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勝算

勝:盡。數量多得不可計算。形容數量極多。 \n出處《東觀漢記·鄧訓傳》:“太原吏民苦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前後溺死者不可勝算。”

基本信息

解釋

詞 目不可勝算
發 音bù kě shèng suàn
釋 義勝:盡。數量多得不可計算。形容數量極多。
出 處《東觀漢記·鄧訓傳》:“太原吏民苦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前後溺死者不可勝算。”
示 例

相關詞語

罪不可逭
知其不可而為之
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愚不可及

杳不可聞
朽木不可雕
笑不可仰
笑不可支
夏蟲不可語冰
夏蟲不可以語冰
無施不可
無乎不可
無可不可
未為不可
無可無不可
無所不可
痛不可忍
穩操勝算
天機不可泄漏
天機不可泄露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俗不可耐
俗不可醫
是可忍,孰不可容
是可忍,孰不可忍
勢不可當
勢不可為
勢不可遏
時不可逢
勢不可擋
時不可失
士俗不可醫
士可殺不可辱
深不可測
事無不可對人言
銳不可當
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不可枚舉
不可名貌
不可名狀

不可摸捉
不可磨滅
不可奈何
不可能事件
不可偏廢
不可企及
不可侵犯
不可輕視
不可缺少
不可勝道
不可勝計
不可勝記

不可勝紀

不可勝舉
不可勝書
不可勝數
不可勝算
不可勝言
不可收拾
不可思議
不可同年而語

不可同日而語

出處

傳四

李通

〔一〕
武王常殺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過通,乃買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時病臥,因持上手得刀。通異之,乃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備不虞耳。〔三〕書鈔卷一二三
王莽前隊大夫誅謀反者,〔四〕李次元聞事發覺,被馬欲出。〔
五〕馬駕在轅中,惶遽著鞍上馬,出門顧見車方自覺,乃止。御覽卷四六九
李通娶寧平公主。〔六〕為大司空。〔七〕通性謙恭,常避權勢,謝病不視事。御覽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經術短淺,智慧型空薄。”〔八〕文選卷三八任昉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及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御覽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李通傳李賢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申屠臣”,本書光武帝紀作“公孫臣”。
〔三〕 “以備不虞耳”,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三引作“齊武王嘗殺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倉卒時以備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與范曄後漢書李通傳李賢注所引續漢書全同,疑陳本書鈔此段文字系抄自續漢書。姚本、聚珍本所輯皆本陳本書鈔,僅一二字歧異。
〔四〕 “前隊大夫”,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光武與李通“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李賢注云:“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
〔五〕 “出”,御覽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寧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為大司空”,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七年五月,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慧型空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黃嗣”。李賢注云:“東觀記‘黃’字作‘箕’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晨

晨曾祖父隆,揚州刺史,祖父勛,交址刺史。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頗加恥辱。上稱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詐,將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為請,得免。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鄧晨,〔一〕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污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二〕晨終無恨色。御覽卷四八三
光武微時與鄧晨觀讖,雲“劉秀當為天子”。或言“國師公劉秀當之”。〔三〕光武曰:“安知非仆乎?”建武三年,上征鄧晨還京師,數宴見,說故舊平生為忻樂。晨從容謂帝曰:“仆竟辨之。”帝大笑。御覽卷三九一
鄧晨為陳留郡,〔四〕興鴻郤陂,〔五〕益地數千頃,溉郡稻,常以豐熟,兼流給他郡。書鈔卷三九
〔一〕 “鄧晨”,字偉卿,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鄧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語。
〔三〕 “國師公劉秀”,漢書劉歆傳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雲。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顏師古注引應劭云:“河圖赤伏符云:‘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斗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四〕 “為陳留郡”,即為陳留郡太守。據范曄後漢書鄧晨傳,晨未曾為陳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當作“為汝南郡”,下雲晨興鴻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內,可為確證。
〔五〕 “鴻郤陂”,原作“鴻都陂”,誤。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鄧晨傳云:建武十三年,為汝南太守,“興鴻郤坡數千頃田”。鴻郤坡為武帝時開鑿,引淮水為坡灌田,位於汝南郡慎陽、新息間。成帝時,關東大水,陂溢為害,翟方進為丞相,奏罷之。

 來歙

來歙,〔一〕字君叔,南陽新野人也。父沖。〔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獨勞苦。”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御覽卷二四三
來歙,字君叔,南陽人也。建武五年,持節送馬援,奉璽書於隗囂。囂遣子恂隨入侍。時山東略定,帝謀西收囂兵,〔六〕與俱伐蜀。囂將王元說囂,故狐疑不決。〔七〕歙素剛直,遂發憤責之曰:“
國家以公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至意。足下推忠誠,〔八〕遣伯春委質,〔九〕是君臣父子信也。〔一0〕今乃欲從佞惑之言,為族滅之計,叛主負子,違背忠信。吉凶之決,在於今日。”因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節就車而去。御覽卷七七八
上聞得略陽,〔一一〕甚悅。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陽囂所依阻,心腹已壞,則制其支體易也。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囂圍來歙於略陽,世祖詔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陳倉,〔一四〕分部而進者也。” 水經注卷一七
上大發關東兵,自將上隴,隗囂眾潰走,圍解。於是置酒高會,勞賜諸將,來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疋。〔一五〕御覽卷三0七
光武使來歙監諸將。〔一六〕御覽卷二四0
來歙征公孫述,〔一七〕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御覽卷三三二
隗囂破後,有五溪六種寇侵,見便鈔掠,退阻營塹。來歙乃大治攻具衝車度塹,遂與五溪戰,大破之。御覽卷三三六
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一八〕破之,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馳告蓋延。延見歙,伏悲不能仰視。〔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泣涕乎!”延收淚強起,受所誡。歙自書表,投筆抽刃而死。御覽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二一〕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一〕 “來歙”,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父沖”,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父仲。”李賢注云:“東觀記‘仲’作‘沖’。”此句即據李賢注增補。
〔三〕 “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 “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原無下一“上”字,今據御覽卷六九五引增補。此二句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見歙,與之大歡”。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來歙與劉嘉俱詣洛陽,世祖見歙,與之大歡”。姚本、聚珍本即據陳本書鈔輯錄。
〔五〕 “所”,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九五、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衣”,御覽卷六九五引作“賜”。
〔六〕 “收”,原誤作“牧”,聚珍本作“收”,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七〕 “狐疑”,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推”,原誤作“擁”,聚珍本作“推”,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九〕 “遣伯春委質”,此句原脫誤為“眷委質”。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質”,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聞得略陽”,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八年春,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遵道病還,分遣精兵隨歙,合二千餘人,伐山開道,從番須、回中徑至略陽,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囂大驚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賢即引“上聞得略陽”云云作注。此句上聚珍本有“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因保其城”二句,系據范書增補。
〔一二〕“桃花水”,漢書溝洫志載杜欽言治河之策,有“來春桃花水盛”之語,顏師古注云:“月令‘仲春之月,桃始華’。蓋桃方華時,既有雨水,川谷冰泮,眾流猥集,波瀾盛長,故謂之桃華水耳。而韓詩傳雲‘三月桃華水’。”
〔一三〕船槃”,後漢書來歙傳王先謙集解所載沈欽韓說引作“松槃”,並注云:“‘松槃’,或作‘船槃’,疑‘轉般’之誤。”
〔一四〕“郁夷、陳倉”,四庫全書考證云:“按司馬書郡國志右扶風有陳倉,無郁夷,蓋東漢時省。”
〔一五〕“賜歙妻縑千疋”,“妻”字原脫,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引亦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異。
〔一六〕“光武使來歙監諸將”,據范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光武帝發關東兵解略陽之圍後,“勞賜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匹。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一七〕“來歙征公孫述”,姚本、聚珍本無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選兵馬,儲積資糧”二句。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歙因上書曰:‘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盪,則述智計窮矣。宜益選兵馬,儲積資糧。……’帝然之。於是大轉糧運。”其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云云二句系撮取范書大意增補。
〔一八〕“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伏悲”,類聚卷三五、御覽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侯”。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宜西鄉侯’。”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禹

