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構組織領導機構
書記
許傳智副書記
常務委員會委員
許傳智、鄭震(回族)、殷學儒、張自軍、王秀春(女)、劉躍成、周剛、孫鋒彪、張曉明
委員(41名)
(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軍(回族)、於曉峰、馬堅(回族)馬波(回族)、馬麗君(女,回族)、馬和清(回族)、王中、王少林(回族)、王秀春(女)、王建軍(回族)、王振升、開永安、白德東、劉文斌、劉明生、劉躍成、許傳智、孫鋒彪、李帆(女)、李瑋、李輝(回族)、李雪芳(女)、吳漢寶(回族、余劍雄、汪珍霞(女)、宋志霖、張自軍、張曉明、陳棟橋、陳洪斌(滿族)、納冰(女,回族)周剛、周慶華、鄭震(回族)、胡仲秋(女)賀華(回族)、殷學儒、曹志斌、雍建華蔡偉(女)、戴向暉
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
主任
許傳智
副主任
鄭震(回族)、殷學儒、張自軍
委員
路晉軍、王秀春、(女)周剛、孫鋒彪、張曉明
部門設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機關內設15個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自治區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四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預防腐敗室、機關黨委。
此外,還設有自治區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管理中心、自治區紀檢監察網路與信息管理中心2個直屬單位。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機構31個。
單位榮譽
2017年11月,獲評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