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聯合會

中國礦業聯合會

中國礦業聯合會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覆蓋礦業全行業的社團法人組織。主要由國內外有關礦業公司(含油田)、地勘企業、全國性礦業同業協會、省級礦業協會(聯合會)以及與礦業相關的科研院所(校)和礦業城市自願組成。其宗旨是遵循礦業自身發展規律、堅持為礦業企業服務、為政府服務、為礦業發展服務。主要功能是在礦業企業和政府間起橋樑、紐帶作用。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中國礦業聯合會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覆蓋礦業全行業的社團法人組織。主要功能是在礦業企業和政府間起橋樑、紐帶作用。
中國礦業聯合會中國礦業聯合會

機構設定

中國礦業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為主席團會議,經常性工作機構為會長辦公會議。
中國礦業聯合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局,同時設有若干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並辦有中國礦業報中國礦業雜誌中國礦業網中國礦業年鑑等媒體。依託上述部門和媒體在政策法規諮詢、市場信息供給、專業中介服務、國際聯絡交流以及維護會員權益等多方面提供行業、企業、政府需要的服務。為擴大與地方和國外礦業公司的聯繫,在國內部分省(區、市)設有辦事處,在重要礦產國設有代表處。

領導班子

袁寶華,中國礦業聯合會名譽會長
朱 訓,中國礦業聯合會名譽會長, 中國礦聯特邀顧問
夏國治,中國礦業聯合會特邀顧問
方克定 ,中國礦業聯合會特邀顧問
郭振西,中國礦業聯合會特邀顧問, 中國礦聯會長、副會長
李元 ,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
曾紹金 ,中國礦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
崔德文,中國礦業聯合會專職副會長
王燕國 ,中國礦業聯合會專職副會長、黨委書記
王寶才 ,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 ,中國礦業聯合會兼職副會長
賈其海 ,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司司長 ,中國礦業聯合會兼職副會長
王家華 ,中國礦業報社社長 ,中國礦業聯合會兼職副會長 ,中國礦聯秘書長
樊志全 ,中國礦業聯合會秘書長

大事記

1月10日礦業報社根據李元副部長的指示,提出了“關於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思路和若干建議”。孫文盛部長批示“印發黨組同志閱處”。

1月12日中國礦聯總結表彰大會在北京民族飯店舉行。國土資源部人教司司長王寶才、處長牛繼寶,開發司助理巡視員吳鑒、處長常玉剛,部人力中心處長蘇漢軍,中國礦聯常務副會長郭振西、秘書長王燕國和各部室、中心、直屬單位、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全體職工出席會議。會議表彰了2004年度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第三屆工作期間先進標兵。

1月15日天津礦業協會正式成立。中礦聯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應邀參加了天津礦協的成立大會,並在會上作了講話。

1月13日2004年中國礦業十大新聞的評選工作召開。

1月17日中國礦聯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應北京大學邀請參加了北京大學經濟研究所主辦的“中國行業協會改革發展高層研討會”,並在會上作了“中國礦業聯合會運營經驗分享”的演講。

1月21日中國礦聯召開全體黨員、直屬單位負責人及秘書局全體職工參加的關於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動員大會,深入貫徹中央關於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精神,傳達落實國土資源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有關部署和要求。黨委書記王燕國提出了十點具體要求,部署開展“十個一”活動。

1月28日在北京民族飯店召開中國礦業聯合會顧問、專家座談會,主要目的是聽取包括礦業界院士在內的顧問、專家們對礦聯工作乃至礦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1月25日召開三屆九次秘書長聯席會議在京隆重召開。會議通報了2004年工作情況,研究2005年工作安排;探討了中國礦業聯合會換屆工作思路及安排;討論了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及三屆六次會長聯席會召開有關事項。

2月1日中國礦業聯合會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會、三屆六次會長聯席會議暨第十二屆全國礦業協會(聯合會)會長、秘書長聯席會議在北京民族飯店召開。會議主要內容為:中國礦聯2004年工作總結和2005年工作安排,匯報中國礦聯能力建設戰略規劃,匯報中國礦聯換屆工作的初步打算以及表彰中國礦業十佳企業等,並舉行“第三屆中國礦業十佳企業”頒獎儀式,並向各獲獎單位頒發獎牌。特別邀請國土資源部李元副部長出席會議並講話。十佳企業為: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寧夏煤業集團公司、勝利油田、長慶油田、金川集團有限公司、鞍鋼集團鞍山礦業公司、中金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中核集團贛州金瑞鈾業公司、貴州宏福實業開發有限總公司和東方鈣業公司。