鄧禹,〔一〕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二〕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時上亦遊學京師,禹年雖幼,而見上知非常人,遂相親附。〔三〕御覽卷三八四
鄧禹,字仲華,南陽人也。更始既至雒陽,以世祖為大司馬,使安集河北。禹聞之,自南陽發,北徑渡河,追至鄴謁,上見之甚歡,謂曰:“我得拜除長吏。生遠來,寧欲仕耶?”禹曰:“不願也。” 文選卷二五劉琨重贈盧諶李善注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於鄴。上欣其至。禹進說曰:“更始雖都關西,今山東未安,赤眉、青犢之屬,動以萬數,三輔假號,往往群聚。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聽斷,〔
六〕諸將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財幣,爭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慮遠圖,欲尊主安民者。明公雖建蕃輔之功,〔八〕猶恐無所成立。〔九〕於今之計,莫如攬延英雄,〔一0〕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以公而慮天下,不足定也。”上大悅,因令左右號禹曰鄧將軍,常宿止於中,與定計議。御覽卷四六一
上至廣阿,〔一一〕止城門樓上,披輿地圖,指示鄧禹曰:“天下郡國如是,我乃始得一處,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類聚卷六三
上破邯鄲,誅王郎,欲北發突騎。禹曰:“吳漢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以禹為知人。〔一三〕書鈔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鄧禹為大司徒。制曰:〔一四〕“前將軍鄧禹,〔
一五〕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門人日以親。’〔一六〕封禹為酇侯。”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長安,鄧禹乘勝獨克,而師行有紀,皆望風相攜以迎降者,日以千數,〔一七〕眾號百萬 類聚卷五九
鄧禹為司徒,討赤眉,不以時進,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堯也;赤眉,桀也。今長安饑民。孰不延望?” 御覽卷二0七
自馮愔反後,〔一九〕鄧禹威稍損,又乏食。赤眉還入長安,鄧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藻菜。〔二0〕帝乃征禹還,敕曰:“赤眉無谷,〔二一〕自當來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諸將憂也。”〔二三〕御覽卷三五
鄧禹與赤眉戰,赤眉佯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二四〕以豆覆其上。兵士飢,爭取之。赤眉引還擊之,軍潰亂。時百姓飢,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斷隔,委輸不至,軍士悉以□實為糧。御覽卷四八六
鄧禹攻赤眉,輒不利,吏士散亡盡,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雒陽。〔二五〕書鈔卷一一七
建武中,鄧禹罷三公,〔二六〕以列侯就第,位特進。〔二七〕書鈔卷五二
鄧禹,右將軍官罷,以特進奉朝請。〔二八〕御覽卷二四三
鄧禹篤於經書,教學子孫。書鈔卷九七
鄧禹,字仲華,以元功拜太傅。進見東向,甚見尊寵。〔二九〕御覽卷二0六
序曰:賢駿思聖主,風雲從龍武,自然之應也。鄧禹以弱冠睹廢興之兆,嬴糧策馬,以追世祖,遂信竹帛之願,〔三0〕建社稷之謀,襲蕭何之爵位,可謂材難矣。受命之初,躬率六師。中興治定,勒號泰山。聖上繼體,立師傅,位三公,功德之極,而禹兼之。易稱“
利見大人”,詩有“自求多福”,其禹之謂與?〔三一〕史略卷三
〔一〕 “鄧禹”,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南陽新野人”,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引云:“鄧禹、吳漢並南陽人。”
〔三〕 “遂相親附”,此句下原有“及漢兵起,即策杖北渡,追及上於鄴”三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四〕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此句至“上欣其至”諸句與上條內容重複,因文字出入較多,未作刪削。
〔五〕 “杖策北渡”,書鈔卷一一引,僅有此四字。
〔六〕 “不”,原無此字,依文義當有。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七〕 “屈”,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姚本、聚珍本作“崛”,類聚卷二五引同。按二字通。
〔八〕 “建”,原脫,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五引亦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九〕 “成立”,原脫,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五引亦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一0〕“攬延”,類聚卷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延攬”,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
〔一一〕“上至廣阿”,王郎起兵,光武帝擊王郎,鄧禹從至廣阿。
〔一二〕“何也”,此據書鈔卷九六、玉海卷一六四亦引,字句簡略。此條文義未完,據范曄後漢書鄧禹傳,禹對曰:“方今海內殽亂,人思明君,猶赤子之慕慈母。古之興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
〔一三〕“上以禹為知人”,此條姚本作“鄧禹破邯鄲,誅王郎,有智謀,諸將鮮及”,聚珍本同,惟無“鄧”字。按二本及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三所引輯錄,而余所據乃孔廣陶校注本。孔本引云:“東觀漢記鄧禹傳:上破邯鄲”云云,可證此段文字當入鄧禹傳。御覽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東觀漢記亦有相類內容,字句較詳,聚珍本置入吳漢傳,與范曄後漢書吳漢傳相契合。今以書鈔所引入鄧禹傳,而以御覽所引入吳漢傳。書鈔所引原無“上以禹為知人”一句,今據御覽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增補。
〔一四〕“制曰”,文選卷五八王儉褚淵碑文李善注引作“策曰”。
〔一五〕“前將軍鄧禹”,此下四句原無,文選卷五八王儉褚淵碑文李善注引云:“前將軍鄧禹,與朕謀謨帷幄。”又卷四三丘遲與陳伯之書李善注引云:“詔鄧禹曰:‘將軍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書鈔卷一三引云:“謀出帷幄,決勝千里。”今據各書所引增補。
〔一六〕“門人日以親”,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回年二十九,發盡白,蚤死。孔子哭之慟,曰:‘自吾有回,門人益親。’”
〔一七〕“日”,原脫,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一八〕“光武敕曰,司徒”,原脫“敕曰司”三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建武元年九月,赤眉入長安,三輔降鄧禹者日以千數,禹眾號稱百萬,諸將勸禹徑攻長安。禹認為赤眉新拔長安,財富充實,銳不可當。他主張休兵上郡、北地、安定三郡,養精蓄銳,以待時機。於是禹引兵北去。光武帝以關中未定,禹久不進兵,遂有此敕,促禹進兵。事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
〔一九〕“自馮愔反後,”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九六五引有,今據增補。光武帝下敕促禹進兵攻長安赤眉,禹不聽,仍欲休兵北方。遣馮愔、宗歆守栒邑,二人爭權相攻,愔殺歆反禹。事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
〔二0〕“藻菜”,書鈔卷一五六引作“桑葉”,御覽卷九六五、事類賦卷二六引作“棗葉”。
〔二一〕“赤眉無谷”,“谷”字下御覽卷六四九引有“食”字。
〔二二〕“吾折箠笞之”,“箠”字下書鈔卷一四引有“以”字。
〔二三〕“非諸將憂也”,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赤眉復還入長安,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棗菜。帝乃征禹還,敕曰:‘赤眉無谷,自當來東,吾折捶笞之,非諸將憂也。無得復妄進兵。’”文字與此大同小異。
〔二四〕“車皆載土”,原脫“車”字,御覽卷八四一引有,今據增補。此下二句聚珍本引作“皆載赤豆覆其上”,“載”下脫“土”字。
〔二五〕“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雒陽”,“禹”字下原衍“強”字,姚本、聚珍本無,御覽卷三00引亦無此字,今據刪。“還”字原無,御覽卷三00引有,今據增補。“雒陽”,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三00引亦作“雒陽”。按二字誤,當作“宜陽”,范曄後漢書鄧禹傳、馮異傳皆作“宜陽”。
〔二六〕“鄧禹罷三公”,因與赤眉戰敗,罷大司徒官,事在建武三年閏正月。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二七〕“位特進”,此條御覽卷二四三引作“建武中,鄧禹失司徒,特進奉朝請”。
〔二八〕“以特進奉朝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建武“三年春,與車騎將軍鄧弘擊赤眉,遂為所敗,眾皆死散。事在馮異傳。獨與二十四騎還詣宜陽,謝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歸侯印綬。數月,拜右將軍。……十三年,天下平定,諸臣皆增戶邑,定封禹為高密侯,……其後左右將軍官罷,以特進奉朝請”。
〔二九〕“甚見尊寵”,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甚見尊寵。”
〔三0〕“信”,與“伸”字通。
〔三一〕“其禹之謂與”,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
 

