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的決定》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82年10月3日頒布的對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的法律檔案。

檔案信息

題 目: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的決定

發文單位:中共中央 國務院

文 號:中發[1982]41號

發布日期:1982-10-3

執行日期:1982-10-3

檔案內容

(一)

在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後,中央一再指出,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必須有步驟地改革領導機構和幹部制度,加強幹部的教育和訓練,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

、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中央黨政機關的機構改革,包括裁併重疊的機構,組建領導班子,緊縮人員編制,特別是實行老幹部離休退休制度,廢除實際存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一大批超過規定年齡界限的老同志退出第一線,許多德才兼備、年富力強的優秀幹部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使領導班子的面貌開始發生變化。這是一個良好開端。當前,要不失時機地抓緊培訓幹部,把幹部教育工作正常化、正規化、制度化,力爭在三、五年內使中央黨政機關幹部隊伍的政治、業務水平得到明顯的提高。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幹部隊伍的素質如何,能否適應總任務的要求,關係到社會主義事業的成敗,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因此,有計畫地、大規模地培訓幹部,提高幹部隊伍的素質,造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大批專門人才,是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繼往開來、保證黨的路線連續性的緊迫要求,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我們黨是有重視培養、訓練幹部的歷史傳統的。早在革命戰爭年代,黨一方面組織廣大幹部在革命實踐中學習提高,一方面又在極端艱苦的條件下興辦各類幹部學校,組織在職學習,為奪取革命勝利準備了大批治黨、治軍、治國的幹部。建國以後,我們黨由戰爭環境轉入大規模的社會主義建設,為了使廣大幹部掌握原來所不熟悉的建設本領和知識,在大力倡導和組織幹部在職學習的同時,舉辦黨校、幹部學校、工農速成中學,抽調年輕幹部上大學,並大力發展國民教育事業,培養、造就了大批人才。許多幹部回響黨的號召,長期不懈地勤奮學習,使自己從外行變為內行,有些同志已經是精通業務的專門家。現在活躍在各條戰線的領導骨幹和業務骨幹,絕大多數就是在革命戰爭時期和建國初期培養出來的。但是,從五十年代後期以來,由於黨在指導思想上的失誤,培訓幹部的工作逐漸削弱,刻苦學習專業知識的幹部受到壓抑,特別是十年內亂期間,幹部教育和國民教育都受到嚴重摧殘、破壞,貽誤了老、中、青幾代人的學習與提高,致使目前整個幹部隊伍的理論水平、知識和專業水平很不適應工作的需要。這是一個極其深刻的歷史教訓。現在這件大事再也不能耽誤了。

中央黨政機關經過這次機構改革,開始消除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現象,對幹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通過緊縮編制也為大規模地培訓幹部提供了條件和可能。機構改革,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是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兩個重要環節。中央黨政機關各級領導,要下大決心,花大氣力,克服各種困難,立即著手把幹部教育工作規劃好、組織好,使中央黨政機關成為高效能的決策和管理機關,成為培養、造就優秀建設人才的大學校。

(二)

幹部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使全體幹部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知識、科學文化水平和領導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成為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具有必備的專業知織的黨和國家的合格工作人員。

中央黨政機關的每一個幹部,都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擔任處、科以上職務和在意識形態部門做業務工作的幹部,要比較系統地學習馬克思主義的哲學、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中國近代史和中國革命史幾門課程。在學習中要強調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克服教條主義和實用主義,使幹部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提高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

從幹部隊伍的現狀來看,需要特別重視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中央黨政機關的幹部,職務高低不同,業務種類繁多,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在領導機關工作,因此要具有帶共同性的業務基礎知識,如經濟、管理、法律、科學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等等。對於這種共同性的業務基礎知識的學習,過去我們相當忽視,現在開展這種學習的困難也最大。但是,這是做好中央黨政機關工作必備的基本功,必須認真學好。除了這種共同性的業務基礎知識以外,不同層次,不同行業的幹部,還應該根據各自的需要學習和掌握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

在中央黨政機關里,現有文化程度不到國中畢業的幹部,年齡在四十歲以下的,必須在兩三年內經過文化補課達到國中畢業文化程度;現有幹部中已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但缺少專業知識的,要在三、五年內提高到中專、大專程度。今後調入中央黨政機關的幹部,最低限度必須具備高中或中專畢業的文化、業務水平,否則不得調入。軍隊轉業幹部不具備這個條件的,也要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能調入。

中央構想,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中央黨政機關的幹部,都具有高中或中專畢業以上的文化、業務水平;大專以上程度的幹部比例逐年有相當的增長;部委、司局兩級領導班子中,大專以上程度的幹部占有較大的比重。這樣,整個幹部隊伍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面就將有個明顯的變化,機關工作就會出現新的面貌。

(三)

為使幹部教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正規化,中央認為,應當明確規定以下各項政策和制度:

一、幹部教育應納入國民教育計畫。培訓幹部要有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業務部門要把幹部教育工作列入自己的事業計畫和管理系統。

二、今後,中央黨政機關的所有幹部,都要分批分期參加輪訓,一般要做到每三年離職學習半年,成為一種制度。按期離職學習,既是每個幹部的義務,也是應有的權利。對一部分需要較長時間培訓的幹部,也可以把兩、三次離職學習半年的時間集中一次安排。

