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其前身為中海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6月18日按照信託業“新兩規”規定成為較早完成換牌的信託公司之一,公司更名為中海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註冊資本為12億元人民幣,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各占95%和5%。

基本信息

公司簡介

策略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經過近幾年的摸索和實踐,公司確立了以信託本源業務為主的贏利模式,堅持戰略結盟,堅持“大項目、大客戶”的雙大策略,走“低風險、差異化”發展道

路,為客戶提供結構化融資業務、低風險理財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本市場投資業務等金融服務,樹立起能源交通行業專業信託公司的品牌形象。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資產質量持續改善。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達到16.10億元,所有者權益13.87億元,不良資產為0。

介紹

2007年全年實現經營收入81,155萬元(其中營業收入52,291萬元,投資收益28,864萬元),同比增加60,834萬元,增長299.37%,其中:信託報酬25,302萬元,同比增加13,094萬元,增幅107.26%。

實現利潤總額73,289萬元,同比增加55,030萬元,增幅301.39%;淨利潤51,353萬元,同比增加37,893萬元,增長281.52%;淨資產收益率達到44%,增長30個百分點。

全年累計管理信託資產超過1,980億元,增長230%;2007年年底信託資產餘額617.24億元,增加229.42億元,同比增長59.16%;實現信託營業收入48.97億元,增加38.82億元,同比增長382.46%,為委託人創造投資收益41.03億元,增加32.40億元,同比增長375.43%。

公司較早獲得開展異地集合資金信託資格,並成為第一批獲得信貸資產證券化特定目的信託受託機構資格的信託公司;是新兩規實行後,批獲準更換新的金融許可證的六家信託公司之一。

公司品牌已獲得業界認可,連續獲得行業殊榮。公司被信託網評為“最具創新發展潛力信託公司”;在“首屆全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知名信託品牌”、“最經典單一信託計畫”兩項大獎;在人民日報網路版主辦的“權威來自人民”,全國企業品牌調查活動中,作為信託公司唯一代表,榮膺全國50強“人民信賴品牌獎”;在上海證券報舉辦的“誠信託——2006中國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風險控制獎”;在“第二屆全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中,被評為“最優秀利得財富信託公司”。

股東信息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簡稱“中國海油”)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簡稱中國海油)是1982年2月15日成立的國家石油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負責在中國海域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天然氣資源。中國海油註冊資本500億元人民幣,總部設在北京。

2006年,中國海油實現油氣產量4033萬噸油當量。總資產從成立初期的28億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2474億元,淨資產從22億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1356億元,實現利潤總額481億元。在中央企業中,中國海油總資產排名第11位,利潤排名第4位,成本費用利潤率排第2位。

在美國《福布斯》雜誌最新公布的“亞洲企業50強”排行榜上,中國海油名列第八。中國海油獲得較高信用等級,標準普爾信用評級為A-級,穆迪評級為A2級,為中國企業最高級別。2006年,由世界生產力科學聯盟、中國生產力學會、第十四屆世界生產力大會中國組委會共同推選的“二〇〇六年世界市場中國十大年度品牌”,“中國海油”品牌名列其中。

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海油已由原先單純從事油氣開採的純上游公司演變為主業突出、產業鏈完整的綜合型企業集團,形成了油氣勘探開發、專業技術服務、基地服務、化工化肥煉化、天然氣及發電、金融服務等六大板塊,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持續增強。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簡稱“中信集團”)

中信集團是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於1979年創辦,是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視窗之一。自成立以來,中信公司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堅持開拓創新,通過吸收和運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採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在諸多業務領域中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在國內外樹立了良好的信譽,為國家的改革開放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經過20餘年發展,中信集團現已成為具有較大規模的國際化大型跨國企業集團,擁有44家子公司(銀行),其中包括設在香港、美國、澳大利亞等地的子公司;公司在東京、紐約、法蘭克福設立了代表處。中信集團的業務主要集中在金融、實業和其它服務業領域。截至2006年底,公司總資產為9292億元,稅後利潤60.9億元。

股東構成及比例

序號 股東名稱 公司性質 持股比例
1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央企 95%
2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 國企 5%

大事記

· 2012年6月20日,公司榮獲第六屆“誠信託”評選“2011年度“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 2012年3月30日,公司榮獲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授予的“審計項目統計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海油審字〔2012〕21號)。

