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史

中國經濟史

中國經濟史論述中國經濟千百年的變遷。中國經濟曾經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遠古的農業經濟時代,中國經濟規模在世界上獨領風騷了近2000年。現在中國經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日漸加深。

基本信息

歷史背景

古代中國的經濟周期通常與王朝的興衰與更替相對應。經濟重心也因應政治、戰爭、人口遷徙、工農商及海陸交通的發展而不斷改變。歷史學家認為中國古代的經濟重心轉移的趨勢是由北至南,並大體上可分為幾個重要的階段:第一階段為遠古至西晉末年,其中以三國孫吳時轉變較大;第二階段為東晉至北宋末年,其中以唐安史之亂劃分為前後;第三階段為南宋建立至鴉片戰爭,此時長江以南經濟已完全超越黃河中下游。

11世紀—13世紀的 宋元時期,中國工商業發展迅速,宋仁宗年前已於四川產生交子、會子等紙幣,到元代紙幣的流通擴大到全國範圍,稱為鈔。這時中國的市場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也最先體驗到金融危機的破壞作用。宋元時期對外貿易頻繁,大量白銀通過海外貿易流入中國。

明清以來中國經濟政策趨於保守,長期採取重農輕商的政策,並對外實行海禁,工商業發展受到限制。18世紀以來,歐洲則迅速從中世紀農業經濟社會逐步轉型到工商業經濟社會,在同一時期率先實現了工業革命,中國經濟遂落後於西方。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原來保守的農業經濟體系也受到了西方世界的極大衝擊。

中國效仿西方發展工業的過程並不順暢,其間不斷受到內外因素的干擾。在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至抗日戰爭爆發前,是中國較為和平的發展時期,被稱為“ 黃金十年”。其後由於戰火的原因,直至第二次國共內戰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政局才穩定下來,使經濟得以發展。

中國大陸地區的經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發展很快,其中含有蘇聯的幫助,經濟模式亦為蘇式的計畫經濟。其後的發展被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等運動嚴重影響。1970年代末,鄧小平提出改革開放,成為至今中國大陸地區發展經濟的主要方向,經濟模式向市場化方向不斷轉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21世紀來的經濟發展速度很快,2011年的GDP已經達到47,2882億元人民幣,約合73,000億美元,成為歐盟和美國之後的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以及位居美國之後的世界第二經濟大國,但是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仍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而且經濟發展受到資源限制、貧富分化等因素的威脅。21世紀來面對全球化的衝擊,中國大陸與日韓、港台等地區的經貿往來已變得十分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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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

中國歷史源自黃河流域,約在商、周時期,中國(以當時的華夏族)進入以農業為主的經濟。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其中一派法家認為農業是本業,工商是末業,提出了重本抑末,也就是 重農抑商的政策,自此一直到近代,中國經濟主體一直都是農業。

初期的 均田制一牛可分60畝一男可分80畝,故範例圖中之人可分200畝

商、周、秦、漢等朝代經濟和政冶中心都是位於北方關中。《史記·貨殖列傳》記載:“故關中之地,於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西漢中期時,江南一帶還是待開發的地方,《史記·貨殖列傳》記載:“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果贏蛤,不待賈而是,地熱饒食,無饑饉之患,故呰窳偷生,無穩聚而多貧,是故江淮以南,無凍餓之人,亦無千金之家”。當時長江流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遠低於北方地區。

秦漢

秦漢時期土地屬於私人所有,允許自由買賣,人們對土地的依附不深。西漢前期,許多人從事“末”業,出現了許多貿易集市,和民間富豪。漢武帝時期,中央為了“抑制豪強”,增加朝廷收入,利用行政手段,強制實行“均輸平準”(政府統購統銷)和鹽鐵專賣政策。雖然增加政府收入,但是嚴重妨礙了中國市場經濟的自然發展。

東漢時期的農業基本上都是以地主為主體,當時各地方豪強都大力擴充自己的田產,形成所謂的土地兼併。如是者一直維持到三國時代,許多地主都因擁有大量田地,而自行築堡自據,形成所謂的莊園經濟。

三國時期

東漢末年開始經歷戰亂和災荒,“自三國時候開始,農業生產的重心已逐漸向江南轉移。”其中人口在北方減少,南方增加,同時農業技術於南方有所提升,增加了收穫。《三國志·吳書·賀全呂周鍾離傳》載:“鍾離牧……字子乾,會稽山陰人,漢魯相意七世孫也。少爰居永興,躬自墾田,種稻二十餘畝。……得六十斛米”,平均每畝收穫三石。“江南就近利用其資源的礦冶業、煮鹽業、制瓷業、麻織業等也有相當高的發展水平,造船業更為發達”。