2月3日中國礦聯地勘協會會長聯席會議召開。國土資源部地勘司、儲量司、開發司、中國地調局的領導同志,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代擬稿起草小組的成員,聽取對起草《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2月3-6日中國礦聯各部室中心負責人在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的帶領下赴遼寧第四地質勘查隊和阜新礦業集團慰問特困職工。並參觀了遼瀋戰役紀念館和鄭培民事跡展覽館,進行報痴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

2月6日礦業報社黨支部按照中礦聯黨委統一部署進行黨員先進性教育動員。

2月9日礦業報社策劃的“風雲人物”和“經典礦山”“經典地質隊”展示活動正式推出。

2月17日中國礦聯舉辦了紀念毛主席“開發礦業”題詞55周年座談會。

2月22日中國礦業報社召開“東北老工業基地礦業增值稅問題座談會”。

3月1日中國礦聯地勘協會第一屆四次理事會暨地勘單位改革與發展研討會在海口市召開。中國礦聯朱訓會長、國土資源部汪民副部長,分別發了賀信,吳建常、郭振西、劉連和、武建華、閆學義、劉健、孫殿照等領導同志出席並講話。

3月國土資源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的饒天金同志來到中礦聯檢查保持黨員先進性活動第一階段工作進展情況,並聽取了黨委書記王燕國所作的“從學習入手保證先進性教育紮實推進取得實效”的報告。他們對中礦聯在第一階段中的活動進展給予了充分肯定。

3月25日中國礦聯在四川省西昌市舉辦會員工作座談會。會議內容:向會員單位通報中國礦業聯合會2005年工作安排情況;中國礦業聯合會戰略規劃——協會能力建設介紹;中國礦業聯合會換屆工作思路征尋意見;會員單位工作經驗交流,聽取各會員單位需要幫助解決的具體問題和工作建議;會員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流與聯誼。

3月28-31日由中國礦業聯合會、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中礦聯地熱專業委員會、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海南省地熱礦泉水協會組成的專家組對海南省瓊海市申報命名《中國溫泉之鄉》的條件及官塘、九曲江溫泉開發利用保護情況進行了考察,並提出考察報告。

4月7日李元副部長就中國礦業報刊發的“全國經典地質隊”展示《解讀‘常青樹’》作出批示:“謝謝中國礦業報社所做的工作,為推進改革大造輿論。建議圍繞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的起草,繼續加強‘新體制、新機制’的宣傳”。

4月9—10日在北京召開礦泉水委員會換屆暨礦泉水學術研討會。各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負責人、省(區、市)礦泉水委員會主任或秘書長,礦泉水廠、設備廠的負責人,以及提交論文的專家、學者應邀參會。會議除進行了礦泉水委員會換屆外還舉行了有關礦泉水勘查評價、礦泉水水源衛生防護、礦泉水生產工藝、設備選擇、礦泉水開發利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學術交流研討會。

4月25日由國土資源部開發司主辦,中國礦聯承辦的循環經濟與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研討會在廣西柳州舉辦。4月26日2005年中國礦產品供需形勢及對策研討會在中國人民政協召開。國務院發改委、財政司、國土資源部、各礦業協會、各科研院所、專家參會。

5月24-26日由國土資源部環境司、中礦聯地熱開發管理專業委員會主辦,廣東省恩平市人民政府承辦,廣東省礦業協會協辦的《中國溫泉之鄉》學習交流會在廣東省恩平市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已申請或擬申請命名《中國溫泉之鄉》的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地熱資源開發單位、各會員單位同行參會。會議交流了恩平、林甸《中國溫泉之鄉》的經驗;討論《中國溫泉之鄉》命名標準及申報審定程式、辦法。還地熱專業委員會第二屆委員會工作總結與換屆進行了討論。同時,地熱專業委員會還召開了會員的代表大會,對上屆委員會的工作進行總結,組建了由李樹祥主任委員的新一屆委員會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對下一屆委員會的主要工作作了安排。

5月31日中國礦聯召開《編制礦產資源“十一五規劃”》座談會,座談會就國土資源部委託中國礦業聯合會的對“十一五”規劃總量指標、結構調整及發展循環經濟,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兩個專題廣泛徵求各礦業行業協會和礦山企業的意見。
為開好第七屆中國礦業城市發展(白銀)論壇,2005年6月初由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朱訓、中國科學院院士鄭錦平帶隊,率城市經濟、礦產資源、鋰氟化工、有色金屬方面的專家暨企業家一行約20人前往甘肅省白銀市,就礦業城市可持續發展與經濟轉型問題進行實地專題考察調研。

