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本部

Proper”(中國本部)的概念。 中國本部又稱為“中國本土”,英文的對應詞同為“Chin Proper”來表示中國心臟區域,有人將其中文譯為“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等。

中國本部(英文:ChinaProper)是指歷史上由漢族人口大量聚居、漢文化占統治地位的中國核心地帶。由於漢族強勢地帶隨時代不同而有擴張或縮小,中國本部的範圍也跟隨變動。近代所用的“中國本部”,與中國的最近一個漢族封建朝代明朝的疆域,即兩京十三省大體一致,亦稱為關內十八省、內地十八省、中國十八省、漢地十八省或中國傳統疆域,而不包括後來由滿族統治之清朝為中國獲取的東北、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域。民國初年的“中國本部”,也時常包括東北。近現代以來,由於“中華民族”概念範圍的擴大,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發展,“中國本部”一詞受到抵制。現代,英文的用法已相當有限,主要用於歷史或地理研究;而中文已絕少使用,不為當代多數中國人所熟悉。
與“China Proper”(中國本部)相對的概念,是“Outer China”(中國外圍、中國疆部、外部中國)。而隨著近代中國及華人地區在現代地緣政治及經濟等的變化發展,“Greater China”(大中華)一詞在商業領域亦有興起。
“中國本部”與英文“ChinaProper”是對等辭彙,但兩者的關係,尤其是“中國本部”是否是由“ChinaProper”翻譯而來,仍待進一步考證。有人認為,“中國本部”的概念,並不一定來自英文的“ChinaProper”,而是直接來自“一十八行省”;另一些人認為,固然有“一十八行省”的先行事實作為西方人創製“ChinaProper”名詞的概念基礎,但中國人自己對“中國本部”的名詞與意指十分生疏與模糊,這一辭彙應該是隨著近代中西交流、西學東漸、及後來大規模西化的過程中傳入並在中國使用。但這些論述目前都缺乏確鑿的證據。
有人也將“ChinaProper”翻譯為“中國本土”。這種稱呼容易跟殖民時代的英國及法國的“本國”或“本土”概念類同;然而清朝的領土擴張與英法的殖民領地擴張有諸多不同之處,中國的新領土也未被簡單視作中國本部在外族地方的殖民地。同時,也有人將“中國本土”一詞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為中國本身的領土,即“中國疆域”,而與“China Proper”的本來意指形成較大偏差。
英文概念及名詞“ChinaProper”最初使用的時間,難予考證。根據美國的中國專家何漢理(Harry Harding,1946-)的研究,該詞早於1827年即有使用。但英國人威廉·溫特博特姆(William Winterbotham,1763-1829)在1795年介紹清帝國統治下之中國(the Chinese Empire,中華帝國)的書中,已經提出了“ChinaProper”(中國本部)的概念。在第二章“中華帝國概述”(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ChineseEmpire)的起始,他說,為試圖對這個龐大帝國做一概括描述,應進行下列解構:一、“中國本部”;二、“中屬韃靼”;三、“中國的冊封屬國”(Inattempting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is vast empire, we shall pursuethe following arrangement. 1. China Proper—2. Chinese Tartary—3. TheStates tributary to China.)。
溫特博特姆將明朝之十五行省的疆域歸入中國本部(ChinaProper)作介紹;而西伯利亞、滿州/東北、蒙古、東韃靼(含今日之新疆、阿富汗、北巴基斯坦等)等地歸入中屬韃靼(ChineseTartary)作介紹。中國的冊封屬國(States Tributary toChina)則包括西藏、朝鮮、琉球、安南/越南、暹羅/泰國、呂宋/菲律賓等。
英文“China Proper”的字面意思,是“嚴格、純粹、本質、自身意義上的中國”。“Proper”並不是“正確”等意義,更無從理解為“應有”之意。
就目前已知的文獻,清代中西交流大幅擴展之前,“中國本部”這一辭彙未在中國通用。不過,清朝“一十八行省”作為滿族中央集權統治漢族地方的政治架構,是已經存在的。(“行省”來自於“行中書省”,即行動或外駐的中央機要官署,是承襲女真族金朝與蒙古族元朝的體制,為漢族明朝與滿族清朝所沿用。)
清末與民初,革命黨人與共產黨人都接受並使用“中國本部”這個名詞,見諸鄒容的《革命軍》第四章“革命必剖清人種”,孫文(孫中山)的《實業計畫》,中國共產黨二大達成的大會宣言[1]與“關於‘國際帝國主義與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決議案”[2],柏楊的《中國人史綱》第一章“歷史舞台”,以及許倬雲等人的文章。