鄧訓

鄧訓,〔一〕字平叔,謙恕下士,無貴賤見之如舊,朋友子往來門內,視之如子,有過加鞭撲之教。太醫皮巡從獵上林還,暮宿殿門下,寒疝病發。時訓直事,聞巡聲,起往問之,巡曰:“冀得火以熨背。”訓身至太官門為求火,不得,乃以口噓其背,復呼同廬郎共更噓,至朝遂愈也。〔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字平叔,永平中,治滹□、石臼河,從都廬至羊腸倉,欲令通漕。太原吏民苦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前後沒溺死者不可勝筭。建初三年,拜訓謁者,使監領其事,更用驢輦,歲省億萬計,活徒士數千人。 御覽卷三九六
鄧訓嘗將黎陽營兵屯狐奴,〔三〕後遷護烏桓校尉,〔四〕黎陽營故吏皆戀慕,〔五〕故吏最貧羸者舉國,念訓嘗所服藥北州少乏,〔六〕又知訓好青泥封書,從黎陽步推鹿車於雒陽市藥,還過趙國易陽,〔七〕並載青泥一幞,〔八〕至上谷遺訓。其得人心如是。〔九〕御覽卷六0六
鄧訓為護烏桓校尉,吏士常大病瘧,〔一0〕轉易至數十人。訓身煮湯藥,〔一一〕鹹得平愈。其無妻者,為適配偶。御覽卷九八四
訓坐私與扈通書,免歸。燕人思慕,為之作歌。〔一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拜張掖太守,〔一三〕以身率下,河西改俗,鄰郡則之。書鈔卷七五
訓為護羌校尉,時迷吾子迷唐,別與武威種羌合兵萬騎,來至塞下,未敢攻訓,先欲脅月氏胡。訓擁衛諸故,令不得戰。〔一四〕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訓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雁谷。〔一五〕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為護羌校尉,乃發湟中六千人,〔一六〕令長史任尚將之,縫革為舡,乃置於□上以渡河,掩擊胡羌盧落大豪,〔一七〕多有斬獲。書鈔卷一三七
鄧訓為護羌校尉,諸胡皆喜。羌俗,恥病死,每病臨困,輒持刀以自刺。訓聞有困病者,輒拘持束縛,〔一八〕不與兵刃,使醫藥療治,愈者非一,〔一九〕小大莫不感悅。〔二0〕訓病卒,〔二一〕吏民羌胡愛惜,旦夕臨者數千人,〔二二〕或以刀自割,又刺殺犬馬牛羊,曰:“鄧使君已死,我曹皆死耳。”前烏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以空城郭。家家立祠,〔二三〕每有病,輒禱求福。書鈔卷六一
〔一〕 “鄧訓”,此下二句原僅有“訓”字,依東觀漢記體例,傳首當有此二句。訓為鄧禹第六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
〔二〕 “至朝遂愈也”,此條御覽卷七二二亦引,文字微異。
〔三〕 “鄧訓嘗將黎陽營兵屯狐奴”,“狐奴”二字范曄後漢書鄧訓傳同。聚珍本作“漁陽”,御覽卷七四引同。此句下聚珍本有“為幽部所歸”一句,與范書一致。范書李賢注云:“漢官儀曰:‘中興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狐奴,縣,屬漁陽郡也。”
〔四〕 “後遷護烏桓校尉”,建初六年,鄧訓遷護烏桓校尉。
〔五〕 “黎陽營故吏皆戀慕”,此句原無“營故吏皆戀慕”六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七四引亦有,惟“營”字誤作“宮”,今據增補。
〔六〕 “念”,原作“志”,姚本、聚珍本作“念”,翰苑新書卷六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作“念”,今從改。
〔七〕 “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翰苑新書卷六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八〕 “幞”,姚本、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同。按此字當作“”。說文云:“墣,塊也。”
〔九〕 “其得人心如是”,此條書鈔卷一0四、記纂淵海卷八三、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八、翰苑新書卷六五亦引,字句簡略。
〔一0〕“常”,姚本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同。聚珍本作“嘗”,御覽卷七四三引同。按二字通。
〔一一〕“訓身煮湯藥”,“身”字下姚本、聚珍本有“為”字,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同。“煮”字御覽卷七四三引作“主”。
〔一二〕“為之作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建初“八年,舞陰公主子梁扈有罪,訓坐私與扈通書,征免歸閭里”。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燕人思慕,為之作歌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輯錄。
〔一三〕“鄧訓拜張掖太守”,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元和三年,盧水胡反畔,以訓為謁者,乘傳到武威,拜張掖太守。”
〔一四〕“令不得戰”,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章和二年,護羌校尉張紆誘誅燒當種羌迷吾等,由是諸羌大怒,謀欲報怨,朝廷憂之。公卿舉訓代紆為校尉。諸羌激忿,遂相與解仇結婚,交質盟詛,眾四萬餘人,期冰合度河攻訓。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勝兵者二三千騎,皆勇健富彊,每與羌戰,常以少制多。雖首尾兩端,漢亦時收其用。時迷吾子迷唐,別與武威種羌合兵萬騎,來至塞下,未敢攻訓,先欲脅月氏胡。訓擁衛稽故,令不得戰。”李賢注云:“‘稽故’謂稽留事故也。東觀記‘稽故’字作‘諸故’也。”此條即據范書和李賢注輯錄。字句雖然未必盡與東觀漢記相符,但不會相去甚遠。
〔一五〕“出塞掩擊迷唐於雁谷”,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訓“賞賂諸羌種,使相招誘。迷唐伯父號吾乃將其母及種人八百戶,自塞外來降。訓因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寫谷。”李賢注云:“東觀記‘寫’作‘雁’。”是東觀漢記載訓發湟中兵掩擊迷唐事。此條即據李賢注所引,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一六〕“乃發湟中六千人”,鄧訓先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掩擊迷唐於雁谷,迷唐眾悉敗散。春天,迷唐欲歸故地,訓又發湟中六千人擊之。事詳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湟中”二字原誤作“湟內”,姚本、聚珍本作“湟中”,今據改。
〔一七〕“胡羌”,書鈔卷一一六引作“諸羌”,御覽卷七六九引作“明羌”。按任尚所擊者為迷唐種羌,以及隨從迷唐的小種羌,並沒有擊胡。此二字當以書鈔卷一一六所引為是。
〔一八〕“束縛”,御覽卷二四二引作“纏束”。
〔一九〕“愈者非一”,此句書鈔卷三九引作“差者甚多”。
〔二0〕“小大”,書鈔卷三五引作“大小”。
〔二一〕“訓病卒”,此句上御覽卷二四二引有“及”字。
〔二二〕“旦夕臨者數千人”,“者”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日”字。
〔二三〕“家家立祠”,此下三句原無,書鈔卷三九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家家為立祠,每有疾病,輒禱請之,求福也”。