6月10日中國礦聯地勘協會2005年第二次會長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主要議題是研究地勘行業“十一五”安全生產規劃和《地質勘探安全規程》宣貫方案。與會代表再次對起草《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決定》提出意見和建議。

6月20日-27日為了增強礦業行業的競爭能力,提高行業經營管理的風險意識和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行業在管理與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中國礦聯於組織礦業行業企事業單位赴俄羅斯進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考察。

6月22—23日由中國礦業聯合會和蒙古國民族工商會共同主辦的中國—蒙古礦業經濟合作論壇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舉行。論壇主題是“以項目為紐帶,促進經濟合作。本次會議是中國和蒙古國礦業企業方面高層人士的首次聚會,對促進中蒙礦業經濟合作意義重大。

7月5日中國礦業聯合會三屆七次會長聯席會議在北京新大都飯店召開。

7月5-6日由澳大利亞政府舉辦的澳大利亞Austmine2005礦業大會在澳大利亞布里斯班舉行。受礦業大會組委會和澳大利亞駐華使館的委託中國礦聯組織37位中國代表參加本次會議。本次礦業大會著重展示澳大利亞在礦業設備、生產技術、礦業服務方面的最新成果和經驗。

7月6日由中國礦聯主辦,北京華夏建龍礦業科技有限公司協辦的民營礦業企業首次盛會“中國民營礦業發展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中國礦聯會長朱訓、常務副會長郭振西、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國土資源部顧問方克定、國家發改委工交司司長陳全生、大型民營礦業著名企業家陳景和、苑占勇,趙斌等領導、專家、企業家、學者參會。會議就民營礦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作用與貢獻;民營礦業在修改後的《礦產資源法》中如何享有平等法律地位;民營礦業企業如何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與發展循環經濟;民營礦業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和實際困難;民營礦業企業對中國礦業聯合會和礦業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和建議;在開放的礦業市場情況下,民營企業競爭環境的變化及引入資本運營的必要性;技術支持及稅收優惠政策與民營礦業發展;民營礦業對後備資源的訴求,如何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民營礦業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人才戰略等重要問題進行了探討。20多家新聞媒體對大會進行了報導。

7月16—17日第七屆中國礦業城市發展(白銀)論壇在甘肅白銀市舉行。本屆論壇由中國礦業聯合會、甘肅省人民政府、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共同主辦。論壇的主題是礦城轉型、西部開發、和諧發展。
7月中國礦聯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結束。在本次活動中,中共中國礦聯黨委積極回響黨中央和國土資源部黨組的號召,提出了中國礦聯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的“十個一”,並採取多媒體和簡報等多種形式,堅定共產主義信仰,積極查找問題,解決問題,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得到了部黨組的表揚和廣大黨員民眾的肯定。

8月1-6日小型礦山委員會專家組赴河南靈寶市調研小金礦發展歷程、問題及法律政策訴求,特別是小金礦資源整合,聯合辦礦的經驗,為今年10月在巴西召開“社區與小礦”年會提供經驗報告。

8月8日中國礦聯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赴吉林長春與吉林大學校長商談雙方籌辦礦產資源綜合信息研究院事宜。

8月10日經全國煤炭資源回採率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中國礦聯常務副會長郭振西率部分專家和媒體記者赴晉、陝、蒙主要採煤區對大中小型礦山進行集中檢查。

8月17—18日朱訓會長赴青海西寧參加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礦業聯合會、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的“第三屆中國(西部)有色金屬礦業開發國際研討會”。會上。朱訓會長指出:西部地區資源潛力還很大。

8月23日礦業報推出“建立節約型社會礦業怎么辦大討論”專欄。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媒體廣場摘播開欄詞。

9月15-17日地勘協會參與主辦了第二屆青島礦交會。

10月11日國土資源部完善機制提高素質活動工作小組到中國礦業聯合會檢查“完善機制提高素質”活動進展情況。工作小組對中國礦聯在完善機制提高素質活動中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10月18日中國礦業聯合會會長朱訓,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率領“中國溫泉之鄉”評審組專家赴北京小湯山,對該地區提出的申報“中國溫泉之鄉”命名申請進行了實地考察。

10月27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主持了湖南郴州申請“中國溫泉之鄉”命名的評審活動。

11月1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召開全體幹部職工大會。會長朱訓、常務副會長郭振西分別回顧了中國礦聯成立15年來的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並對中國礦聯的將來提出希望,希望廣大職工建設和諧的礦業聯合會,繼續促進“四礦”問題的解決,為中國礦業的發展繼續作出貢獻。

