部、國資委三部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中紀委駐水利部紀檢組、監察部、國資委
2003-11-14
來源:本網
部直屬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國資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紀辦發[2003]1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有關單位加強對所屬國有企業的領導和管理,要求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認真貫徹落實“五項要求”,結合《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不斷加強教育,健全有關制度;要落實檢查考核和監督,通過規範企業領導人員行為,促進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不斷深入,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證。
中紀委駐水利部紀檢組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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