· 2012年3月22日,吳孟飛董事長主持召開中海信託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在杭州召開。公司董事出席了會議,公司監事、高管及監管部門代表列席會議。

· 2012年2月28日,在上海市黃浦區政府組織開展的2011年度經濟發展突出貢獻100強企業評選中,中海信託榮膺“2011年度上海市黃浦區經濟發展突出貢獻100強企業第18位”榮譽稱號,排名位居金融企業前三甲。此次評選是原黃浦區、盧灣區兩區建制撤銷後組織的首次評選。

· 2012年2月,公司紀委調研論文《關於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如何有效執行的思考》在上海市金融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組織的“2011年上海市金融系統反腐倡廉優秀調研成果評選活動”中榮獲“優秀調研成果獎”三等獎。

· 2011年12月26日,中國銀監會核准吳孟飛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覆(銀監復[2011]604號)。

· 2011年12月12日,公司獲得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換髮的營業執照,公司註冊資本由12億人民幣增加到25億人民幣。

· 2011年8月26日,證券時報社主辦的“第四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頒獎典禮”上,中海信託榮獲“中國優秀信託公司”綜合獎,睿智1號礦業投資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產品榮獲“最佳資源類投資信託計畫”單項獎。

· 2011年7月26日,公司獲得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換髮的營業執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儲曉明變更為陳浩鳴。

· 2011年7月16日,經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聘任陳浩鳴先生為公司總裁,儲曉明先生不再擔任公司總裁。陳浩鳴先生的總裁任職資格已於7月8日由中國銀監會核准(銀監復[2011]237號文)。

·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將於近期推出龍源電力信託貸款集合信託計畫,據相關項目負責人介紹,該計畫具有高收益、期限短和銀行強力擔保三個特點。

·2010年6月,在《上海證券報》主辦的“第四屆誠信託”評獎活動中,中海信託榮膺 “2009年卓越公司獎”。

·2010年1月,經上海市檔案局最終評審認定,中海信託榮獲“2009年度上海市機關檔案工作市二級先進”稱號。

·2009年12月,與工行、工銀國際、鄱陽湖產業投資管理公司合作,推出首期4億元鄱陽湖穩健基金信託項目,業內信託計畫作為有限合伙人參與設立有限合夥產業投資基金項目。

·2009年11月,與太平洋產業基金合作發起設立中海太平洋股權投資基金取得突破,成為銀監會唯一批准的信託公司參與中外合資股權投資基金項目。

·2009年8月,公司管理信託資產規模首破千億大觀。

·2009年6月,中海信託參與重慶鋼鐵銀團貸款項目,作為銀團參加行中唯一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成為國內參與外資行牽頭的銀團貸款的信託公司。

·2009年6月,中海信託在《上海證券報》舉辦“誠信託——2008年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投資回報獎”。

·2009年4月,中海信託進軍廣西市場首單信託項目簽約儀式在南寧舉行,成功為廣西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提供了10億元信託融資。

·2008年12月,中海信託在《金融時報》與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共同舉辦的“2008中國最佳金融機構排行榜”評選中,榮獲“2008年度最佳信託公司”。

·2008年11月18日,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評定,中海信託獲得“大宗交易系統合格投資者”資格證書。

·2008年8月13日,中海信託成功獲批受託境外理財業務資格(QDII),成為第三家獲得QDII業務資格的信託公司。

·2008年8月,中海信託攜手渣打銀行推出國內信託公司與外資銀行合作的固定收益增強型理財產品(“渣打銀行[聚通天下]信託投資理財——CPPI固定收益增強型” ),在業內率先打開了外資銀行渠道。

·2008年7月,中海信託聯合工商銀行共同推出國內期酒概念信託產品“君頂酒莊紅酒收益權信託計畫”,在探索實物消費與投資理財創新結合上邁出了實質性一步,受到市場廣泛的關注和高度認可。

·2008年6月,中海信託在《上海證券報》舉辦“誠信託——2007年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成長獎”。

·2007年12月26日,中海信託正式改制成立“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12億元,股東結構不變。

·2007年12月,中海信託以分立方式將實業資產剝離,成立“中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結構不變,註冊資本為2.5億元,該公司成立日期為2007年12月20日。