11月12日中國礦業聯合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全國政協常委樓會議廳召開。中國礦聯名譽會長袁寶華、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中國礦聯會長朱訓、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中國礦聯常務副會長郭振西、中國礦聯副會長夏國治、中國礦聯副會長兼秘書長王燕國和500多名會員單位代表參加大會。會上進行了三屆理事會換屆,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從朱訓會長手中接過了中國礦聯的大旗,成為中國礦聯四屆理事會會長。

11月9-12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郭振西帶隊參加在伊朗舉行的世界採礦大會

11月23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副會長、秘書長王燕國,中國礦聯副秘書長劉益康在中國礦聯會議室接見南非北開普省副省長OpDikgetsiMEC先生,納帕庫伊自治區RHartley先生,北開普省工商會Louw先生等官員,中國寶玉石協會副秘書長史洪岳、外聯部主任何彥龍,環球石材北京公司總經理詹平,康利石材北京公司副總經理朱三九等企業代表與南非官員就石材合作等問題進行探討。中國礦業商會秘書長周志健,副秘書長張一凡,中國礦聯國際聯絡部主任史軍參會。

11月29日中國礦聯第一次會長辦公會議在中國礦聯秘書局會議室召開。會長李元、常務副會長曾紹金、副會長崔德文、秘書長王燕國出席會議,兼職副會長王寶才、賈其海、王家華因工作關係委派其他同志代為出席。副秘書長史京璽、李光偉列席會議。

12月6日中國礦聯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由中國礦聯副會長崔德文主持會議並通報四屆一次會長辦公會議精神。會上副會長兼秘書長號召秘書局全體職工針對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上孫文盛部長、朱訓會長、李元會長的講話,開展一次大學習、大討論活動。

12月8日中國礦聯副會長崔德文、副秘書長史京璽出席新疆礦業聯合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崔德文副會長代表中國礦聯講話。

12月9日白銀市外圍找礦成果匯報會在中國礦聯會議室召開。中國礦聯名譽會長朱訓出席。國土資源部開發司、地勘司、儲量司、白銀市有關領導出席會議。會上聽取了中國礦聯總工程師王世稱的關於白銀市外圍找礦情況的匯報。朱訓名譽會長對王世稱總工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

12月14日中國礦聯召開全體職工會議,由副秘書長劉玉強、史京璽、李光偉分別輔導學習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上孫文盛部長、朱訓會長、李元會長講話。副會長兼秘書長王燕國要求大家認真學習,用心體會三位領導對中國礦聯的要求和希望,建章立制,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增強服務。

12月16日中國礦聯回響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級國土資源部黨委為災區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號召,在短短兩天之內捐集救災款2350元,救濟衣物194件。

12月16日中國礦聯秘書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針對孫文盛部長對中國礦聯提出的“管理一流,服務一流”要求進行學習討論。有六位職工代表結合自身的工作實踐,談了學習體會。大家一致認為孫部長的要求體現了新時期、新形勢下對行業協會的新要求,需要每位員工認真思考,努力餞行,為爭創“兩個一流”,構建和諧礦聯努力奮鬥。

