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區人民法院

該院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54人,在人員少、裝備不良的情況下,該院從加強管理入手,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和司法效率,一是以政治處、紀檢組為龍頭,加強對隊伍的管理,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是以立案庭和審監庭為重點,加強案件流程管理,確保案件質量。 立案庭在保障當事人訴權實現的同時,不斷從源頭上提高效率,並推出了兩牌催辦制和三卡制,加強對案件的審限監督和流程管理。

上街法院內設機構共11個,分別為政治處、紀檢組、辦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多年來各部門緊密團結密切配合,為轄區的改革開放、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該院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54人,在人員少、裝備不良的情況下,該院從加強管理入手,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和司法效率,一是以政治處、紀檢組為龍頭,加強對隊伍的管理,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二是以立案庭和審監庭為重點,加強案件流程管理,確保案件質量。三是以辦公室為先導,加強後勤保障服務的管理,為審判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由於三項管理配合好、協作好,有力地促進了該院各項工作的健康開展。
該院刑事審判工作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依法從重從快處理破壞經濟發展環境和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給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為居民創造安定祥和的工作、生活環境,民商事審判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時,採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成立了假日法庭和社會巡迴法庭,方便了當事人訴訟,實現了執法與普法,辦案的社會效果與法制效果的有機統一,行政審判一方面搞好合法性審查、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搞好非訴行政工作,維護政府權威。立案庭在保障當事人訴權實現的同時,不斷從源頭上提高效率,並推出了兩牌催辦制和三卡制,加強對案件的審限監督和流程管理。該院執行局最近還推出了十二項執行工作制度,力克執行難,這十二項制度是:執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公告督促制度、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制度、舉報制度、案件審計制度、聽證制度、債權憑證制度、換員制度、研究、匯報、監督制度、信訪處理制度和和解中止終結制度,通過推行這一系列制度,進一步緩解了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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