 鄧鴻

〔一〕
永平六年,〔二〕鄧鴻行車騎將軍,位在九卿上,絕坐。書鈔卷六四
〔一〕 “鄧鴻”,鄧禹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禹傳附載其事。
〔二〕 “永元六年”,當作“永平六年”。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北擊匈奴,鄧鴻則出稒陽塞,與憲相佐,時鴻為度遼將軍。六年,南單于安國從弟子侯逢反漢出塞,九月,以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等率兵擊討。七年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下獄死。鄧禹傳載鄧鴻事云:“肅宗時,為度遼將軍。永元中,與大將軍竇憲俱出擊匈奴,有功,征行車騎將軍。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岳死。”亦可證“永元”二字是。
 

鄧陟

鄧陟,〔一〕字昭伯。〔二〕鄧訓五子,〔三〕及女弟為貴人,立為皇后,〔四〕陟三遷虎賁中郎將。延平元年,拜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始自陟也。〔五〕類聚卷四七
鄧陟兄弟常居禁中,〔六〕陟謙退,不欲久在內,連求還第,太后乃許。御覽卷四二三
永初元年,以定策增封鄧陟三千戶。〔七〕讓不獲,遂逃避使者,〔八〕間闕上疏,自陳情焉。〔九〕書鈔卷四八
殤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統,車騎將軍鄧陟定策禁中,〔一0〕封陟為上蔡侯。〔一一〕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鄧陟”,鄧訓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陟”字原作“騭”,范書鄧騭傳李賢注云:“東觀記‘騭’作‘陟’。”通鑑卷四八胡三省注引此注同,今據改。書鈔卷四八引亦作“陟”。
〔二〕 “字昭伯”,原誤作“字昭明”,姚本、聚珍本作“字昭伯”,御覽卷二四三引亦作“字昭伯”,與范曄後漢書鄧騭傳同,今據校正。
〔三〕 “鄧訓五子”,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七0引,今據增補。
〔四〕 “立為皇后”,即和熹皇后。
〔五〕 “儀同三司始自陟也”,此條書鈔卷五二、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六〕 “陟”,原作“騭”,此條下同。“弟”,原脫,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騭傳同,今據增補。
〔七〕 “以定策增封鄧陟三千戶”,“陟”字下姚本有“等”字,類聚卷二一、御覽卷四二四引同。殤帝卒,鄧太后與陟等定策立安帝。
〔八〕 “避”,原脫,姚本有,類聚卷二一,御覽卷二0一、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間闕上疏,自陳情焉”,此二句姚本作“閉關上疏自陳”,類聚卷二一引同。按“間闕”二字當作“間關詣闕”。范曄後漢書鄧騭傳云:“騭等辭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間關詣闕,上疏自陳。”
〔一0〕“陟”,原作“騭”,此條下同。
〔一一〕“封陟為上蔡侯”,聚珍本將此條與上條連綴為“殤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統,陟定策禁中,封陟為上蔡侯,增封三千戶,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間關上疏自陳”。
 

鄧悝

鄧俚,〔一〕字叔昭。安帝即位,拜悝城門校尉。自延平之初,以國新遭大憂,故悝兄弟率常在中供養兩宮,比上疏自陳:“愚闇糞朽,幸得遭值明盛,兄弟充列顯位,並侍帷幄,豫聞政事,無拾遺一言之助,以補萬分,而久在禁省,日月益長,罪責日深,唯陛下哀憐。” 御覽卷五一五
〔一〕 “鄧悝”,鄧訓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略載其事。

 鄧弘

鄧弘,〔一〕字叔紀。和熹後兄也。〔二〕天資喜學,〔三〕師事劉述,常在師門,布衣徒行,講誦孜孜。奴醉,擊長壽亭長,亭長將詣第白之。弘即見亭長,賞錢五千,厲聲曰:“健直當然。”〔四〕異日,奴復與宮中衛士忿爭,〔五〕衛士歐箠奴,〔六〕弘聞,〔
七〕復賞五千。〔八〕御覽卷五00
鄧弘收恤故舊,無所失,父所厚同郡郎中王臨,年老貧乏,弘常居業給足,乞與衣裘輿馬,施之終竟。御覽卷四七六
鄧弘薨,有司復請加謚曰昭成君,發五校輕車騎士為陳,至葬所,所施皆如霍光故事,皇太后但令門生挽送。〔九〕御覽卷五五四
〔一〕 “鄧弘”,鄧訓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二〕 “和熹後兄也”,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七引,今據增補。
〔三〕 “天資喜學”,此下五句原無,書鈔卷九八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所不同者,“天資喜學”句下增入“年十五治歐陽尚書”一句,此句系取自書鈔卷九八所引劉弘事。
〔四〕 “厲聲曰,健直當然”,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三七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作“勵之曰,直健當然”。從文義來看,“勵之”二字是。
〔五〕 “忿”,類聚卷三五引作“怒”。
〔六〕 “歐”,與“毆”字通。
〔七〕 “弘聞”,原誤作“引問”,聚珍本作“弘聞”,類聚卷三五引同,今據校正。
〔八〕 “復賞五千”,此句聚珍本作“又與五千”,類聚卷三五引同。
〔九〕 “皇太后但令門生挽送”,“但令”二字原誤作“皆曰”,今據聚珍本改。按范曄後漢書鄧騭傳云:弘卒,“將葬,有司復奏發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挽送”。據此,此句似當作“皇太后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挽送”。御覽卷五五四所引“皆”下脫“不聽,但”三字,“曰”乃“白”字之訛,其下又脫“蓋雙騎”三字。聚珍本乃據文義校改。
 

鄧閶

鄧閶,〔一〕字季昭,遷黃門侍郎。於時國家每有災異水旱,閶側身暴露,憂懼□□,形於顏色,公卿以下,鹹高尚焉,漢興以來,為外戚儀表。〔二〕初學記卷一二
鄧太后報鄧閶曰:“長歸冥冥,〔三〕往而不反。” 初學卷二一曹植三良詩李善注
鄧閶,字季昭,拜侍中,出則陪乘,入侍左右,忠言善謀,先納善聖法誡臣輔之言,〔四〕朝夕獻納,雖得於上,身在親近,不敢自恃,敬之心彌篤。〔五〕書鈔卷五八
鄧氏自中興後,〔六〕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餘侍中、大夫、郎、謁者,不可勝數,東京莫與為比。〔七〕御覽卷四七0
〔一〕 “鄧閶”,鄧訓第五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二〕 “為外戚儀表”,此條御覽卷二二一亦引,僅個別字歧異。
〔三〕 “長歸冥冥”,鄧閶卒於安帝元初五年,見范曄後漢書鄧騭傳。
〔四〕 “先納善聖法誡臣輔之言”,此句有脫誤。姚本、聚珍本作“先納聖善匡輔之言”。聚珍本注云:“此八字晏殊類要作‘皆先聖法象臣輔之言’。”
〔五〕 “敬之心彌篤”,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兢兢之心彌篤固也”。
〔六〕 “鄧氏自中興後”,此句上原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鄧訓五子,及女弟為貴人,立為皇后,騭三遷虎賁中郎將,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同三封始自騭也。”末句“同三”二字當作“儀同三司”。此段文字應為鄧陟傳中內容,今刪去。
〔七〕 “東京莫與為比”,此系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亦引,字句較略。
 

鄧豹

鄧豹,〔一〕字伯庠,遷大匠,工無虛張之繕,徒無饑寒之色。書鈔卷五四
〔一〕 “鄧豹”,鄧陟從弟,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鄧遵