·2007年6月,中海信託在《上海證券報》舉辦“誠信託——2006年最佳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風險控制獎”。

·2007年5月,中海信託作為牽頭行,與義大利聖保羅銀行擔任聯合財務顧問,成功實施了中海殼牌南海石化項目的結構化融資。

·2007年,中海信託成為最先按照信託業“新兩規”換牌的六家信託公司之一。

·2006年,中海信託管理信託資產規模達388億。

·2006年12月,中海信託作為信託公司唯一代表,在人民網主辦的全國品牌調查評比活動中,榮膺“人民信賴品牌獎”。

·2006年8月,中海信託在《證券時報》舉辦的在“首屆全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中,榮獲“最知名信託品牌”、“最經典單一信託計畫”兩項大獎。

·2006年7月,中海信託被信託業協會評為具創新發展潛力的信託公司。

·2006年6月,中海信託成功整合原國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中海信託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攜手,成為首家運用全國社保基金投資實業領域的信託公司。

·2004年7月,中海信託註冊資本增加至8億元,中國海油與中國中信分別持有95%和5%的股權。

·2002年2月,中海信託成為國內首批獲準重新登記的信託投資公司之一。

·1998年11月,中海信託註冊資本金增至人民幣5億元。

·1997年10月,中海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由中信上海信託投資公司改制成立,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2.5億元,中國海油與中國中信分別持有60%和40%的股權。

公司業務

證券投資

我公司從事的證券投資類業務可以按不同角度分為以下幾類:

(1)按投資決策權是中海信託還是委託人(受益人)或投資顧問,可以分為主動性業務和被動性業務。

被動性業務中,可以由委託人或受益人以及信託計畫聘請的投資顧問擔當投資決策人,在資產運作過程中由投資決策人向中海信託傳送投資指令,再由信託經理執行。

主動性業務中由中海信託負責投資決策。

(2)按資金運用可以分為新股申購、股權收益權、基金寶以及二級市場等類型。

在新股申購項目中,一類項目不設立開放期或開放頻率很低,募集的資金用於網上或網下新股申購;另一類稱為“支支打”的信託項目,在每一次新股申購前募集資金,在新股上市後首日將中籤獲得的股票賣出,並分配信託收益。

股權收益權類項目針對戰略配售或定向增發等具有鎖定期的股票,信託募集的資金投資於此類股票的股權收益權,在鎖定期屆滿後通過拋售標的股票實現投資收益。

投資於二級市場的信託項目中引入投資顧問進行投資決策,是私募陽光化的一種形式,為未來公司大力推進的主要業務之一。

(3)按受益權是否存在優先劣後可以分為結構化信託和非結構化信託。

結構化信託通過將受益權進行優先、劣後的區分,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對“風險—收益”的不同需求。通常,由具有風險偏好較低的投資者擔當優先收益人,享受一個固定的或固定加低比例收益分成的投資收入,而由具有較強風險承擔意願的受益人擔當劣後收益人,通過較大的風險承擔換取可能的較高收入。該種結構可以運用到任何資金運用方式中。

貨款類

貸款類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委託人(或信託計畫中)指定的對象、用途、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委託人在發放貸款的對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可利用信託公司在企業資信與資金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加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權益投

權益投資信託是指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能夠帶來收益的各類權益的資金信託品種,這些權益包括基礎設施收費權、公共運輸營運權等。

權益投資信託在中國有相當大的市場前景。通過信託方式能夠有效地籌措資金,以權益投資方式運用於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生產、供應,可以有效地彌補政府投資的不足。由於有政府的財政支持或政府賦予的收益權,權益投資的回報一般有充分的保證。因此,權益投資信託將可能成為投資者追捧的信託品種。

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信託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即委託人)基於對信託公司(即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資金或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為原則、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的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信託的優勢是委託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現在項目公司的股東名單上,而由受託人中海信託代為出面和管理。

這種信託在中國有相當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原因在於:首先,股權投資信託適應了那些想獲取高回報而願承擔投資風險類型的投資者的需要。其次,它特別適合籌集回報率穩定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資金,尤其是長期資金。中國的現代化建設需要股權投資信託這樣在融通長期資金方面具有特別優勢的信託品種。

客戶服務

個人認購

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公司信託計畫,最低認購金額為100萬元,追加部分為1萬元的整數倍。