商周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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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經濟(公元前3世紀以前)公元前16-前11世紀的商代,已是發達的奴隸社會。商直接統治地區大體屬黃河沖積平原,土質較松,氣溫雨量適中,農業發達;考古發掘有專建糧窖,又頗有餘糧釀酒。手中,青銅工藝已臻純熟,並出現釉陶。商"作大邑", 殷都(今河南安陽小屯村附近)範圍達24平方公里。

至西周,農業有了新的發展,許多地區由熟荒耕作轉向休閒耕作。農具仍以木石為主, 但已大量使用青銅。春秋以後,隨鐵器和畜力的推廣,逐漸進入鐵犁牛耕的傳統農業。 連作制有了較大發展,並根據不同的土質施用不同的肥料和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冶鐵技術迅速發展,春秋晚期即製成生鐵,戰國時出現可鍛鑄鐵,早於西方十數世紀。因此,手工業在戰國時有較大發展,范鑄工具已較普遍,並已使用鐵范。陶器、皮革、絲麻、紡織、漆器等製作規範化。已有十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兼用黃金作貨幣,出現王侯的富商大賈。學派迭興,文化極一時之盛。

秦漢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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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經濟(公元前3世紀-公元3世紀)戰國時諸侯即行軍功賞田。秦更為致粟帛多者復其身,統一六國後,令黔首自實田,使地主土地所有制進一步確立和鞏固。漢興,軍土計功分田,並行以名占田之制。這就進一步鞏固了地主土地所有制,並在大土地所有制和依附農制之外,扶植和發展了大量自耕農,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產力,從此,以個體家庭勞動經營農業,取代了原始的"千耦其耘",成為最有效的農業勞動方式。漢初開關梁山澤之禁,輕田賦,以及抑大賈、徙豪族等措施,都有利於小農經濟的發展。秦漢時期不斷開發邊疆,屯田墾荒,大興水利,擴大耕地。 秦統一衡量、幣制,修通國大道,漢行均輸平準, 穩定市場,開展民族貿易和國際貿易。這樣,在漢興200年間,中國經濟發展到一個歷史的高峰,在籍戶口增到600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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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耕犁製造不斷改進,並改良駕轅,由二牛三人逐步向一牛一人過渡,兼用耬車,犁耕技術顯著進步。農藝學方面,創壟、甽輪換的代田法,在一些地方可提高產量1/3。穗選種和施肥都有改進,畝產量達古代相當高的水平。作物以粟為主,但麥稻的種植有較在,東漢已有移栽水稻記載。不過當時發展主要在黃河流域,南方尚處於火耕水耨的粗放農業,邊遠及少數民族地區更處於落後狀態。

漢代手工業的發展以冶煉、織最顯著。鐵的冶、鑄、柔化技術均有提高,基本上取代了青銅工具。用百鍊法(鍛打淬火)和鈔鋼法製成硬度不同的鋼,東漢並見用鑄鐵脫碳成鋼的跡象。絲織日趨精湛,結構複雜的提花織機出現於西漢,至東漢已定型化。絲織品沿"絲綢之路"遠銷西亞、歐洲。廣泛使用漆器,並選成精緻的鈿器。東漢時出現了成熟的青瓷,瓷器進入輝煌的。 東漢並創成較完整的造紙技術。流通方面,西漢屢行抑商,專賣鹽鐵,而商旅漸盛。五銖錢的行使,商民稱便。城市頗有發展,首都長安(今陝西西安)之外有五大都市,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口可達50萬。

秦漢的發展,除供手工業外,主要是建立在個體小生產的基礎上的。政府政策亦在穩定小生產,因是租稅所出。但漢官爵漸成世襲,皇室、功臣、外戚封侯者即形成八九百個世族。漢制,公卿太守自辟吏曹,又漸演成門生、故吏制度,形成閥閱。地方豪強興起,依靠家族制度,攬收賓客、子弟,廣置僮奴,以至建立家兵。世族、豪強以及富商大賈購買、兼併土地,自耕家遭破壞,而大地所有制日盛。西漢武帝時即有"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法"說法,新莽、東漢光武擬"度田"已不能行。貧民攝於權勢,困於租役,乃投充有力者為徒附。東漢戰亂,投充尤多,依附農制日盛。漢末軍閥混戰,有勢者更組織部曲,建立塢壁,實行武裝割據。割據地內形成自給經濟。勞動者主要是依附農和僮奴。

魏晉南北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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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經濟(3―6世紀)這是中國歷史上分裂最久、動亂最多的時代。先是漢末軍閥混戰,造成"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情況,繼有永嘉之亂(311)和十六國紛爭,北魏末再度戰亂。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人口損失1/3以上。不過,在曹魏、西晉、北魏統一北方、政局比較穩定時期,農業曾有不同程度恢復,水利興修,農業技術有所增進,並出現洛陽、鄴(今河北臨漳)等都市的繁榮。在十六國紛爭中,遼西、河西、關中等地由於避亂移民聚集而得到開發,並使中原生產技術傳播於鮮卑、氐、羌民族,促進了民族經濟的發展。其中拓跋氏以遊牧民族進入中原,離散部落,分土定居,迅即由末期原始和奴隸制過渡到封建社會,又是一個歷史的進步。在北方各民族融合過程中,畜牧業有所發展,民族貿易和國際貿易始終不衰。不過整個看來, 這時期北方農業極不穩定,產量低於漢代水平。

