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清查

事先並無具體規定清查的時間,而是根據特定的需要,對有關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所進行的臨時的清查。 ,要對其負債保管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進行清查、核對,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4)會計主體隸屬關係改變時,要對所有財產物資、債權債務、貨幣資金進行清查,以摸清家底。

什麼是不定期清查

事先並無具體規定清查的時間,而是根據特定的需要,對有關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所進行的臨時的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對象和範圍

不定期清查的對象和範圍,應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確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適用情況

適應條件不定期清查都是為了特定的目而進行的。一般適應於四種情況;(1)有關財產物資、貨幣資金的保管人員變更時 ,要對其負債保管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進行清查、核對,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2)發生自然損失和意外損失後,要對受損財產進行清查,以查明損失情況。
(3)上級主管單位、財政部門、銀行審計部門進行檢查和審計時,應根據需要,依檢查的要求和進行清查,以驗證會計核算資料的可靠情況性。
(4)會計主體隸屬關係改變時,要對所有財產物資、債權債務、貨幣資金進行清查,以摸清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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