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名家書法

從唐初以來,先把隸書改稱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書混稱之為隸。 又唐·孫過庭《書譜序》中所云:“元常專工於隸書”,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正書可以統稱隸書,已如上述,但秦、漢隸書卻不能叫做八分或正書。

內容介紹

《中國歷代名家書法(楷書共10卷)(精)》楷書,亦稱真書、正書。中國書法分“篆、隸、楷、行、草”諸體,楷由隸演變而成。從廣義上講,楷書包括魏碑,但從傳統書學,也就是狹義上說,楷特指唐楷。是唐代確立了“筆畫平直、形體方正”的楷書嚴格標準,其根本法則,一直沿襲至今。從唐初以來,先把隸書改稱為八分,又把八分和正書混稱之為隸。到中唐以後,正書才恢復了本名,但是隸書竟從此無有了。
事實上隸之一稱,可以包括八分、正書。例如羊欣《采》文中稱東晉王恬、王羲之以下的一些善“隸、草”或“草、隸”,就是指的草書、正書。又唐·孫過庭《書譜序》中所云:“元常專工於隸書”,那又是指的八分楷法。
八分兼稱隸書,直至消亡,沒有取消這兼名(也是正名)。正書則到後來完全擺脫了隸名。大約北宋以來,又改稱為楷書了。
八分、正書可以統稱隸書,已如上述,但秦、漢隸書卻不能叫做八分或正書。這個問題起初在梁·庚肩吾的《書品論》中出了一些混亂現象,如他說∶“程邈所作……曰隸書,今時正書是也。”他的意思實在是說那時正書也可以叫做隸書,但語氣含糊,很容易使人倒 轉過來誤認為隸書也可以叫正書,到唐張懷瓘的《書斷》“隸書序傳”中,更加重了這個混亂,他在承認程邈造古(秦漢)隸的前提下,又把晉到唐的一些工寫正書(今隸)者——如王羲之、獻之以至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都系在程邈名下成為古(秦漢)隸的子孫,他不分古(秦漢)隸、今隸,這正是唐代把古(秦漢)隸全部改稱八分,之後又把隸之一名完全讓給正書的原因。
早在西漢時又曾把隸書稱為真書,如《史記》“三王世家”中褚少孫說∶“論次真草詔書。”又《後漢書》卷一四“董祀妻(蔡琰)傳中也有“真、草惟命”之語。當時雖然已有八分楷法,我估計這個“真”還是指的古隸體。稍後晉劉邵“飛白書勢”中亦云“索草、鍾真”,又唐·孫過庭《書譜序》中論鍾、張書體時也說∶“擬草則余真,比真則長草”,那裡的“真”,可能已為章程書一一八分楷法了,因為其中有時間前後之不同。至晉簡文帝司馬昱“答湘東王論王羲之書”中所云∶“真草皆得。”又唐·李嗣真《書後品》論虞世南書法時引用蔡琰“真草惟命”之語,則都又稱之於正書了。就此可見他們所說的真書,即是說“正體字”,它可以把隸、八分、正書全都包括進去,不像後世那樣只把真書代替正書。
楷書是有模楷的意思,張懷瓘《書斷》中已先談到過。在漢代也是“正體字”的別稱,六朝人仍習慣地用著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論書》韋誕傳中都雲∶“誕字仲將,京兆人,善楷書。”那是“八分楷法”的簡稱。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書之名,其內容顯然和古稱是不一樣的,名異實同和名同實異之例,大概有以上這些,這些概念不弄清楚,勢必至於把各方面的其他問題也永遠混淆不清,一無是處了。
《中國歷代名家書法》楷書部分,選輯的是以唐代楷書為主的歷代名家名作,以供書法愛好者欣賞及學習臨摹之用。楷書從字的大小來分,除大楷、中楷、小楷外,特大的為[榜書],特小的為[蠅頭書]。這套叢書的楷書部分選輯了三卷小楷(含蠅頭楷),七卷大、中楷,亦有個別榜書者,按比例縮小製版入冊。楷書共十卷,一百一十篇。可謂收集廣泛,內容浩翰。但願廣大讀者喜歡。

作品目錄

第一卷
鍾繇《宣示表帖》
鍾繇《還示表帖》
鍾繇《白騎帖》
王羲之《樂毅論》
王羲之《黃庭經》
王羲之《東方朔畫贊碑》
王羲之《佛遺教經》
王羲之《孝女曹娥碑》
王獻之《小楷洛神賦》
歐陽詢《小楷千字文》
歐陽詢《黃帝陰符經》
歐陽詢《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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