章程

(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經中國礦業聯合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礦業聯合會(簡稱中國礦聯),英文名稱為:ChinaMiningAssociation(縮寫:CMA)。
第二條本團體是我國礦業(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及相關行業)聯合性社團組織。主要由礦業企業與從事礦業活動有關的科研、教學、設計及中介等企事業單位,各礦業行業協會、地方礦業協會(聯合會)和與礦業有關的管理部門等自願聯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推動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堅持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發展節約型礦業,促進礦業的可持續發展,不斷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為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和第三步戰略目標的宏偉任務而努力。
第四條本團體的宗旨是:團結廣大會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礦業發展現狀和趨勢,提出有關政策意見或建議;以國家礦業方針政策與實施礦業管理的中心工作為重點,參與並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保護資源和環境等相關工作,充分發揮聯合會在礦業企事業單位和政府間的紐帶和橋樑作用;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公
平、公正的原則,逐步建立和不斷推進行業自律;為發展礦業服務,為礦業企事業單位和礦業行業協會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
第五條本團體的組織原則是:入會自願,退會自由;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全會服從本團體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本團體辦事機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建立和健全黨組織並開展活動。
第六條本團體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土資源部,接受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本團體的會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八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是:
(一)圍繞礦業、礦山、礦城、礦工“四礦”問題開展礦業政策、礦業法規、礦業經濟、礦產勘查、礦業權市場、資源管理、資源開發利用與礦山環境保護等全局性、戰略性、政策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政府部門提供政策和立法諮詢建議與服務。
(二)大力宣傳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及時宣傳和貫徹政府的礦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反映行業及企業呼聲與需求,依法維護會員和礦業企業合法權益,搭建企業與政府間的溝通、協商平台。
(三)推動礦業科技、教育事業,組織和參與礦業科技成果的推介和套用;在業務主管單位的委託授權下進行有關礦業科技、教育等獎項的評定;組織有關礦業科學技術、經營管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人才培訓和專家服務。
(四)在有關主管部門的授權下,組織推薦、評選和宣傳名牌礦業城市和優秀礦業企業或企業家。
(五)開展礦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礦業企業搭建信息與合作平台,提供信息、科技與經貿等諮詢服務。
(六)開展國內外礦業信息發布與交流,辦好礦業年鑑、會報、會刊、網站及其他出版物。
(七)促進建立礦業行業自律性機制,組織或者參與制定行約、行規、技術標準,開展行檢、行評,促進企業公平競爭,維護礦業行業的整體利益。
(八)聯絡和協調礦業行業協會及地方礦業協會(聯合會),共同或各有側重地開展面向礦業的各種活動,發展礦業公益事業。
(九)開展政策和法律允許的其他有關工作與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本團體的會員分別為會員和榮譽會員。
第十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承認本章程,願意參加本團體的活動,經會長辦公會議批准並頒發中國礦業聯合會會員證書,則成為本團體會員。
本團體的分支機構、直屬各專業委員會依據章程或有關制度發展的會員,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核報本團體常務理事會或主席團會議審議備案後,均為本團體的會員。
榮譽會員由本團體常務理事會或主席團會議決定授予。
授予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榮譽會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二)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向本團體反映問題或請求法律支援;
(四)向本團體提出批評或建議權;
(五)監督本團體的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主席團會議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接受並支持本團體組織的調研活動,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資料;
(四)按規定按時繳納會費(榮譽會員可以不繳納會費);繳納會費確有困難的,可提出申請,經主席團會議批准可以減繳或緩繳會費。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會員因嚴重違法違紀被查處或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的,經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為貫徹“以企業辦會為主、聯合礦業行業協會共同辦會”的原則,本團體決定在會員代表大會最高權力機構下,依次設定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主席團,經常性機構會長辦公會,辦事機構秘書局。
第十六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經實際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同意的決議、決定,通過之時起生效;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需要提前或延期召開時,由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會會議通過,經國土資源部同意,報民政部批准。但延期召開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九條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二)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聽取並審議常務理事會工作報告和有關議案;
(五)審查和決定中國礦業聯合會的重大工作計畫;
(六)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主席團主席、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七)決定授予名譽會長,聘請顧問;
(八)決定其它重要事項。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的決議、決定有效。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至少每一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並召開理事會;
(二)負責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三)研究處理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的提案;
(四)審議並決定中國礦業聯合會的重要工作;
(五)決定設立秘書局下屬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增補常務理事、主席團主席、聘請顧問
(七)審議並決定本團體管理制度;
(八)履行理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五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決定有效。
第二十六條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中國礦業聯合會主席團成員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團成員包括:會長、常務副會長、專職副會長、兼職副會長、礦業行業協會負責人、有代表性的礦業企業領導、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代表等,主席團成員統稱主席。
第二十八條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行使常務
理事會的職權,對常務理事會負責。主席團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開主席團會議,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三)向常務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和工作計畫;
(四)行使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能。
第二十九條主席團主席實行輪值制,設執行主席一人,由會長擔任;輪值主席由主席團協商產生,輪流擔任。
第三十條中國礦業聯合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局。秘書局由秘書長具體主持工作,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主席團會議和會長辦公會議決議,並開展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主席團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礦業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主席團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二條本團體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主席團主席、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法人代表為會長或由會長委託的其他負責人擔任。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主席團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在會長領導下,由常務副會長、專職副會長、兼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議,是本團體經常性機構,決定中國礦業聯合會的重大活動。會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四)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秘書長應是中國礦業聯合會在職幹部。秘書長負責組織實施本團體領導機構的決定。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主持召開由秘書長、專職副秘書長、直屬和分支機構負責人(列席)、辦公室主任(列席)組成的秘書長辦公會議,研究和決定有關日常工作事項;
(三)協調組織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圍繞中國礦業聯合會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四)提名聘用副秘書長人選,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五)提名並協商決定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與解聘,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和解聘;
(七)出任中國礦業聯合會首席新聞發言人,代表本會發布有關重要信息與新聞。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八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九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財會人員必須進行審計核算,實行審計監督。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四條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五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六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八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九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一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05年11月13日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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