後來,由於“中華民族”概念範圍的擴大,中華民國及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發展,“中國本部”一詞受到抵制。1950年代,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第四講“明代”中,指責“中國本部”是“外族有意混淆是非造出來做侵略的口實”。現代,英文的用法已相當有限,主要用於歷史或地理研究;而中文已絕少使用,不為多數當代中國人所熟悉。
現代也有些人認為,“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等詞常由支持台灣、西藏、新疆或內蒙古獨立的分離主義者使用,亦做為支持其立場的論據,因而對“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等詞有反感;但實際上,獨立主義者是用“中國”(China)一詞來稱呼“中國本部”(China Proper)範圍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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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內蒙古、外蒙古等地區通常被視為在“中國本部”以外,而台灣、東北(舊亦稱“滿洲”)等地則存在不同理解。
清朝把統治區域分為內地十八行省和滿洲、蒙古、新疆、西藏五個部分,為了防止漢族同其它民族交往而出現民族同化及避免漢族遷徙而導致其居住區域擴大,規定漢族只能居住在原先明朝的統治區,實行原來的制度。因這一地區共有十八行省,而被命名為內地十八省。這十八個省分別為:直隸(首都所在行省,現為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江蘇、江西、浙江、福建、安徽。17世紀以來,西方著作中常將清朝建省地區稱為“ChinaProper”,用來表示漢族的法定居住區,對此,有人將中文翻譯為“中國本部”或“中國本土”,該中文譯名何時出現仍待考證。
清朝滅亡以後,內地十八行省已不再構成漢族的法定居住區域,但“中國心臟地區”的概念繼續流傳了下來,其意義也就有了很多爭議,難以界定。
“ChinaProper”的一種可能被接受的範圍是中國人觀念中的傳統疆域,或者說是漢族人所建立的朝代所統治的範圍。但這是個模糊不清的定義,因為各朝各代都有不同的疆界,漢、唐等朝甚至延伸至不被視為“ChinaProper”的地域,或甚至現代中國版圖之外。而東晉、南宋則偏安一隅,當時的“中原”(即華北全境)由非漢族國家統治。清朝時期,全國粗分為各以不同的方式管制的五大區域:滿洲、內地十八省、蒙古、新疆與西藏,而內地十八省則成為一個對“ChinaProper”疆界的傳統定義。但是,這個定義極為粗略,因為中國的文化、人種、與政體複雜度遠非界線分明的五大區域足以解釋與描繪。另一個曖昧情況由該18省自身導致:許多後人所排除於“ChinaProper”之外的地區,如台灣、西康、內蒙古中央與鄰近緬甸邊界的地區等,在清朝的部分時期的確屬於18省的範圍內。
“中國本部”十八省範圍大致如下:北面以長城與內蒙古為界(有時將遼東邊牆內土地計入),西與西藏與新疆相鄰,西南至緬甸,南達越南及北部灣,東南至南中國海,東抵東海、黃海、渤海。其面積約400萬平方千米.
中國外圍為眾多中國非漢族部落所在,如匈奴、突厥與其它存在於中國歷史上的少數民族。其中有些曾試圖入侵“China Proper”,但有時會被部份或全部漢化,如滿族人。
另外也應當提到目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2002年前一直認為外蒙古(主要包括現在的蒙古國)是中國的一部分。
另外一種被認同的中國本部的範圍較內地十八省為小,而接近秦朝的疆域範圍。其不包括河西走廊和西南雲貴地區,但包含河套地區。
中文中的“中國本土”與“中國本部”
1875年時的中國本部十八省。20年後,即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注意圖中雲南省的西北部,現為緬甸之一部。
中國本部又稱為“中國本土”,英文的對應詞同為“ChinaProper”,但中英文概念的來歷都有待考證。有人說舊指清朝的內地十八行省,清朝將領土分為內地十八行省和外圍的滿洲、蒙古、新疆、西藏五部分,限制漢族只能居住在內地十八行省,而不得移居到其他地方。內地十八行省,作為漢族的法定居住地區,其範圍和歷史上的中國正統王朝的主要統治區大體一致。在清朝末年,內地十八省被一些中國人稱為“中國本部”,意指歷史上中國的心臟地帶,或相對於不斷變動的中國外圍之邊疆地區(包含亞洲內陸地帶與其它地方),。該名稱的出現,具有政治意味,辛亥革命之前的革命黨人亦以中國本部的十八省作為其“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範圍。但隨著時代的發展,漢族居住地域也在發生變化,由於清朝末年漢族人口大量移民中國東北,有些人把滿洲看作也看作中國本部的一部分。而隨著中華民國的建立和全國的統一,對漢族的居住範圍的限制逐漸取消,漢族的居住地域擴大,以及政治家的同化民族統一全國的需要,中國本土的概念被較少提及。