南方情況不同。三國時東吳對江南經營頗力。永嘉之亂北人南遷不下70萬人,以及前後移民,勞動力增加,乃得修築渠、堰、陂、塘、海堤,整治窪澤,並傳播中原技術,推廣牛耕、糞田,改變火耕水耨的落後狀態。南方種植以稻為主,於時並推行麥、豆、桑蠶,從巴蜀引進茶。不過,這時江南尚屬初步開發,主要在荊、揚兩州,東南和嶺南尚屬邊陲。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經濟發展的遲滯固是長期亂所致,也與大土地所有制和依附農制的發展相關。曹魏的屯田有抑豪強作用,但其屯田客(兵)無人身自由。西晉的占田法有利於自耕農,但對官僚蔭庇田客、衣食客之數量限制未能執行。十六國紛爭中,對俘虜、征服民和移民的奴役加強,形成“或百室合戶,或千丁共籍”的局面,擴大了強宗大族勢力。北魏行均田制,較有利於小生產者,但因婢僕、耕牛分田,並無損於大土地所有制。在南方,一向是世族地主當政,蔭庇客盛行。東晉以來,封山占澤,豪強囂張。南北朝時期興起的寺院土地所有制,勞動者也屬依附農。大土地所有制和依附農制往往形成一些封閉的單位,陰塞流通。農業生產關係的這種情況,加上賦稅苛重,必然會束縛生產力的發展。

然而,生產力畢竟是最活潑的因素。如果不是從量上而是從質上考察,這期間生產力仍頗有進步。水磨、水碓、水排的利用大為推廣,並出現為人加工的水碓專業。北齊時發明特有的灌鋼法,可制高碳優質鋼。曹魏、西晉時織機均有改進,可以節約勞動力。絹帛普及民間,綾錦則向高精。瓷器已及於日用器皿。北方所出造型渾厚,北齊時出現白瓷;南方青瓷細緻,自成系統。亦有進步,數學有傑出成就。

隋唐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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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6-10世紀)隋統一南北方,寬徭役、行均田,稍抑豪強,經濟恢復頗快,二三十年而倉儲豐實。唐初推行均田較力,而放寬了土地買賣的限制;力役“無事則收庸”,有所減輕。貞觀、開元之治,國譽日隆,文化昌盛。惟安史之亂(755-763)後,土地兼併加劇,均田制遭破壞,大土地所有制和莊田日益發展。不過唐之莊田已逐漸分租,小生產仍占優勢。

隋唐都重視水利建設,並自黃河流域漸轉至淮河和江南,又遍及今新疆、寧夏、甘肅、內蒙古等地區, 規模空前。隋鑿通濟、江南等渠,使南北大運河連成,為利百世。唐代出現曲轅犁,部件完備,並加犁槃,輕巧靈便,一牛一人的犁耕體制至此定型。水輪的利用普遍化。農藝學亦有進步,中原已有兩年三熟制。粟仍是北方主糧,但漸推廣小麥,關中並沿鄭伯渠推廣水稻。

中唐以來,經濟日趨活躍,很大部分是得力於經濟重心向江南轉移。長江下游氣候溫和,無霜期達240-300天,全年可生長作物。惟多紅壤、窪地、沼澤,賴人工整治。貞觀至天寶初,淮南、江南東、江南西、山南東四道人戶增加了三倍。這四道興修水利工程近百起,排撈治澤,頗辟湖田。種稻已用移栽法,並推廣兩季作物。桑蠶發展較快,利用剪枝促成矮株和密植。桑、茶均趨園藝化。建中元年(780)兩稅法的制定實以江南農業模式為據。兩稅法"唯以資產為家,不以丁身為本"的原則雖未能貫徹,但有利於解放小農人丁負擔,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隋唐手的發展以絲織、瓷器、造般較為顯著,而礦冶無多成就。絲織品以絢麗多采著稱,相應發展了印染業,織造技術傳播於國外。白瓷已通行,邢州產尤多,與青瓷媲美,有“邢瓷類銀,越瓷類玉”之稱。海船大者長60餘米,載六七百人,貨萬斛,海上譽稱"唐舶"。中唐以後,販運貿易發達,出現邸店、櫃坊(保管)、飛錢(匯兌)行業。唐採取對外開放政策,西陸外商雲集長安;海上貿易亦盛,航線由印度半島延長至波斯灣,東往日本,廣州成為最大港口。

