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籍贍國

”對曰,“某鄉田若干? ’曰:‘田若干,餘食若干。 以鄉櫎市準曰:‘上無幣,有谷。

介紹

“籍”是《管子》提出的一種強制收入,主要指關市之徵如房屋稅、牲畜稅、人頭稅、戶稅等。不籍贍國,指不採用強制手段徵收這些稅項而使國用充裕,是《管子》輕稅主張的一項內容。《管子?輕重?山國軌》:“桓公問於管子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軌守其時,有官天財,何求於民?’”就是說,制定財政計畫,按時執行(指徵收土地稅),由官府控制自然資源,就不需要強求征籍,國用也能充裕起來。《管子》作者認為強求征籍,足以妨礙生產,造成財物上的損失,引起人民的不滿。

管子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官國軌。”管子對曰:“田有軌,人有軌,用有軌,鄉有軌,人事有軌,幣有軌,縣有軌,國有軌。不通於軌數而欲為國,不可。”
桓公曰,“行軌數奈何?”對曰,“某鄉田若干?人事之準若干?谷重若干?曰:某縣之人若干?田若干?幣若干而中用?谷重若干而中幣?終歲度人食,其餘若干?曰:某鄉女勝事者終歲績,其功業若干?以功業直時而櫎之,終歲,人已衣被之後,余衣若干?別群軌,相壤宜。”
桓公曰:“何謂別群軌,相壤宜?”管子對曰:“有莞蒲之壤,有竹箭檀柘之壤,有汜下漸澤之壤,有水潦魚鱉之壤。今四壤之數,君皆善官而守之,則籍於財物,不籍於人。畝十鼓之壤,君不以軌守,則民且守之。民有過移長力,不以本為得,此君失也。”
桓公曰:“軌意安出?”管子對曰:“不陰據其軌,皆下制其上。”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某鄉田若干?食者若干?某鄉之女事若干?余衣若干?謹行州里,曰:‘田若干,人若干,人眾田不度食若干。’曰:‘田若干,餘食若干。’必得軌程,此謂之泰軌也。然後調立環乘之幣。田軌之有餘於其人食者,謹置公幣焉。大家眾,小家寡。山田、間田,曰終歲其食不足於其人若干,則置公幣焉,以滿其準。重歲,豐年,五穀登,謂高田之萌曰:‘吾所寄幣於子者若干,鄉谷之櫎若干,請為子什減三。’谷為上,幣為下。高田撫間田山不被,谷十倍。山田以君寄幣,振其不贍,未淫失也。高田以時撫於主上,坐長加十也。女貢織帛,苟合於國奉者,皆置而券之。以鄉櫎市準曰:‘上無幣,有谷。以谷準幣。’環谷而應策,國奉決。谷反準,賦軌幣,谷廩重有加十。謂大家委貲家曰:‘上且修游,人出若干幣。’謂鄰縣曰:‘有實者皆勿左右。不贍,則且為人馬假其食民。’鄰縣四面皆櫎,谷坐長而十倍。上下令曰:‘貲家假幣,皆以谷準幣,直幣而庚之。’谷為下,幣為上。百都百縣軌據,谷坐長十倍。環谷而應假幣。國幣之九在上,一在下,幣重而萬物輕。斂萬物,應之以幣。幣在下,萬物皆在上,萬物重十倍。府官以市櫎出萬物,隆而止。國軌,布於未形,據其已成,乘令而進退,無求於民。謂之國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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