鄧遵,〔一〕元國中,〔二〕遷度遼將軍,討擊羌虜,斬首八百餘級,得鎧弩刀矛戟楯匕首二三千枚。〔三〕御覽卷三三九
鄧遵破匈奴,得釜鑊二三千枚。御覽七五七
鄧遵破匈奴,得劍匕首二三千枚。〔四〕御覽卷三四六
鄧遵破諸羌,〔五〕詔賜鄧遵金剛鮮卑緄帶一具,〔六〕虎頭鞶囊一,〔七〕金錯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環橫刀、金錯屈尺八佩刀各一,金蚩尤辟兵鉤一。〔八〕御覽卷三四五
〔一〕 “鄧遵”,鄧陟從弟,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卷八七西羌傳等篇略載其事。
〔二〕 “元初”,原作“永初”,聚珍本作“元初”,今據改。據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三年,鄧遵率南匈奴擊先零羌,此役遵為度遼將軍。
〔三〕 “戟楯”,聚珍本作“戰楯”。按“戟楯”二字是。
〔四〕 “得劍匕首二三千枚”,此句書鈔卷一二二引同,惟“劍”字誤作“戰”。姚本、聚珍本作“得匕首三千枚”,與此異。
〔五〕 “鄧遵破諸羌”,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九一引亦有,今據增補。姚本作“鄧遵破匈奴”,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引同。
〔六〕 “詔賜鄧遵金剛鮮卑緄帶一具”,“詔”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四、玉海卷八六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剛”字原誤作“對”,類聚卷六0引同誤。姚本、聚珍本作“剛”,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一、卷六九六引同,今據校改。此句下書鈔卷一二九引尚有“劍、銀帶各二”一句,同卷別處又僅引“銀帶”二字,均非完句。
〔七〕 “虎頭鞶囊一”,此句原無,御覽卷六九一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虎賁鞶囊一”,玉海卷八六引作“獸頭鞶囊一枚”。
〔八〕 “金蚩尤辟兵鉤一”,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四、御覽卷三五四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書鈔卷一九引“賜金佩刀”一句,又引“賜辟兵鉤”一句,皆出此條。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國中,以佩刀、書刀賜馬嚴。又賜鄧遵金錯把刀、佩刀。”“又賜”云云亦出此條。
 

寇恂

〔一〕
更始時,〔二〕大司馬朱鮪在雒陽。上欲南定河內,問禹曰:〔
三〕“諸將誰可使守河內者?”禹曰:“寇恂文武備足,有牧民御眾之才。〔四〕河內富實,〔五〕南迫雒陽,非寇恂莫可使也。”上拜寇恂為河內太守,行大將軍事。〔六〕御覽卷四四二
上拜寇恂河內太守,恂移書屬縣,講兵肄射,伐淇園之竹,〔七〕治矢百餘萬。〔八〕御覽卷三四九
上傳聞朱鮪破河內,〔九〕有頃,寇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諸將軍賀,因上尊號。御覽卷五四三
寇恂為河內守,上即位,高邑軍食急。〔一0〕恂以驪馬送谷,〔二〕前後不絕。〔一三〕書鈔卷一三九
光武以寇恂為河內太守,行大將軍事。恂同門生董崇說恂曰:〔
一三〕“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以此時據大郡,此讒人所側目,怨禍之府也,宜思功遂身退之計。”恂然其言,因病不視事。御覽卷四六一
建武二年,寇恂為潁川太守,便道之官,〔一四〕郡大生旅豆,〔一五〕收得一萬餘斛,以應給諸營。〔一六〕御覽卷八四一
執金吾賈復在汝南,部將殺人潁川,〔一七〕捕得,寇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一八〕過潁川,謂左右曰:“吾今見恂,必手劍之。”恂知其謀,不欲與相見。恂曰:“昔藺相如屈於廉頗者,為國也。”乃□屬縣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饌。恂乃出迎於道,稱疾還。賈復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過去。恂遣谷崇以狀聞,〔一九〕上乃征恂。恂至引見,〔二0〕時復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
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今日朕分之。”〔二一〕於是受賜,極歡宴,遂同載車出,相與結厚。御覽卷四九六
寇恂為潁川守,郡中政理,〔二二〕賊不入界。〔二三〕書鈔卷三五
寇恂為河內太守,征入為金吾,〔二四〕潁川盜賊群起。車駕南征,恂從至潁川,盜賊悉降。百姓遮道曰:“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二五〕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隗囂死,其將高峻擁兵據高平,帝入關,將自征之。〔二六〕寇恂時從。上議遣使降之,帝乃謂恂曰:“卿前止吾此舉,今為吾行也。〔二七〕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營擊之。”〔二八〕恂奉璽書至高平,峻遣軍師皇甫文謁,辭禮不屈。恂怒,將誅文。諸將諫曰:〔
二九〕“高峻精兵萬人,卒多強弩,〔三0〕西遮隴道,連年不下。今欲降之,反戮其使,無乃不可乎?”恂不應,遂斬之,遣其副歸告峻曰:“軍師無禮,已戮之矣。欲降,急降;〔三一〕不欲,固守。”峻惶恐,即日開城降。諸將皆賀,因曰:“敢問戮其使而降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計事者也。今來不屈,無心降耳。”〔三二〕諸將皆曰:“非所及也。” 御覽卷四四八
〔一〕 “寇恂”,字子翼,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更始時”,此句上聚珍本有“寇恂任郡為功曹,太守耿況甚器重之”二句,不知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云:“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為著姓。恂初為郡功曹,太守耿況甚重之。”
〔三〕 “禹”,鄧禹。
〔四〕 “御眾”,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三、御覽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富實”,原作“富貴”,聚珍本作“富實”。按依文義“
富實”二字為是,今據校改。
〔六〕 “行大將軍事”,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六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淇園”,即詩衛風所詠淇奧,在今河南淇縣境內。其地多竹,衛風淇奧篇云:“瞻彼淇奧,綠竹猗猗。”
〔八〕 “治矢百餘萬”,此條書鈔卷一二五亦引,字句稍略。
〔九〕 “上傳聞朱鮪破河內”,當時光武帝北伐燕、代,更始大司馬朱鮪聞河內勢孤,遣蘇茂、賈彊統兵三萬攻溫,恂大破之,追斬賈彊。事詳范曄後漢書寇恂傳。
〔一0〕“高邑”,光武帝即皇帝位於鄗,改鄗為高邑。
〔一一〕“驪”,並駕。文選卷二張衡西京賦云:“驪駕四鹿。”薛綜注云:“驪,猶羅列駢駕之也。”
〔一二〕“前後不絕”,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三〕“董崇”,聚珍本作“董孛”。按“孛”字誤,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崇”。
〔一四〕“寇恂為潁川太守,便道之官”,“太守”以下六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七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旅”,寄也。“旅豆”,未經播種而自生的豆類。
〔一六〕“應”,聚珍本無此字。
〔一七〕“潁川”,聚珍本脫此二字。
〔一八〕“復以為恥”,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云:“時尚草創,軍營犯法,率多相容,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
〔一九〕“徇遣谷崇以狀聞”,原無“遣谷崇”三字,聚珍本同。書鈔卷一三九引云:“復恥之,欲手劍擊恂,恂遣谷崇以聞。”今據此增補“遣谷崇”三字。
〔二0〕“引”,聚珍本作“乃”,誤。
〔二一〕“今日朕分之”,此下五句聚珍本無,書鈔卷一三九引,今據增補。“分”,解也。
〔二二〕“郡中政理”,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三〕“賊不入界”,此句姚本作“盜賊不入”,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李賢注引同。聚珍本作“賊不入境”。
〔二四〕“寇恂為河內太守,征入為金吾”,寇恂先為河內太守,繼為潁川太守,建武三年,拜汝南太守。七年,代朱浮為執金吾。見范曄後漢書寇恂傳。
〔二五〕“上乃留恂”,此條記纂淵海卷六五亦引,字句略有不同。
〔二六〕“帝入關,將自征之”,時在建武十年。
〔二七〕“吾”,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二八〕“五營”,聚珍本作“諸營”。按“五營”二字不誤。范曄後漢書寇恂傳載光武帝言云:“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營擊之。”
〔二九〕“諸將”,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三0〕“卒”,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率”。
〔三一〕“急降”,聚珍本作“則降”。按“急”字於義較長。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急”。
〔三二〕“無心降耳”,寇恂語尚未完,據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所載,恂尚有以下數語:“全之則文得其計,殺之則峻亡其膽,是以降耳。”
 

