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成立於1999年6月18日

上海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成立於1999年6月18日,是交通部直屬正局級機構。上海海事局在上海市沿海海域和港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權;統一監督上海市沿海、沿長江口水域和上海港區水域內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負責華東八省二市的船員考試、發證工作;負責江蘇、浙江、上海地區的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管理;負責東海海區沿海航標管理、港口航道測繪等管理工作。目前我局設有21個機關處室,下轄19個處級基層單位。
上海海事局

管轄海域

包括:
1、下列南、北界線之間除江蘇連雲港海事局管轄海域以外的我國管轄海域。
北界線:自岸邊沿33°00’00”N緯度線向正東延伸。
南界線:自上海市與浙江省的陸域交界處(30°41’32”N/121°16’00”E)沿121°16’00”E經度線向正南延伸至30°37’10”N緯度線,自該點作與灘游山北端的連線,自灘改山北端與小洋山北燈標(69)、北鼎星北島北端、花鳥山北端、海礁北端順序連線,再從海礁北端向正東延伸(同浙江海事局北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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