唐末方鎮之亂,繼成五代紛爭,中原經濟殘破,僅後周有所恢復。 但南方經濟仍有發展。吳越、南唐頗重水利,稻穀、絲茶均有增產,商賈尤盛,並溝通南北。楚、南漢立國時間較長,嶺南地區得到初步開發。蜀自隋唐以來一直比較穩定,經濟文化一時稱盛。雲南南詔、西藏吐蕃,尚停留順奴隸社會,但與唐來往較多,經濟均有進步。

宋朝時期

宋遼金元經濟(10-14世紀)中唐以來經濟發展的各種趨勢到宋代加速了,促進中國封建經濟進入成熟期。11世紀時,中國在農業、手工業和科學技術上都居於世界先進地位。

北宋未能統一全中國,但據有農業資源豐富的長江流域和正在開發中的珠江流域,這是封建經濟得以高度發展的基礎。宋加強中央政權,抑制地方勢力。鼓勵墾田,開國至元豐耕地約增加50%。興修黃河、汴河並江南水利工程萬餘起,治窪地為圩田。改進犁鑱、犁刀,推行龍骨車,以適水田,並調劑人力畜力。仁宗時推廣一種早熟稻,即後通行之秈稻,能抗旱。加以農藝學進步,複種更見推廣。兩浙、東西路畝產谷三石已較普遍,太湖流域有高達六七石者。桑已用嫁接、施肥技術,產量增加。苧麻逐漸取代大麻,畝產可增一倍。茶有較大發展,並已推行種植甘蔗、棉花和果木。這就使得農業向高度集約化發展並因推廣經濟作物,已略見專業分工。由於食物解決得較好,人口呈持續性增長,至北宋末,連同北方各國,達一億以上,形成上第二個高峰。

宋嘗檢括民田為莊,以及職田、倉田、學田、族田等皆占有大量土地,官私大土地所有制仍占頗大比重。但這時,無論官莊或私莊,多已分組給佃戶,由個體家庭勞動經營。人成租制是地主制中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典型形式。北宋時分成租制普遍,確立,佃農列為國家編戶,而依附農制式徽,標誌著中國封建經濟進入成熟階段。北宋的佃農,與田莊仍具有主客關係,居於屬下地位,但除夔州(今四川奉節一帶)等新辟路外,他們已有一定的遷徙、擇業自由。地租形式也開始進化,大體仍是對半分成,而兩浙路已有定額租制,有些官田並已折交貨幣。分成租制是以個體勞動生產率的一定為基礎的,它和當進廣泛存在的自耕農成為農業生產的主體,又有進一步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作用。南宋國土有及北宋的2/3,而糧食仍能維持廣大人口所需,經濟作物並有增長。不過,南宋官莊和大土地所有制又有發展,土地兼併加劇,侵犯自耕農,賦稅亦加重,成為不利因素。

宋仍重視官手,但漸行雇募制,又較之前朝頗放手民營,是以手工業空前發達。用鐵是工業發的標誌。唐年課鐵200餘萬斤,宋課鐵達800餘萬斤,近人估算,有謂北宋元豐間年產鐵達12.5萬噸者。採煤也在宋代發展,並推行用煤弟兄鐵,創見扇鼓風法。又發明水浸銅技術,增進銅產。造船業有重大進步,用多層板、升降舵,尤其是水密隔的創造,早於西方,10個世紀;改進船體設計,形成聞名海上的福船體制。水力引用立輪,較前引臥輪效率增高; 宋末,有大型水轉磨和水輪推動的32錠大紡車。傳統工藝,如絲織,不僅在高級產品上精益求精,並在平織、紋織上堅實耐用的綢、緞,成為後來絲織工業的大宋。宋後期織機已專用化,提高效率,並有專業機戶出現。瓷器,除官窯墨守定製外,民間則出現百家爭艷局面,名窯輩出,形成各具特色的瓷系。至於火藥、指南針、活版印刷三大發明,更世所共知,深遠。

宋商業有新的發展。城市商業已突破秦漢以業的坊市制,東南一帶並出現由商業興起的大城市。墟集、草市和販運貿易的發展尤速,由此產生了縣以下的市鎮經濟。鑄幣大量增加,開始紙幣。親宋商稅已是國家財政的重要收入,神宗時有866個商稅務設於市鎮一級。這時流通中的商品還主要是 農村剩餘的產品,商業的發達級封建經濟帶來了活力。王安石諸新法的制定就是以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為條件的,它又有抑豪強、發展生產的重要作用。宋代的海外貿易,不僅規模超過前代,亦較明及清前期為盛。

這時期,北方在遼、金統治下生產停滯,經濟遭到破壞。唯華北農業生產的停滯似屬長期性周期,亦可能與中唐以來氣候的變化和生態循環有關。但在北方,在民族和文化,進入階級,乃至能入主中華,建立地跨歐亞的元帝國。