馮異

〔一〕
異薦邑子銚期、叔壽、殷建、左隆等,光武皆以為掾史。〔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齊武王以譖愬遇害,〔三〕上與眾會飲食笑語如平常。馮異侍從親近,見上獨居,不御酒肉,坐臥枕席有泣涕處,異獨入叩頭,寬解上意。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馮異因間進說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久矣。更始諸將縱橫暴虐,所至虜掠,百姓失望。今專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紂之亂,乃見湯、武之功。民人饑渴,易為充飽。宜急分遣官屬,徇行郡縣,理冤結,布惠澤。”上納之。御覽卷四六一
王朗起兵,上自薊東南馳,晨夜草舍,〔四〕夜至饒陽燕蔞亭。〔五〕時天寒烈,眾皆飢疲,馮異上豆粥。明旦,上謂諸將曰:“昨日得公孫豆粥,饑寒俱解。”〔六〕類聚卷五
上聞王郎軍將至,復驚去。至南宮,天大雨,〔七〕上引車入道傍空舍,灶中有火,馮異抱薪,鄧禹炊火,〔八〕上對灶炙衣。〔九〕馮異進一笥麥飯兔肩,因渡呼□河。〔一0〕書鈔卷一二九
馮異,字公孫,為人謙退,與諸將相逢,輒引車避道。每止頓,諸將共論功伐,異常屏止樹下,軍中號“大樹將軍”。〔一一〕御覽卷四二三
異敕吏士,非交戰受敵,常行諸營之後,相逢引車避之,由是無爭道變斗。〔一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更始遣舞陰王李軼、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矯將兵號三十萬,與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陽。上乃拜異為孟津將軍,軍河上,以拒朱鮪等。〔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上報異曰:〔一四〕“軼多詐不信,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上以馮異為孟津將車,屯河上,擊走朱鮪,追至雒陽城門,環城一匝乃還。上聞之,大喜,諸將皆賀。御覽卷四六七
黃龍見於河,〔一五〕諸將勸光武立,〔一六〕乃召馮異。馮異曰:“更始敗亡,天下無主。”〔一七〕上曰:“我夢乘龍上天,〔
一八〕覺悟,心中動悸。”異因下席再拜賀曰:“此天命發於精神。心中動悸,大王重慎之性也。”異遂與諸將定議上尊號。類聚卷七九
馮異,潁川人,建武中,〔一九〕征賊還過陽翟,詔異上冢,別下潁川太守、都尉及三百里內長吏皆會,〔二0〕使中大夫致牛酒,〔二一〕宗族會郡縣給費。御覽卷四七0
建武二年,遣馮異西擊赤眉於關中,〔二二〕車駕送至河南,賜以乘輿七尺玉具劍,〔二三〕敕異曰:“念自修整,無為郡縣所笑。”異頓首受命。類聚卷二九
黽池霍郎、陝王長、湖濁惠、華陰陽沈等稱將軍者皆降。〔二四〕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異與赤眉遇於華陰,降其將劉始、王重等。〔二五〕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馮異,字公孫,拜為征西將軍,〔二六〕與赤眉相距。〔二七〕上命諸將士屯澠池,為赤眉所乘,反走上回溪阪。異複合兵追擊,大破之殽底。璽書勞異曰:“垂翅回溪,奮翼澠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二八〕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使者嵩西上,因以章示異。〔二九〕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光武引見馮異,〔三0〕誦於公卿曰:“是我起兵時主簿,為吾披荊棘定關中者也。” 書鈔卷六九
上賜馮異璽書曰:“〔三一〕聞吏士精銳,水火不避購賞之賜,必不令將軍負丹青,失斷金也。”〔三二〕御覽卷二九九
〔一〕 “馮異”,字公孫,潁川父城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光武皆以為掾史”,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光武署異為主簿,苗萌為從事。異因薦邑子銚期、叔壽、段建、左隆等,光武皆以為掾史,從至雒陽。”李賢注云:“東觀記及續漢書‘段’並作‘
殷’字。”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三〕 “齊武王以譖愬遇害”,齊武王劉縯被更始所殺,事詳本書和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
〔四〕 “晨夜草舍”,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饒陽”,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饑寒俱解”,此條書鈔卷三、卷一四四,御覽卷三四、卷一九四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七〕 “天大雨”,此句書鈔卷一三五引作“大風雨”,卷一四四引作“天大風雨”,御覽卷一0引作“遇大風雨”。
〔八〕 “炊”,御覽卷一0引作“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作“□”,“爇”與“□”同。
〔九〕 “炙”,書鈔卷三引同,御覽卷一0引作“燎”,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合。此句以上聚珍本編入光武帝紀,字句與此稍異。
〔一0〕“馮異進一笥麥飯兔肩,因渡呼□河”,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一三五引云:“馮異進一笥麥飯。”初學記卷二九引云:“馮異進麥飯兔肩,因渡呼□河。”今綜合兩書所引增補。此條書鈔卷三、卷一四四,御覽卷七一一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一一〕“軍中號‘大樹將軍’”,此條聚珍本綴於本篇末,今據范曄後漢書馮異傳編次。
〔一二〕“由是無爭道變斗”,此條聚珍本置於本篇末“軍中號‘大樹將軍’”條前,今依范曄後漢書馮異傳編次。
〔一三〕“以拒朱鮪等”,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時更始遣舞陰王李軼、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僑將兵號三十萬,與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陽。光武……乃拜寇恂為河內太守,異為孟津將軍,統二郡軍河上,與恂合勢,以拒朱鮪等。”李賢注云:“東觀記‘僑’字作‘矯’。”由此可知,東觀漢記載馮異與陳矯等相拒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一四〕“上報異曰”,李軼等守雒陽,馮異屯兵河上,兩軍對峙。馮異與李軼通書勸降,軼有降意,致書於異,不與異爭鋒。異以實奏聞光武帝,光武帝遂以書報異,令異宣露軼書,使朱鮪知之。後來鮪怒,使人刺殺軼。事詳范曄後漢書馮異傳。
〔一五〕“黃龍見於河”,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皆無此句。類聚卷九八引云:“黃龍見於河,馮異勸上即位。上曰:‘我昨夜夢騎赤龍上天,覺悟,心中動悸。’”云云。依文理“黃龍見於河”一句當在此處,今據增補。
〔一六〕“諸將勸光武立”,聚珍本無此句,而有“並上奏勸上立,曰:‘帝王不可以久曠。’”諸句。按文選卷三七劉琨勸進表李善注引云:“諸將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曠。’”聚珍本即據李善注所引增刪連綴。李善注所引當為光武帝紀中語,已入光武帝紀,此篇不再輯錄。
〔一七〕“馮異曰,更始敗亡,天下無主”,此三句原無,文選卷三七劉琨勸進表李善注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無“馮”字。
〔一八〕“我夢乘龍上天”,此句御覽卷三九八、事文類聚後集卷二一引作“我昨夜夢乘赤龍上天”。
〔一九〕“建武中”,建武二年。
〔二0〕“三百里”,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作“二百里”。
〔二一〕“中大夫”,聚珍本作“太中大夫”。太中大夫秩千石,無固定員額。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令所使。”
〔二二〕“建武二年,遣馮異西擊赤眉於關中”,此二句原無,而有“光武遣馮異討赤眉”一句。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三四二引有此二句,今據改。
〔二三〕“七尺玉具劍”,原作“七尺具劍”,姚本、聚珍本有“玉”字,編珠卷二、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三四二、范曄後漢書馮異傳李賢注引亦皆有“玉”字,今據增補。書鈔卷一九引無“七尺玉”三字,系節引,不足為據。
〔二四〕“黽池霍郎、陝王長、湖濁惠、華陰陽沈等稱將軍者皆降”,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光武帝命異擊赤眉,“異頓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弘農群盜稱將軍者十餘輩,皆率眾降異”。所謂“
十餘輩”,即霍郎、王長、濁惠、陽沈等人。“黽”,與“澠”字同。
〔二五〕“降其將劉始、王重等”,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異與赤眉遇於華陰,相拒六十餘日,戰數十合,降其將劉始、王宣等五千餘人。”李賢注云:“東觀記‘宣’作‘重’。”可知東觀漢記載馮異收降劉始、王重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六〕“拜為征西將軍”,時在建武三年春。御覽卷二三九引云:“馮異為征西將軍,入關征赤眉。”與此字句歧異。
〔二七〕“距”,與“拒”字通。
〔二八〕“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六左思魏都賦、卷二一顏延之五言詩秋胡、卷二四曹植五言詩贈白馬王彪、卷三一劉鑠五言詩擬行行重行行李善注皆引,今據增補。“東隅”,東方。日出東方,故以東隅指早晨。“桑榆”,日落時餘光所在處,謂晚暮。
〔二九〕“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異”,此二句上有闕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異自以久在外,不自安,上書思慕闕廷,願親帷幄,帝不許。後人有章言異專制關中,斬長安令,威權至重,百姓歸心,號為鹹陽王。帝以章示異。”其下李賢引“使者宋嵩西上”二句作注。由范書可知東觀漢記原書大意。此為建武五年事。
〔三0〕“光武引見馮異”,時在建武六年。
〔三一〕“上賜馮異璽書”,建武九年初,隗囂病死,其將王元、周宗立囂子純為王,馮異攻之,公孫述遣將趙匡、田弇救純。馮異攻匡、弇近一年,皆斬之。光武帝賜馮異璽書即在此時。事詳范曄後漢書馮異傳、通鑑卷四二。
〔三二〕“失斷金也”,此條范曄後漢書馮異傳李賢注亦引,字句微異。“斷金”,意謂同心。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馮彰