三、把幹部培訓和幹部任用結合起來。今後使用和提拔幹部必須把學歷、學習成績同工作經歷、工作成績一樣作為重要依據。為此,要建立幹部學習的考核、考試制度,學習成績記入檔案。凡學完規定的必修課程並考試及格的,可獲得相應的學歷。學習成績優秀並能在實際工作中套用的幹部,在其他條件同別人相似的情況下,應當優先晉職。

四、幹部離職學習期間,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包括工資調級,同在工作崗位上的幹部一樣對待,由原工作單位負責解決。

五、對具有大專以上程度,但缺乏基層工作經驗的年輕幹部,要有計畫地安排他們到第一線去取得實際工作的經驗。

(四)

鑒於培訓幹部的任務重、規模大、課目多,而現有的幹部教育機構、師資、設備又很有限,因此,在具體措施上,要採取多樣化的形式,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實行分散和集中相結合的社會化方法。

一、中央黨政機關各部委要對幹部現有文化程度、業務和理論水平,進行調查摸底,按照幹部的實際情況和不同的業務需要分別組織培訓。

二、由中央黨政機關各部委,開辦幹部走讀培訓班,從機關內部擠出房子作教室,作為對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幹部進行業務和理論培訓的主要形式。這種培訓班分為中專班和大專班兩種:中專班學制一到二年,大專班學制二到三年,可以一次學完,也可以分幾期學完。兩種培訓班,都要有正規的教學計畫。課程設定大體可分為共同業務基礎、專業、政治理論三類。共同業務基礎課,統一制訂相當中專和大專的兩種教學大綱,委託大專院校、研究單位或組織有教學能力的幹部編寫教材;專業課,由各部委根據工作需要,擬定教學大綱和教材;政治理論課,由中宣部編寫教學大綱和教材。師資問題,採取聘請教員上大課、播放錄像錄音等辦法解決。

三、發揮現有黨校、幹校的作用,開辦學制一、二年的幹部培訓班和學制半年的幹部進修班。

中央黨校的幹部培訓班招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優秀青年幹部,進行比較全面的政治、業務培訓。幹部進修班招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司局以上領導幹部及其後備幹部,或某一類型的專業領導幹部。課程內容,要有一、二門較系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課,並需適當增加領導科學、部門經濟、管理、法學基礎等業務基礎課和科學文化知識講座。

各部委幹校的幹部培訓班和幹部進修班,主要是對本系統的幹部進行專業培訓,除設定馬列主義基礎課程外,業務課程要占總學時的百分之七八十。有條件的幹校也可開辦領導幹部進修班,培養本系統司局級和相當司局級以上幹部,根據幹部的實際需要,開設業務、管理課程和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程。

中央黨校和各部委幹校都可以舉辦分部,或者同部委的幹部走讀培訓班掛鈎,增加培訓人數。

四、發揮教育部和各部委所屬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作用,開辦二、三年制的幹部專修科或學制較短的幹部培訓班,招收比較年輕的幹部入校學習。有的高等院校還可招收少數青年幹部為本科學生。

五、對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幹部的文化補課,主要是由各部委單獨或聯合舉辦脫產或業餘的文化補習學校進行,中直和國家機關黨委協助組織和進行檢查。

六、已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幹部,主要是根據本職業務工作的需要,在工作中提高,並利用離職半年的時間自修或到高等院校、研究單位短期進修,進行知識補缺和更新。“文化大革命”期間畢業和入學的大專畢業生,如果專業水平現在還沒有達到應有的程度,應補修所缺課程。

七、實行幹部每三年離職學習半年的制度後,仍要加強對幹部在職學習的領導。提倡和鼓勵幹部自學或參加社會上的業餘、函授、廣播、電視等各種類型學校的學習。各機關要幫助他們解決學習中遇到的困難,給以堅持學習的必要條件。現行每周兩個半天政治學習的辦法,一般不繼續採用。今後在工作崗位上的幹部學習政治(如學習重要檔案、報告等)的時間,由各機關自行安排。

八、做好培訓幹部的教材編寫的工作。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和工業、農業、財貿、政法、文教、外事等各業務部門,應組織力量,儘快編寫出適合幹部教育特點的各種教材和自學書籍,並由各主管業務部門審定出版。出版部門要及時做好教材的出版、發行工作。

九、請財政部對行政、事業單位幹部培訓經常費用的開支範圍、標準、渠道等問題,請計委、經委、財政部對幹部培訓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和施工安排等問題,分別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實行。

十、為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長遠發展,需要建立一所到幾所正規化的中央行政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培養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文化水平的國家管理人才。請教育部對以中國人民大學為基礎開辦中央行政管理學院的構想,進行研究,提出方案,報告中央。

(五)

加強黨對幹部教育工作的領導,是提高幹部隊伍素質的關鍵。

中央黨政機關的幹部培訓工作,主要應由各部委負責做好。各部委要加強領導,採取切實措施,打開本部門幹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黨組(黨委)要定期討論,並確定一名成員抓這件大事。在精簡機構中,要保持一個專管幹部教育的精幹的工作機構,抓緊把規劃、師資、課程、教材、經費、房子等問題一一落實下來。

為了統籌和協調中央黨政機關的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和擬訂幹部教育的方針、政策,決定由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勞動人事部、教育部組成中央黨政機關幹部教育工作小組,由中央組織部牽頭並辦理日常工作,這個小組也負責檢查和指導全國幹部教育工作。

本決定在中央黨政機關試行,同時發給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參考。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