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六、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候選人由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二、召集並主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全體委員參加的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第一次全體會議;
三、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
四、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
五、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
六、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秘書長;
七、決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定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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