元代

元朝的經濟仍以農業為主,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種植面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由於蒙古族在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對商品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儒家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較少抑商,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北京市),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為了適應商品交換,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紙幣流通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完全以紙幣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比歐洲早了400多年(元末時因濫發紙幣而造成通貨膨脹,也比歐洲早了400多年)。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發展,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

明代

明朝建立後實施嚴厲的禁海政策,海外貿易開始轉入地下的走私貿易。隨著明太祖洪武年間寶鈔提舉司發行的“大明寶鈔”紙幣的流通失敗,整個貨幣體系轉向為以銀本位為主,當時明國占有世界白銀需求量三成左右。

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朝廷廢止海禁後,此時對外貿易重新活躍起來,直到明亡的這個期間大量白銀通過海外貿易流入中國。明太祖洪武年間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與移民墾荒,曾派遣國子監下鄉督導水利建設,並以減免稅賦獎勵耕作。也實行屯田政策,軍屯面積占全國耕地的近十分之一,私人商屯也很興盛,朝廷再以買賣食鹽的專賣證(稱之為鹽引)作為交換,利誘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以確保邊防的糧食需求。明代中後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認為經商有成,在價值上也等同於讀書有得,“亦賈亦儒”“棄儒就賈”的現象也開始出現,商幫商會等集團也逐漸擴大。

手工業方面,明代仍然延續元代的匠籍制,以江南地區為代表的手工業高度發展,松江潞安府全盛時有織機1.3萬張,南京一地有眾多的陶瓷廠,每年可生產100萬件瓷器,施釉方式以吹釉法代替刷釉法,使施釉更加均勻光澤。

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於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於商品經濟繁榮,成為全國的經濟集散地。明嘉靖、萬曆年間起,各地出口絲綢、酒肉、蔬果、菸草、農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計其數,大量外銷賺取外匯所得;外國的不少東西在中國城市都有賣,如歐洲的西洋鍾、美洲的菸草...等。

清末民初

近代的中國經濟發展的特色是逐漸被納入全球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之中。早在清朝中葉開始,已有大量對外貿易活動,最初只集中在廣州一城,鴉片戰爭後擴展至沿岸各城市,如上海、天津、寧波等等。清末新興工業盛行,主要集中在東面沿海,發展至今日生產規模擴展至全國,為著名的“世界工廠”。同時,19世紀50-60年代,受第一次鴉片戰爭、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及太平天國運動影響,中國傳統小農經濟逐漸解體,從通商口岸開始,出現大量自由勞動力,為中國資本主義發展提供了勞動力基礎。

明清時期

元建國前,連年戰爭,生產破壞,人口劇減。但忽必烈用漢法後,經濟逐漸恢復。就生產力說,元代頗有建樹。如中耕農具和水力器械的改進,南北大運河的全面改造,北海運張的開闢等;天文學、地的成就聞名於世。又國土遼闊,中原技術傳播邊疆,城市經濟續有發展。但中葉以後,又趨停滯,以至衰退。其農業的衰退實受生產關係影響。諸工、貴族括田過多,賦稅過重,先是導入奴隸制,俘民為"驅口";繼而依附農制再興,農民被迫投充;以至隨田買賣佃客又有回潮。這些者損害了生產。手工業方面情況較好,尤以棉麻紡織有較大進步,因全屬民營,束縛較少。商業方面,雖有色目人、斡脫之壟斷,仍增長不息,國際貿易空前擴大。這是因為中國封建經濟已臻成熟,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向了。

明和清前期經濟(14-19世紀前葉)這一時期,中國封建經濟在生產結構和生產關係上有所調整,生產力有進一步的發展。

明清都很重視墾田。除著力經營長江中游和珠江流域外,並向中西部丘陵地帶;又大量向四川移民,開發雲南、貴州、,開始放墾東北。明初至清中葉,全國耕地約增50%,估計達12億畝左右。生產工具,兩代都少創造。水利多由地主、農戶自營,無復唐宋規模。但農藝學有長足進展,選種、深耕、早播、密植、田間管理等都有改進,尤以制肥、施肥技術和推廣複種最有成效。這就在傳統農業中,達到了精耕細作的高水平。南方兩熟制由江浙向長江上游發展,嶺南已見三熟。北方自晚唐起農事荒衰,到明後期及清有所恢復,並推廣井灌,三年上熟和兩年三熟也漸普遍。江南一帶兩季畝產量較之宋代又有提高。