〔一〕
永平五年,封平鄉侯,食郁林潭中。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彰子普坐斗殺游徼,〔二〕會赦,國除。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一〕 “馮彰”,馮異長子,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據范書,異封陽夏侯。建武十年,異卒,彰嗣。十三年,更封彰東緡侯。永平五年,又徙封平鄉侯。
〔二〕 “彰子普”,此三字原無,為使文義明白,今據范曄後漢書馮異傳增補。姚本、聚珍本有此三字,亦據范書補入。
 

岑彭

岑彭亡歸宛,〔一〕與貳師嚴尤共城守。〔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更始遣立威王張卬與將軍淫偉鎮淮陽,偉反,擊走卬。彭引兵攻偉,破之。〔三〕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光武使吳漢收謝躬,令岑彭助漢為方略,拜為刺奸大將軍,〔四〕督察眾營。上以常自所持節授岑彭,從平河北。〔五〕書鈔卷一三0
岑彭伐樹木開道,直出黎丘。〔六〕文選卷三八傅亮為宋公至雒陽謁五陵表李善注
岑彭據津鄉,〔七〕當江南荊、揚之咽喉,〔八〕清淨江湖,諸蠻夷貢獻,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九〕書鈔卷一四二
岑彭引兵從車駕破天水,與吳漢圍隗囂於西城。敕彭曰:〔一0〕“兩城若下,〔一一〕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一二〕每一發兵,頭鬢為白。”〔一三〕御覽卷三六三
岑彭與吳漢圍隗囂,〔一四〕時以縑囊盛土為堤,灌西城,谷水從地中數丈湧出,故城不拔。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東入弘農界,〔一五〕百姓持酒肉迎軍,曰:“蒙將軍為後拒,全子弟得生還也。”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與吳漢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濯卒,凡六萬餘人,騎五千匹,皆會荊門。〔一六〕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若出界,〔一七〕即以太守號付後將軍,選官屬守州中長吏。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岑彭”,字君然,南陽棘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與貳師嚴尤共城守”,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王莽時,守本縣長。漢兵起,攻拔棘陽,彭將家屬奔前隊大夫甄阜。……及甄阜死,彭被創,亡歸宛,與前隊貳嚴說共城守。”李賢注云:“東觀記云:‘與貳師嚴尤共城守。’”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按“貳師嚴尤”疑誤,嚴尤為大司馬,非為貳師。當以“前隊貳嚴說”為是。“前隊貳”即前隊大夫貳,為前隊大夫甄阜之副。
〔三〕 “破之”,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更始遣立威王張卬與將軍徭偉鎮淮陽,偉反,擊走卬。彭引兵攻偉,破之。”李賢注云:“
東觀記‘徭’作‘淫’。”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四〕 “拜為刺奸大將軍”,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云:“時更始尚書令謝躬將六將軍屯鄴,兵橫暴,為百姓所苦。上先遣吳漢往收之,故拜彭為刺奸將軍。”
〔五〕 “從平河北”,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岑彭伐樹木開道,直出黎丘”,此為建武三年伐秦豐時事。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三年,“令彭率傅俊、臧宮、劉宏等三萬餘人南擊秦豐,……潛兵度沔水,擊其將張楊於阿頭山,大破之。從山谷間伐木開道,直襲黎丘,擊破諸屯兵”。後漢紀卷四亦略載此事。
〔七〕 “津鄉”,邑名,在今湖北江陵縣東。
〔八〕 “當江南荊、揚之咽喉”,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李賢注僅引此句,作“津鄉當荊、揚之咽喉”。
〔九〕 “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此條姚本、聚珍本皆作“彭以將伐蜀漢,而津鄉當荊、揚之咽喉,乃自引兵還屯津鄉,因喻告諸蠻夷,諸蠻夷相率遣使貢獻,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按姚本、聚珍本“乃自引兵還屯津鄉”以上諸句,系據范曄後漢書岑彭傳和李賢注編次,其餘諸句乃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陳刻本書鈔此條末注“補”字,可見字句已據他書增補,已非舊貌。
〔一0〕“敕彭曰”,“彭”字下類聚卷一七引有“書”字。
〔一一〕“兩城若下”,指西城與上邽二城。“兩城”,類聚卷一七引作“西城”,誤。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八年,彭引兵從車駕破天水,與吳漢圍隗囂於西城。時公孫述將李育將兵救囂,守上邽,帝留蓋延、耿弇圍之,而車駕東歸。敕彭書曰:‘兩城若下,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每一發兵,頭須為白。’”
〔一二〕“復”,類聚卷一七引作“重”。
〔一三〕“頭鬢為白”,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
〔一四〕“岑彭與吳漢圍隗囂”,原無此句,書鈔卷一三二,類聚卷六九,御覽卷六九九、卷七0四引有,今據增補。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彭圍隗囂於西城”。
〔一五〕“彭東入弘農界”,岑彭圍隗囂於西城,囂援軍至,漢兵食盡而退。囂出兵尾擊,彭殿後拒囂,全師東歸。彭東入弘農界,即在此時。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囂尾擊諸營,彭師殿”二句,系酌取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文字補入。
〔一六〕“皆會荊門”,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十一年春,彭與吳漢及誅虜將軍劉隆、輔威將軍臧宮、驍騎將軍劉歆,發南陽、武陵、南郡兵,又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桌卒,凡六萬人,騎五千匹,皆會荊門”。李賢注云:“桌卒,持桌行船也。東觀記作‘濯’。”此條即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一七〕“彭若出界”,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十一年,彭與吳漢伐蜀,大破蜀兵,“詔彭守益州牧,所下郡,輒行太守事。”其下李賢即引東觀漢記此條文字作注。
 