請您於指定日期內內到中海信託之辦公地點進行簽約。請您務必攜帶您的身份證原件;如委託他人簽約,請簽署授權委託書(經公證),並攜帶代理人本人和委託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託人本人簽署的資金合法取得承諾書以及委託人本人填寫的個人/機構信息調查表。簽約內容包括資金信託契約、風險聲明書。

請您於簽約當日攜帶餘額充足的指定銀行儲蓄卡在我司POS上劃付資金或通過銀行劃款方式將認購資金劃入歸集帳戶或託管帳戶。

機構認購

請您於指定日期內到中海信託之辦公地點進行簽約。簽約內容包括資金信託契約、風險聲明書、信託認購確認書、資金合法取得的承諾書和個人/機構信息調查表。

機構委託人應儘量提供的檔案清單(下述檔案需加蓋公章確認):

1、公司治理結構(包括:法人代表簡介、管理層職位設定及相應的職責)、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或總經理)簡歷、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必須提供)1份;

2、公司章程(複印件)、基本賬戶貸款證、貸款卡(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提供)、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3、驗資報告、近三年經審計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三年除外)(複印件);近三個月的會計報表;(儘量提供)

4、銀行借款情況、信託委託借款和對外擔保等情況說明;

5、是否涉及訴訟等情況說明;

6、董事會對參與本信託產品的授權決議。

中海IPO

日前,首發(IPO)預披露新政正式實施,證監會首次公布了主機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IPO審核十道關,以及主機板中小板254家待審企業名單和151家創業板待審企業名單。在這些企業名單中,包括了僅有的一家信託公司中海信託。根據披露的信息,中海信託IPO申請已進入“初審”階段。

大連華信信託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這一訊息令我們很鼓舞,我們一直在為上市進行積極準備,這對於信託公司上市將是一個實質性的推動。”。在欲上市的信託公司中,中海信託是較早啟動IPO程式的。早在2008年,該公司即對外披露進入上市輔導期,不過此後上市一事一直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1994年1月,陝國投A和安信信託先後在深交所和上交所掛牌上市。不過,此後18年,一直未有信託公司登入資本市場。此番中海信託IPO申請進入“初審”意味著信託公司上市有望破冰。時隔18年,信託公司IPO終於有望破冰,這令多家信託公司歡欣鼓舞。

“對於信託公司IPO,銀監會一直是鼓勵的,但證監會一直沒有通過。”上海一家大型信託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這位人士表示,此前在與證監會溝通的過程中,證監會相關人士對信託公司上市的動機不認可,“作為資產管理行業,證監會並不認可信託公司通過上市募集資本金的舉動。”而這正是導致IPO大門一直對信託公司緊閉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0年8月,銀監會出台《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信託公司的信託資產規模與淨資本掛鈎,並通過對淨資本的約束來對信託公司的業務進行風險約束。“《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的出台使得信託公司上市有了必要,該辦法出台後,信託公司要做大資本規模,就必須要有足夠的淨資本作為支持。”上述上海這家信託公司的負責人表示。

對於信託公司上市的必要性,記者採訪的多家信託公司的負責人均表示,上市對信託公司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由於《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很多信託公司面臨較大的資本金壓力,而上市對於緩解信託公司的資本金壓力無疑具有較大的幫助。其次,從公司治理上來說,上市對於信託公司理清股權結構、建立有效的績效激勵約束機制,更好地防範和應對風險將會有較大幫助。此外,上市對於信託公司來說還能起到品牌宣傳的作用。幾乎所有的信託公司都在轉型做資產管理業務,而對於資產管理行業來說,品牌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上市對於信託公司的品牌宣傳和拓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雖然我們是具有政府背景的信託公司,股東也希望我們能夠上市。”東部某省的一家信託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記者了解到,不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信託公司,還是民營股東背景的信託,普遍都有上市的衝動。

華信信託人士表示:“近幾年來,我們每年都將上市作為年度重點推動的工作之一,目前我們已經向監管部門遞交了材料,並與監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隨時補交材料,希望能夠儘快在A股上市。”而除了中海信託、華信信託之外,包括重慶信託、華潤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此前也流露出上市意圖。

一旦中海信託IPO破冰,那些有上市衝動的信託公司都會行動起來。

公司地址

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中山東二路十五號七樓

郵編:200002

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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