明清推廣小麥,而種稻區有北伸之勢。宋元之際發展的高梁,至清已在北方部分取代了粟。明後期引進玉米、番薯,清大量推廣。三者皆高產作物,並分別有耐寒、抗旱、適應砂地山區等特點。同時,作物迅增。棉的推廣為明代農業大事,清續有發展,道光時年產近1千萬擔。甘蔗原植閩廣,清代廣種於四川、台灣。煙在明後上進,清推廣於各省。植棉的經濟效益雖非甚高。但使用價值很大;蔗、煙則收益為各種作物之冠。花生是明後期引進,清推廣於北方。東北大豆亦開始發展,並運銷江南。余如藍靛、紅花、藥材、果木等均有發展。這就在不同程度上調整了農業結構,擴大民食,增進農家收益,並有力地推動了農產品的商品化。唯畜牧業和林業少有進展。

隨著農業效果的增進,人口不斷增長。乾隆前期人口已達2億,末期超過3億,道光時達4億,形成上第三個高峰。

明清農業的發展是和生產關係的演變分不開的。明清官田的比重都較小。兩代開國時都實行聽民墾荒即為己業的政策,自耕農大增,雞達農戶之半。其后土地兼併,大土地所有制日興。唯明代尚多巨族地主,清之縉紳地主已無世襲官爵,後期並以庶民地主為多。明代地主尚有僮僕經營,至清則普遍分租。至此,作個別地方和少數民族地區外,依附農制基本消失。租佃關係也有變化。明初在刑律上廢除佃戶的低等級地位,與田主長幼相稱;到清代,佃逐已有基本人身自由。並且,至清中葉,已是定額租為主,這種佃農有了經營的自主權。又因明末以來押租制和南方永佃制的流行,農民的佃權比較有保障,可以投資改良土地。嘉慶時,貨幣地租已占有一定比重這時農民僱工也大多有了人身自由,立有文契、定有主僕名分的已經很少。

明初曾建立龐大的官手系統,但後期匠籍制度廢馳,絲織、瓷器等已交民營加工。清代除軍工外,官手工業已甚小,並逐漸開放礦禁,招商承采。所以明清手工業在種類、數量、工藝學上都頗有發展。傳統手工業如絲織、瓷器、造紙等,不僅力求精湛,而且向普及、耐用和多品種發展,並擴大原料來源,利用分工協作,降低成本。冶鍛、加工等業,則主要是加大生產規模,縮短工藝流程,增加產量。採掘工業如製糖、制煙、榨油、木材等,都有一定規模。而最重要的是棉紡織的崛起和推廣,棉布取代絲麻成為人民衣被的主要材料,至道光間,估計年產近6億匹,並有半數為商品布。但全部是農民家庭手工業,罕見專業機戶。

中國地主制經濟突破了領主制經濟的僵化模式,有較大的適應性;分租制下佃農也比莊園制下領份地的農民有較多的自由。因而,它可通過調整,容納較高的生產力,使封建經濟繼續發展。另方面,它又能容納一定的商品經濟;從上述農業和手工業的演變可以看出,它們都是朝著商品生產的方向發展的。明清商業,也逐漸超越了傳統商業以土持產和奢侈品供應城市消費者為主的格局,而日益發展了生產者之間的交換。市鎮經濟有較快發展,各級市場連成一氣。明後期已經成徽商、山陝商等大商人資本,清代又有廣幫、寧波幫等大商幫,其資本常達百萬兩以至千萬兩。商人會館、公所林立;票號、錢莊等信用制度亦趨完備。

商品的,終必導致資本主義,明後期起,即逐漸有了以工場手為主要形成的資本主義萌芽(見資本主義萌芽),清前期續有發展。但它並未能動搖中國封建經濟的基礎。這是因為,一面,中國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經濟結構非常堅固,而這時流通中的商品仍是以這種結合的產品為主(糧和布即占70%)。另方面,中國地主和商人一向關係密切,並有官商傳統,就是明清出現的大商幫,也不少據有皇家特權。土地買賣自由,商人也買地成為地主,形成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的局面。這就使得封建經濟在成熟之後,能吸收一定的商品經濟而不動搖封建剝削的根基,反而延長了自己的生命。

明和清前期經濟雖有發展,卻始終未超過傳統農業和傳統工業範疇。整個這一時期, 甚少發明創造, 生產工具基本沿襲舊制。而17世紀以後,西方則大有進步。當時已有西方科技傳入中國,但除天文、數學外,生產上無能為用。19世紀以來,以蒸汽動力為中心的新式器械已可在國際市場上取得,當時中國尚稱富強,也有一定積累,但由於受到封建制度的束縛,不能引進以實現技術革新。明清兩代都常行禁海,以至演成閉關自守; 這固然多出於原因,實際上則起著保衛古老的封建經濟的作用。

近代

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1840-1949) 1840年鴉片戰爭,英國打開了中國的門戶;以後資本主義列強又發動了一系列侵華戰爭,強迫中國訂立了50多個不平等條約和協定等。中國經濟隨之發生深刻的變化。