現在對少數知道中國本部這個詞語的中國人來說,中國本部一詞具有冒犯性,因其暗指中國的部分領土並非“本部”、“本土”,“中國本部”一詞由此可作為分離主義者的論據,是一種很不受歡迎的觀念,因此“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的觀念看來若非別有用心,便是陳腐而多餘。另一方面,支持台灣、西藏、新疆或內蒙古獨立的分離主義者則傾向於作出這樣的區別,他們甚至會直稱“中國本部”為“中國”,而以西藏、台灣等中國後來所添加的疆域為不屬於中國本部的其他屬地。
中國心臟區域十八省的範圍在清朝時期,和民族分布有一定聯繫;辛亥革命之前的革命黨人亦以十八省為其“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之範圍。但近一個世紀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行政區劃頗有變遷,“中國心臟區域”已不再對應於人種、人口統計、或中國內部的行政區界。可能有西方人用“China Proper”來表示中國心臟區域,有人將其中文譯為“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等。“ChinaProper”及其中文譯名“中國本部”、“中國本土”等詞不為多數當代中國大陸人所悉。“ChinaProper”的觀念可能暗示中國的心臟區域與滿洲、內蒙古、新疆或西藏等地原本是分離的;甚至可以說,位於“ChinaProper”之外的區域相較之下稱不上是中國的一部分。很多中國人覺得這樣的觀念具有冒犯性。
一個解釋此觀念的方式是參考使用“ChinaProper”及其中文譯名“中國本部”或“中國本土”等詞句。是用以將像英國與法國這樣的國家區別自其殖民帝國的同樣架構。然而“ChinaProper”以外的地區不同於英法的殖民地,這種解釋通常會直接而且深重的冒犯到多數中國人民,甚至很可能被當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侮辱。第二種方式是參考使用“漢族聚居地”或“漢族區”,但由於漢族已經成為滿洲、內蒙古大部的主體民族,於新疆與西藏也多有定居,但中國西南部卻有許多地區為少數非漢民族聚居的地方,因此這一說法亦不確切。另一個可用的說法是“中原”,在古籍中提及蒙古或滿洲入主“中原”時,代表他們占有“ChinaProper”,但現代“中原”主要指的是華北平原,或者單指河南地區,因此此詞過於狹隘。最後一個可能的稱呼方法是“一十八行省”或“十八省”,其為清朝治下,約略等於中國心臟區域的十八個行省。但“十八省”的說法對現代中國人來說相對陌生,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轄有包含22個行省在內的33個省級行政單位。
十八省在1912部分省份的轄區有了變化。
直隸(1928年改名為河北省)喪失了內長城以外的土地(宣化地區於1928年併入察哈爾省、承德以北建立熱河特別區,於1928年建省)。
甘肅的甘邊寧夏護軍使轄區與甘邊寧海鎮守使轄區於1928年分別建省。
前者併入銀川地區成立寧夏省
後者併入西寧地區成立青海省
四川西部藏族地區劃出川邊特別區,於1928年改名為西康省,於1937年又劃入西昌地區。
廣東劃出海南島成立海南特別行政區
另外另有成立數個直轄市。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各省區的邊界有小幅調整。
張家口地區(即宣化地區)與承德地區(不包含北方蒙古族地區)劃回河北省
濮陽地區由河北省劃入河南省,武安、涉縣則相反
河北山東邊界有小幅調整
范縣由山東省劃入河南省,又分出台前縣,東平縣則換予山東
微山湖南岸由江蘇省劃入山東省
江蘇省利用崵山縣與蕭縣向安徽省交換盱眙縣,泗洪縣。
婺源縣由安徽省劃入江西省
廣西省(現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利用懷集縣向廣東省交換雷州半島(不含)以西地區
海南島於1988年升格為省
西康省撤銷,金沙江以東劃入四川省,並與青海邊界有小幅調整
攀枝花市成立時將附近雲南省地區劃入四川省
雲南省金沙江以北地區劃入四川省,但從四川省獲得中甸縣北部(稻城縣亞丁三神山:仙乃日、央邁勇、夏諾多吉以南)
陝西省北部部分地區連同山西省北部黃河以西地區劃入內蒙古自治區
瑪曲縣由青海省劃入甘肅省
甘肅省與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邊界有小幅調整
寧夏省更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並將賀蘭山以西劃入內蒙古自治區,但自甘肅省劃入固原地區
甘肅青海邊界由舊有習慣線改為以黨河南山為界,近年重新勘界又改以土爾根達坂山為界。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轄區逐漸擴大;1997年自四川省劃出重慶市、涪陵地區、萬縣地區、黔江地區成立重慶市
其餘直轄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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