岑起

〔一〕
起,元國中,坐事免。〔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岑起”,岑彭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略載其事。“起”字范書作“杞”。
〔二〕 “元國中,坐事免”,范曄後漢書岑彭傳載,彭封舞陰侯。彭卒,子遵嗣,徙封細陽侯。“遵卒,子伉嗣。伉卒,子杞嗣,元初三年,坐事失國”。
 

賈復

賈復,〔一〕字君文,治尚書,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生容貌志意如是,而勤於學,此將相之器。”〔二〕御覽卷二三八
賈復為縣掾,〔三〕迎鹽河東,會盜賊起,等輩放散其鹽,復獨完還致縣中。〔四〕御覽卷八六五
復馬羸,光武解右驂以賜之。〔五〕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時上置兩府官屬,復與段孝共坐。孝謂復曰:“卿將軍督,我大司馬督,不得共坐。”復曰:“俱劉公吏,有何尊卑?”官屬以復不遜,上調官屬補長吏,共白欲以復為鄗尉,上署報不許。〔六〕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賈復以偏將軍從上拔邯鄲,〔七〕擊青犢於射犬,〔八〕大戰,日中,〔九〕賊陣堅不卻。上傳召復曰:“吏士飢,且可朝食。”復曰:“先破之,然後食耳。”於是被羽先登,所向皆靡,諸將皆服其勇。御覽卷三0二
賈復北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瘡甚,〔一0〕上驚。復病尋愈,追及上,上見大喜。御覽卷四六七
征詣雒陽,拜左將軍,〔一一〕南擊赤眉新城,轉西入關,擊盆子於澠池,破之。御覽二三八
吳漢擊蜀未破,上書請復自助,上不遣。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上以復敢深入,〔一二〕希令遠征,而壯其勇節,常自從之,故復少方面之勛。諸將每論功,復未曾有言。上輒曰:“賈君之功,我自知之。” 御覽卷四三四
復闔門養威重,授易經,起大義。〔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故皆以列侯就第也。〔一四〕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一〕 “賈復”,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山松後漢書。
〔二〕 “此將相之器”,此句下尚有“征詣雒陽,拜左將軍,南擊赤眉新城,轉西入關,擊盆子於澠池,破之”諸句。此為建武三年事,今編次於後。
〔三〕 “賈復為縣掾”,時在王莽末年。
〔四〕 “復獨完還致縣中”,此條書鈔卷一四六亦引,字句稍略。
〔五〕 “復馬羸,光武解右驂以賜之”,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復“因鄧禹得召見,光武奇之,禹亦稱有將帥節,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復馬羸,光武解左驂以賜之”。李賢注云:“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並作‘右’。”可知東觀漢記載光武賜復右驂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六〕 “上署報不許”,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官屬以復後來而好陵折等輩,調補鄗尉,光武曰:‘賈復有折衝千里之威,方任以職,勿得擅除。’”
〔七〕 “拔”,御覽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攻”。
〔八〕 “於射犬”,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二七王粲五言詩從軍李善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日中”,聚珍本作“至日中”,御覽卷四三四引同。
〔一0〕“瘡”,聚珍本作“創”,與范曄後漢書賈復傳同。
〔一一〕“拜左將軍”,據范曄後漢書賈復傳,建武三年,復“遷左將軍,別擊赤眉於新城、澠池間,連破之。與帝會宜陽,降赤眉”。
〔一二〕“上以復敢深入”,此句上尚引有“賈復以偏將軍從上拔邯鄲,擊青犢”云云一段文字,因與上文內容重複,刪去不錄。
〔一三〕“起”,聚珍本作“知”。按二字於義皆通。此句下聚珍本有“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侯就第,加位特進”四句,不知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建武“十三年,定封膠東侯,食郁秩、壯武、下密、即墨、梃、觀陽,凡六縣。復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與高密侯鄧禹並剽甲兵,敦儒學。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疑聚珍本三句摘於此。
〔一四〕“故皆以列侯就第也”,聚珍本無此條。
 

賈宗

賈宗,〔一〕字武孺,為朔方太守。匈奴常犯塞,得生口,問:“太守為誰?”曰:“賈武孺。”曰:“寧賈將軍子邪?”曰:“是。”皆放遣還,是後更不入塞。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宗傳李賢注
賈宗,字武孺,為長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職愛士,及在朝廷,數言便宜,深見親異,賞賜殊厚。上美宗既有武節,又兼經術,每宴會,令與當世大儒司徒丁鴻問難經傳。〔三〕書鈔卷六一
〔一〕 “賈宗”,賈復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附於賈復傳後。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依文例,當有“賈宗,字武孺”二句,又據下文所述內容,當有“為朔方太守”句,今從聚珍本增補。范書賈宗傳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遷,建國中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 “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為長水校尉”句上。
〔三〕 “司徒丁鴻”,此四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御覽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馮駿

長沙中尉馮駿將兵詣彭,〔一〕璽書拜駿為威虜將軍。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馮駿”,范曄後漢書無傳。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諭降江南,交址牧鄧讓與七郡太守遣使奉貢,馮駿將兵詣彭,可能就在此時,或略前。參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岑彭傳。
 

張豐

涿郡太守張豐舉兵反。〔一〕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彩囊盛石系豐肘,雲“石中有玉璽”。豐信之,遂以反。〔
二〕既當斬,〔三〕猶曰肘有玉璽,〔四〕椎破之,豐乃知被詐,仰天嘆曰:“當死無所恨。”〔五〕御覽卷五一
〔一〕 “張豐”,范曄後漢書無傳,祭遵傳略載其事。
〔二〕 “以”,聚珍本無此字。事類賦卷七引亦無此字。
〔三〕 “既當斬”,聚珍本作“既敗當斬”,事類賦卷七引同。
〔四〕 “曰”,聚珍本作“言”。
〔五〕 “當死無所恨”,范曄後漢書祭遵傳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張豐執使者舉兵反,自稱無上大將軍,與彭寵連兵。四年,遵與朱佑及建威大將軍耿弇、驍騎將軍劉喜俱擊之。遵兵先至,急攻豐,豐功曹孟□執豐降。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豐肘,雲石中有玉璽。豐信之,遂反。既執當斬,猶曰‘肘石有玉璽’。遵為椎破之,豐乃知被詐,仰天嘆曰:‘當死無所恨!’”可與此互證。
 

秦豐

〔一〕
豐,邔縣人,少學長安,受律令,歸為縣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編、臨沮、中廬、襄陽、鄧、新野、穣、湖陽、蔡陽,兵合萬人。〔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秦豐”,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散見范書光武帝紀、岑彭傳、朱佑傳等篇。
〔二〕 “兵合萬人”,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二年,使彭擊荊州,下犨、葉等十餘城。是時南方尤亂,南郡人秦豐據黎丘,自稱楚黎王,略有十二縣。”可與此相參證。
 

鄧奉

光武以鄧奉為輔漢將軍。〔一〕御覽卷二四0
鄧奉拒光武瓜里。〔二〕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四劉昭注
〔一〕 “鄧奉”,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散見范書光武帝紀、岑彭傳等篇。范書載奉為破虜將軍,未載為輔漢將軍。
〔二〕 “鄧奉拒光武瓜里”,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四南陽郡下云:“宛,本申伯國,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劉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書岑彭傳,建武二年,帝遣吳漢伐南陽諸賊,漢軍所過多侵暴。時鄧奉謁歸新野,怒漢掠其鄉里,遂據淯陽反。三年,帝自將南征,破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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