第一個方面的變化是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首先表現在對外貿易上,列強取得了協定中國關稅和掌握海關行政的特權(見外國在華經濟特權)。外國洋行和銀行壟斷了全部進出口經營和外匯結算。19世紀60年代後期起,中國由出超變為長期入超;70年代起,中國完全喪失市場主動權,進出口價格均決定於國外。洋行豢養了大批買辦,並借內河航行和子口稅等特權,建立了從通商口岸到內地城鎮的買辦商業網。進口以製成口為主,出口以原料品為主;貿易對象則以各國在華勢力的消長為轉移。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前,這種殖民地型的外貿易格局就已經完成了。

隨商品侵略而來的是資本入侵。鴉片戰爭後,列強在中國設立了一些航運、船舶修造、出口品加工等。甲午戰爭後,列強正式取得在華設廠權,隨之掀起了一個掠奪中國鐵路權和採礦權的浪潮(見帝國主義對中國路礦利權的爭奪戰)。同時,它們趁清政府無力償付戰爭賠款的機會,競向中國貸放借款。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又向中國勒索了一筆空前巨大的賠款,加計利息,成為中國最大的一項外債。這時西方資本主義已進入帝國主義階段,資本輸出成為重要侵略手段。到1930年,估計帝國主義在華投資達34.9億美元。其中業約3.2億美元,每個列強都有它在華的代理銀行,並組成國際銀行團,作為資本侵略的樞紐;運輸業(包括鐵路借款)7.6億美元,它控制著80%左右的中國鐵路營運里程和50%億餘美元,集中於棉紡、捲菸、煤礦、電力等,並在這些部門建立了壟斷勢力;政治性外債7.1億餘美元,它控制著中國的財政,乃至有左右政局的力量。

外國資本掌握了中國的經濟命脈,表明中國經濟已失掉自主,變成半殖民地性質的經濟了。1930年日本占領東北,實行“日滿經濟一體化”。在中國國土上,遼闊的東北和早被日本割取的,已不是半殖民地,而是完全的殖民地經濟了。不計東北,外國資本仍在增長,1936年投資總額約達42.9億美元。

第二個方面的變化是本國資本主義的興起。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的刺激下,19世紀60年代起,清政府的洋務派官僚創辦了一批用機器生產的軍用工業,以後又陸續開辦輪船、工礦、鐵路、電訊等事業(見洋務派企業)。他們實際上早於外國資本20-30年創辦了中國第一家大型煤礦、第一家鋼鐵聯合企業和第一條實用鐵路,也首創了機器紡織廠。但他們資力有限,連同軍工業投資不到1億元。這種官僚所辦企業有濃厚的封建性,加以管理腐朽,常遭失敗;後期並依靠外國借款,有的被外資吞併。1911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時期的北洋政府繼承這一事業,轉而以銀行來發展官僚資本勢力,生產上無進益,反而進一步依賴外債,增強了買辦性。1927年國民黨執政後,即沿著從金融控制到產業壟斷的道路發展。但到1936年,除完成國家銀行體系外,工礦業投資仍不過2億餘元。運輸方面較有成績,但多系依賴外債。

在清政府創辦軍用不久,民間資本也開始投資於繅絲、棉紡、煤礦等新式工業。這就是近代的民族資本,它代表中國中的新興力量。甲午戰敗後,舉國震動,在戊戌變法、抵制外貨、設廠自救、收回利權等運動和辛亥革命的推動下,民族資本有了初步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外國資本的壓力有所減輕,民族資本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到1920年,估計投資約達4.3億元,仍以輕工業為主,但已有近1億元投資於輪船和鐵路。同時,民族資本的銀行業勃興,並形成南北兩大銀行系統(見"南三行"、"北四行")。20年代以後,外國侵略勢力加強,民族資本不斷陷入危機,尤以1931~1934年的危機為甚。但資本主義已向眾多行業和內地發展,並有一些新工業部門出現。1936年,民族資本工礦和運輸業投資約有13.3億餘元。又20世紀以來,隨著手工業的發展,原來作為資本主義萌芽形式的工場手工業大量湧現,其產值幾乎與機器工業相匹。工場手工業資本較小,但也是民族資本的一支力量。

中國有了本國的資本主義,表明中國經濟已不同於原來的封建經濟,這是一個進步。但是,中國的資本主義十分軟弱,不能與外國在華資本匹敵。並且,連同外國資本在內,在1936年的工農業總產值中,新式工礦業只占10%強,加上工場手工業也不過占20%左右。就是說,80%的生產還是原來封建制度下的小生產。運輸和業中資本主義的比重較大,但這兩項僅占1936年國民收入的5%。因此,中國經濟還遠不是資本主義的,而是一種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

