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1952年8月7日設定的一個部門。

簡介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

歷史沿革

該部的前身是負責統一規劃全國地質工作的全國地質工作計畫指導委員會和成立於1950年的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直屬的礦產地質勘探局。

部門職責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

歷任部長

李四光(1952年8月—195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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