資本主義的發展給中國帶來了新的生產力,這是過去所沒有的。不過,直到1936年,包括外資和東北在內,中國還只有鐵路2萬餘公里,年產生鐵僅60餘萬噸,機器採煤3300餘萬噸,電力620萬千瓦時。對4億多人口的中國來說,這些都太少了。1936年化工業的產值還不到手工業產值的一半。最發達的棉紡織業,也僅有紗錠520萬錠,織機5.8萬台;全國人民的用布中,近一半還是靠農業手織。

第三個方面是經濟的變化。近代中國農村,仍然是地主經濟占統治地位,唯富農經濟有所發展,農業僱工有所增加。地主占有全國耕地的50――60%,官僚、軍閥、商人地主代替了部分過去的縉紳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仍相當盛行。租佃關係逐漸契約化,貨幣地租有所發展,約占20%左右。富農盛時約占有耕地的20%,但他們經營的規模很小,一般每個富農有地30畝左右,僱工1―3人。因而富農經濟所占比重不大,後期又有明顯衰退趨勢。中國富農常出租部分土地和放高利貸,自己參加勞動,不是完備的資本主義經濟。到30年代,僱農已占農村人口的10%左右,成為農村一支重要勞動力。但極為分散,短工為多,地主、富農以及一些自耕農、佃農都有所雇用,故多半還不具備資本主義僱傭勞動性質。

鴉片戰爭後,中國農村經濟進入一個解體的過程,表現在耕織結合的分離和農產品加速商品化。但這個過程進展很慢,又不徹底。到1936年,農家織布已有75%以上是購用紗廠所產機紗,表明紡紗已大體從農業中分離來。但織布並未均勻全分離,農民家庭生產的自用布的數量約只比鴉片戰爭前減少7%。農產品商品化進展較快,但主要是經濟作物,糧食的商品率仍然不高。1936年,除去返銷農村部分,大約不足30%。中國農業還遠非商品生產,農村基本上還是自給、半自給經濟。

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在對外對內戰爭中不斷增加賦稅。帝國主義賠款等勒索以及外債的負擔、外貿不等價交換的損失,最後也大部落在農民身上。中華民國以後,軍閥混戰和國民黨政府發動的十年內戰,使農民負擔有增無已。20世紀20年代以後,地租又有明顯增加的趨勢;並出現農村金融枯竭、對城市負債現象。這都農業生產力的發展。

這期間,由於東北等地的開發,耕地面積有所增加。但農業生產技術基本上沒有改進,農藝學的也受到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限制,江南一些地區的畝產量反不如清代前期。全國糧食產量徘徊在2000-2500億斤左右,人均糧食占有量反而由六七百斤下降到五六百斤。作物有較大發展,棉花高產時可達2000萬擔,大豆可達2700萬擔。但與糧爭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經濟作物播種面積限於20%左右,難以增加經濟效益。總之,整個農業生產外於停滯和落後狀態,這種狀況又成為發展的障礙。唯一振興的是東北新農業區,1930年該區糧食和大豆生產380餘億斤。日本帝國主義占領東北後,東北農業日趨衰退,直到抗日戰爭結束時,仍未能恢復到1930年的水平。

1937年日本發動侵略全的戰爭,經濟發達地區全部淪陷,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日本帝國主義為了支援侵略戰爭,在中國東北實行以開發戰略物資為中心的五年計畫,但成績很差,1943年產量最高時,鋼鐵僅及計畫的28%,煤為計畫的73%。日本 在華北、華中的經營,除煤炭外,亦多失敗。國民黨政府統治的後方,賴有豐富資源和擺脫了外國資本的壓力,一度工業振興,並發展了重工業。但規模有限,按戰前幣值計,投資不過5億元,1943年以後又形衰退。綜觀抗日戰爭時期的中國經濟,是破壞有餘, 建設不足。估計1946年比之1936年,按戰前幣值計,工礦和運輸業的產值下降31%,農業產值下降12%。

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黨政府藉助於統制經濟,大力發展了官僚資本。戰後又接收了日偽資產和德、意的法西期資產,官僚資本達於高峰,大約占有全國工礦和交通運輸固定資產的80%,並壟斷了和國際貿易。 但是,它是在外國資本特別是美國的軍事、經濟援助下取得這種地位的,並與地主階級分利、共存。因而,它是一種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革命,早在20年代末就在土地革命的基礎上建設革命根據地經濟。當時是以發展農業生產為主, 工商業方面由國營、合作社和私人三方面組成。抗日戰爭和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實行土地革命、沒收官僚資本和保護民族工商業的政策;建立了以國營經濟為領導的、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新民主主義經濟。經過大生產運動和互助合作運動,尤其是1947年以後解放區不斷擴大,新民主主義經濟欣欣向榮。國民黨統治區則生產停滯,通貨惡性膨脹,市場混亂,經濟走向崩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結束了百年來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的,這種由帝國主義、經濟侵略而形成的落後、畸形經濟為新民主主義經濟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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